某县铭安煤矿管理制度汇编.docx
某县铭安煤矿管理制度汇编一、安全目标管理制度3页二、“一通三防”安全生产责任制5页三、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8页四、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13页五、特种设备管理制度14页六、工程施工管理制度15页七、能源介质管理制度15页八、物资采购管理制度16页九、矿井要紧灾害预防制度16页十、安全技术审批制度17页十一、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18页十二、安全投入保障制度19页十三、危化品管理制度20页十四、消防管理制度24页十五、事故应急救援制度25页十六、入井人员管理制度26页十七、管理人员下井及带班制度27页十八、劳务用工管理制度27页十九、安全操作管理制度28页二十、事故隐患排查制度28页二十一、事故隐患整改制度30页二十二、特种岗位作业管理制度31页二十三、劳动保护制度31页二十四、职业危害预防制度32页二十五、现场安全管理制度32页二十六、安全会议制度33页二十七、安全检查制度38页二十八、安全生产奖惩制度34页二十九、顶板管理制度40页三十、安全生产举报制度40页一、安全目标管理制度为了强化煤矿安全管理,运用目标管理的原理与方法,对全矿安全生产实施有效的宏观操纵与微观管理,进一步促进安全生产,实现企业总的安全目标,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特制定本安全目标管理制度。目标:全年无重伤以上事故,工伤率故操纵在6人以内。第一条煤矿实行“二级”安全目标管理,即以煤矿总的安全目标为基础,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煤矿各采区(各井)的安全目标逐级向下分解,形成矿与科室、科室与采区、采区与班组,一级对一级负责,做到上、下结合,左、右协调,目标明确,任务具体。第二条矿通过对安全资料的收集、分析与针对本企业发生的各类事故教训与总结,以安全法规与上级宏观安全目标为指导,结合本矿实际安全情况为基础,采取上、下结合,群策群力的方法,建立企业总体安全目标,并形成完整的目标管理体系。第三条安全目标的制定,务必切合实际,具有针对性与可行性,做到科学合理、严肃公正,发挥激励与约束的作用,以充分调动全矿职工的积极性,使其在目标统一意志下,实现自我操纵并参与安全管理。第四条安全目标应根据变化了的环境、条件、适时正确地制定与修改完善,以提高科室、采区、班组的应变能力,对安全工作实施有效的动态管理,确定后的安全目标,务必积极组织实施。第五条安全目标实行层次管理,各科室、采区与班组应根据企业下达的安全目标管理计划,确定本科室与班组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使安全管理工作能够简便化、统一化、正规化地全面展开。形成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到人,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格局,使职工做有要求,干有目标,确保煤矿总体目标的实现。第六条安全目标确定分解后,务必加强监督,强化责任,激发全矿职工潜在的积极性、制造性与主动性,实现安全管理方法科学化、内容规范化、基础工作制度化。第七条安全目标的考核,由矿安科监督、调度室主持,对各科室、采区、班组对安全目标的实施情况进行考核。凡到达目标管理期限时,应上、下结合进行安全评价,随时将安全目标管理的实际情况与安全目标进行考核、严格执行,奖惩逗硬。第八条奖励1、全年无重伤以上事故,奖励管理人员年终按照各自所扣风险金的7族。2、当月无重伤以上事故,按奖罚评分标准对现。3、年终进行“优胜工作”评议,工作成绩显著,工作责任心强的职工,被评为“工作优胜者”另行奖励。第九条处罚1、全年安全管理基本情况,年终总结评议;全矿井下工伤医疗费:(1)、医疗费在5万元以内不扣安全风险金。(2)、医疗费在5万元以上6万元,扣安全风金的20%。(3)、医疗费在6万元以上至8万元,扣安全风险金30%。(4)、医疗费在9万以上至11万元,扣安全风险金的60%。(5)、医疗费在12万元以上,全年安全风险金扣完。(6)、死亡1人,扣安全风险金的100%o以上者不含本数。2、当月出现重伤以上事故(包含重伤)扣该队该工作面工资总额10%,事故责任人扣20%。3、通常事故及未遂安全事故,追究其事故责任人责任。并视其危害程度,按照“铭安煤矿井下奖惩细则”进行处罚。4、工作责任心不强,对工作不认真负责或者区域工程质量出现严重问题,按“井下奖惩细则”予以处罚。5、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按“井下奖惩细则”及有关劳动纪律予以处罚。6、发生事故隐瞒不报、不分析、不进行处理或者不采取相应补救措施,按有关管理办法进行处罚。第十条安全奖惩制度1、职工有下列成绩之一的,按其奉献大小,给以表彰、奖励。(1)、模范遵守国家有关政策法令,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法规与作业规程与各项安全措施,在安全工作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2)发现事故征兆,立即采取措施或者及时报告的,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因而避免了事故,或者显著减轻事故危害程度的;(3)抢救事故有功的;(4)安全技术工作中有发明制造,有重大改革或者推广新技术有卓著成绩的。2、安全生产作业过程中。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在安全工作上做出显著成绩,并保质保量完成生产任务的,在年终应由矿委讨论、总结予以表彰、奖励。3、任何人员违反劳动纪律有关规定,视其情节及后果,应予以经济处罚、开除或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4、有下列情况的,应追究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1)不及时解决安全、尘毒危害等方面的安全陞患,造成重大事故或者尘毒严重危害的;(2)放松对安全工作的领导,致使安全管理混乱而造成事故的;(3)对职工不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与培训,就安排上岗作业的。(4)由于设备不完善或者作业环境不安全发生事故的。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追究当事人事或者肇事者的责任。(1)违章作业或者违章指挥的;(2)忽视安全工作,玩忽职守的;(3)发现事故预兆与险情,不采取防止事故的措施,又不及时报告的;(4)对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的人员,对揭发隐患事故真相的人员,对安全监察(检查)人员进行谩骂、殴打及借故报复的;(5)事故发生后,隐患事故真相,对肇事者进行姑息包庇或者弄虚作假,甚至嫁祸于人的。注:重伤含义:生产过程中,工伤事故一人,医疗费达2万元以上,视为重伤。二、"TI三S"安全生产责任制一、业主:1、负责“一通三防”工作的设施、设备、仪器、仪表与材料、资金到位。2、负责“一通三防”工作的人员送培及按工作需要配齐、配足“一通三防”人员3、督促采购人员及时购回“一通三防”所需的物资,设备及各类仪器仪表。4、督促检查“一通三防”工作各项制度落实情况。二、技术负责人1、负责“一通三防”工作技术的全面管理。2、负责编制“一通三防”工作的长期规划与短期计划。3、负责编制“矿井灾害及预防处理计划”、“重大危险源处理应急预案”、“反风演习”等措施。4、坚持召开“一通三防”例会、研究、分析、布置“一通三防”工作。5、指导“一通三防”队搞好“一通三防”工作。6、每日批阅瓦斯日报表及瓦斯班报表每旬审测风报表及密闭情况。三、矿长1、负责“一通三防”工作的行政领导。2、配足配够“一通三防”工作人员。3、安排布置“一通三防”工作的设施与人员具体落实。4、及时组织送培“一通三防”人员,持证率达100%。5、有权对“一通三防”不负责任的人员进行处理或者更换。6、每日审查瓦斯日报表与班报表,每旬审查测风报表及密闭情况。四、安全矿长(安全科)1、负责安全科“一通三防”直接领导的责任。2、经常撑握“一通三防”工作的动态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安排处理。3、坚持召开“一通三防”工作会议,提出“一通三防”管理工作的建议与系统改变方案。4、检查布置“一通三防”工作的落实情况。5、有权提出更换“一通三防”工作不负责任的人员。6、有权对“一通三防”工作提出处理意见。五、生产矿长(生产科)1、负责分管范围内的通风、瓦斯、防尘、防灭火的督促检查工作。2、有权督促布置通风工、瓦检员、机电工按规程作业,违背者有权处理。3、督促检查各作业点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与“三人联锁放炮制”。4、督促分管范围内作业点使用好防尘设施与防尘设备。5、督促机电消除电器失爆。6、有权对违章作业人员进行处理。六、一通三防队:1、在分管矿长的领导下,负责全矿井的“一通三防”工作。2、通风工、瓦斯检查员每班巡回检查通风、瓦斯、防灭火、防尘情况,如有隐患及时处理,处理不了的及时报告。3、瓦斯检查员每班每次检查情况向作业点人员公布,作业点班组长应在瓦斯记录本上签字,并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与“三人联锁放炮制”放炮员也务必在瓦斯检查记录本上签字。4、每次检查结果务必如实填在瓦斯挂牌上,出井后填写瓦斯日报表交矿有关负责人批阅,严禁假检、漏检。5、通风工每旬定期进行测风(如工作面发生变化应及时测风)合理分配井下各作业点风量,并填测风报表与测风记录挂牌,严禁弄虚作假,以利安全生产。6、指导与协助局扇风机及瓦斯探头的安装与风筒的悬挂。7、防突人员按照设计进行探放工作,不得弄虚作假,及时填报各项报表,按规定报批有关报表。七、机电(科)队1、对主扇风机房、充电房、机修房、机车、电工、水泵工负直接领导的责任。2、负责对主扇风机房、充电房、机修房、机车、电工、水工泵工技术业务指导的责任。3、对电器设备加强防爆性能检查,失爆电器与淘汰设备一律不准入井。4、对井下电器设备加强巡回检查,消除电器失爆,消除电器失爆源。5、无压力的自救器与失爆矿灯不准发放入井。6、负责安装防尘系统,防灭火系统的设施设备及各类传感器的安装、调试,使之达到正常使用。八、调度室1、负责本井(采区)瓦斯监控室、井口检身、考勤、工作的领导。2、负责瓦斯监控室、井口检身、考勤、的业务指导。3、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时限及时联系并送检各类监控仪表(探头)瓦检器、风表等。4、每日务必打印各类监控设备报表。5、抽查下井人员严禁穿化纤衣服下井、洒后下井、烟火下井、失爆矿灯下井。6、督促严格检身,严格考勤,作到进出井人数清晰。三、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为有效杜绝矿井在生产过程中发生各类灾害事故,结合本矿在开采过程中所预防各类事故,特编制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一、瓦斯管理(一)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1、安全监控设备的设置(1)编制采掘作业规程与安全技术措施时,务必对安全监测系统做出设计,内容包含:设备的种类、数量与位置、动力开关与被控开关的安设地点、操纵电缆与电源电缆的敷设、操纵区域等,做出明确规定,并绘制布置图。(2)矿井的采煤工作面、掘进工作面务必在工作面及其进、回风巷设置甲烷传感器;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煤层、半煤岩与有瓦斯涌出的岩巷掘进工作面,务必在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设置甲烷传感器。(3)在回风流中的机电设备碉室的进风侧务必设置甲烷传感器。(4)、矿井进、回风安设风速传感器;回风风井安设Co传感器、压力传感器、温度传感器、风机开停器、风门传感器。(5)所有矿井的石门揭煤地点,在距揭煤地点20m前,务必设置甲烷传感器。(6)所有设置甲烷传感器的地点,务必实现甲烷超限断电功能(有特殊要求都除外)。其断电范围务必符合规程的有关规定。2、安全监控设备的安装、使用与保护(1)断电仪主机(监控分站)应安设在便于人员观察、调度、检验及支护良好、无滴水、无杂物的进风巷道或者碉室中,安设时应加垫支架,使其距巷道底板不小于30Omm或者吊挂在巷道中。(2)甲烷传感器应垂直悬挂,距顶板(顶梁)不得大于300mm。掘进工作面的甲烷传感器,不得悬挂在风筒的同一侧,禁止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