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美术画材材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docx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尚雅图文化用品(临沂)有限公司学生美术画材材料项目建设单位(盖章):尚雅图文化用品(临沂)有限公编制日期:2023年8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尚雅图文化用品(临沂)有限公司学生美术画材材料项目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2644工艺美术颜料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三、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2644.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264建设性质0新建(迁建)口改建口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W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总投资(万元)600环保投资(万元)60环保投资占比()10施工工期1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0是:3台真空搅拌机、2台分用地(用海)面积(0?)772散机进场,未安装;根据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临沂市生态环境局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轻微环境违法行为清单的通知(临环发2020121号),拟建项目设备尚未安装,未产生污染,已主动停止建设;目前建设单位尚未收到相关部门的处罚通知。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沂南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拟建项目位于临沂市沂南县青驼镇高里工业园临沂市尚恒塑胶有限公司院内(地理位置图见附图1),根据沂南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见附图2),拟建项目用地属于允许建设用地,拟建项目建设符合沂南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求;根据青驼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尚雅图文化用品(临沂)有限公司学生美术画材材料项目的选址意见(详见附件11),项目所在片区已形成事实工业聚集区,项目现状地类属于建设用地,符合沂南县青驼镇总体规划(2014-2030),项目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沂南县青驼镇总体规划(2014-2030);根据沂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证明(附件9),套合沂南县第三次国土调查数据,拟建项目地块坐标范围内均为工业用地;根据沂南县青驼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初审意见(见附件10),项目符合城乡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规范的规定。综上所述,拟建项目符合沂南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青驼镇城乡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其他符合性分析1、产业政策符合性(1)拟建项目属C2644工艺美术颜料制造,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国家发改委2019年第29号令)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的决定,拟建项目不属于目录中规定的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2)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发布实施的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对拟建项目未做出限制和禁止的规定,拟建项目可视为允许类。(3)项目已在山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项目代码为2304-371321-04-01-982334。综上,拟建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及临沂市相关的产业政策。2、项目与所在地“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根据环境保护部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2016年10月26日)、山东省环保厅关于转发环境保护部V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通知的通知(鲁环办函2016179号,2016年11月14H),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简称“三线一单”)约束,更好地发挥环评制度从源头防范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作用,加快推进改善环境质量。(1)生态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是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实行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根据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年),生态保护红线是指依法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的严格管控边界。生态保护红线区分属生物多样性维护、水源涵养、土壤保持、防风固沙4种生态功能类型,距离拟建项目最近的生态红线区为沂河沂南段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区,代码:SD-13-Bl-05o红线概况见表11,与环环评2016150号文符合性分析见表12。表1-1与项目最近的生态红线区域情况表名称外边界生态功能类型备注边界描述面积(km2)沂河沂南段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区SD-13-B1-05沿省道S336方向沂河段,南北至沂南县界。23.94水源涵养、土壤保持湿地、森林、河流/项目距离该红线边界距离约为720m,与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分布图的位置关系见附图3,项目选址不在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区域范围之内。表1-2项目与环环评2016150号文符合性分析分类要求文件内容拟建项目情况符合情况强化“三线一单”约束作用(一)生态保护红线是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实行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相关规划环评应将生态空间管控作为重要内容,规划区域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的,在规划环评结论和审查意见中应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的管理要求,提出相应对策措施。除受自然条件限制、确实无法避让的铁路、公路、航道、防洪、管道、干渠、通讯、输变电等重要基础设施项目外,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严控各类开发建设活动,依法不予审批新建工业项目和矿产开发项目的环评文件。根据山东生态红线规划(2016-2020年),项目位于山东省临沂市沂南县青驼镇高里工业园临沂市尚恒塑胶有限公司院内,距离最近生态保护红线区为沂河沂南段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区,约720m。符合(一)环境质量底线是国家和地方设置的大气、水和土壤环境质量目标,也是改善环境质量的基准线。有关规划环评应落实区域环境质量目标管理要求,提出区域或者行业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建议以及优化区域或行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的对策措施。项目环评应对照区域环境质量目标,深入分析预测项目建设对环境质量的影响,强化污染防治措施和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污染物均达标排放,本次报批环评文件,对企业环境保护措施提出了建议和要求。项目建成后对周围环境质量的影响较小,符合改善环境质量的总体目标要求。符合(三)资源是环境的载体,资源利用上线是各地区能源、水、土地等资源消耗不得突破的“天花板相关规划环评应依据有关资源利用上线,对规划实施以及规划内项目的资源开发利用,区分不同行业,从能源资源开发等量或减量替代、开采方式和规模控制、利用效率和保护措施等方面提出建议,为规划编制和审批决策提供重要依据。拟建项目一次水用量约1346.27m3a,资源利用合理,不属于高耗能项目。符合(四)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是基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以清单方式列出的禁止、限制等差别化环境准入条件和要求。要在规划环评清单式管理试点的基础上,从布局选址、资源利用效率、资源配置方式等方面入手,制定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充分发挥负面清单对产业发展和项目准入的指导和约束作用。不在负面清单内。符合通过上表对照分析,项目的建设符合环境保护部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要求。(2)环境质量底线大气环境质量底线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为二类区,规划近期So2、No2、PMK)年均值分别控制在50mm339gn35g?以内。根据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全市生态环境质量通报2021大气环境质量状况,项目区域属于不达标区域,区域严格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中的规定,采取优化产业结构,对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扬尘进行治理、全面实施工业污染源及挥发性有机物的提标改造及治理等措施后,沂南县环境空气质量会逐步改善。拟建项目产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颗粒物、VoCs、So2、NOx,通过采取技术可行的污染防治措施后,污染物均可实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总体上,项目建设不会突破区域大气环境质量底线。水环境质量底线根据区域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项目区域地表水沂河葛沟桥水环境功能区为IV类水体,根据2022年沂河葛沟桥监测断面例行监测数据,区域地表水沂河葛沟桥监测断面COD、氨氮均未超标,说明沂河葛沟桥断面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标准要求,水质较好。拟建项目采取相应防渗等级的防治措施阻绝了污染途径,不存在重大污染途径,不会对周围地下水、土壤环境造成影响。(3)资源利用上线拟建项目供水管网已敷设至拟建项目区域范围内,可满足求,拟建项目消耗电能和水资源相对于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4)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临政字202171号),项目位于山东省临沂市沂南县青驼镇高里工业园临沂市尚恒塑胶有限公司院内,属于一般管控单元(见附图4),项目与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临政字202171号)中临沂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要求的符合性分析见表13,项目与临沂市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暨“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见表1-4。表1-3项目与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临政字202171号)符合性分析相关要求拟建项目情况符合性(四)生态环境空间分区管控重点管控单元42个,主要涵盖城镇和工业园区(集聚区),人口密集、资源开发强度大、污染物排放强度高的区域。该区域重点解决产业布局性大气污染、解决流域水环境污染和区域环境应急保障体系薄弱等问题,确保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直至市域全面达标。拟建项目位于临沂市沂南县青鸵镇高里工业园临沂市尚恒塑胶有限公司院内,根据沂南县环境管控单元图,拟建项目位于一般管控单元,拟建项目污染物经处理后达标排放,符合区域污染物总量管理的要符合求,对生态环境影响很小,不会导致生态环境功能恶化。临沂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空间布局约束19.严格新建、改建、扩建“两高”项目环境准入,“两高”项目为煤电、石化、化工、钢铁、有色金属冶炼、建材等六个行业,如另有规定,从其规定。石化、现代煤化工项目应纳入国家产业规划。新建、扩建石化、化工、焦化、有色金属冶炼、平板玻璃项目应布设在依法合规设立并经规划环评的产业园区。拟建项目为工艺美术颜料制造,不属于“两高”项目。符合染排管污物放控2.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前,实施建设项目新增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倍量替代”。根据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管理工作的通知(临环发202038号),“新建项目各项主要污染物年新增排放量均低于1吨(含)(氨氮低于0.1吨)的,在环境影响报告中说明,不需要总量确认”、“新扩改建项目各项主要污染物年新增排放量均低于1吨(含)(氨氮低于0.1吨)的,在环境影响报告中说明,大气污染物不需要倍量替代拟建项目产生颗粒物、VOCs年排放量小于1吨,故企业不需要进行总量确认和倍量替代。符合4.排放工业废气或者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的排污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和监测规范设置监测点位和采样监测平台,进行自行监测或者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监测。拟建项目建成运行中按照规定和监测规范设置.监测点位和采样监测平台,进行自行监测或者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监测。符合环境风险防控2.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