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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分析(黑白).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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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分析(黑白).ppt

    【案例分析】【案例分析】 ( (第三章引例第三章引例) ) 案例中公司事实(案例中公司事实(1 1)属于伪造会计凭证行为。违)属于伪造会计凭证行为。违反反会计法会计法第十三条第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及其他会计资料,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及其他会计资料,不得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不得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的规定。的规定。 公司事实(公司事实(2 2)违反)违反会计法会计法第五条第五条“任何单位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机构、会计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其他会计资料,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的的规定规定 公司事实(公司事实(3 3)属于变造会计凭证行为,同样违反)属于变造会计凭证行为,同样违反会计法会计法第十三条规定。第十三条规定。 公司事实(公司事实(4 4)属于违反)属于违反会计基础工作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范第六十条第六十条“登记账簿要用蓝黑墨水或登记账簿要用蓝黑墨水或者碳素墨水书写,不得使用圆珠笔或者铅者碳素墨水书写,不得使用圆珠笔或者铅笔书写笔书写”以及以及“各种账簿按页次顺序连续各种账簿按页次顺序连续登记,不得跳行、隔页登记,不得跳行、隔页”的规定。的规定。 对于上述(对于上述(1 1)和()和(3 3)项违法行为,以)项违法行为,以会计法会计法第第4343条为依据进行处理。条为依据进行处理。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以对单位并处五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以对单位并处五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以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对其中的会计法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对其中的会计人员,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人员,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从业资格证书。 对于(对于(2 2)项违法行为,应依照)项违法行为,应依照会计法会计法第第4545条进行处理。条进行处理。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总经理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总经理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可以对该公司总经理处尚不构成犯罪的,可以对该公司总经理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如果其属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如果其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的行政处分。 对于(对于(4 4)违法行应按)违法行应按会计法会计法第第4242条规定进行条规定进行处理。处理。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对单位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以对单位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以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对于其中涉及的会计人员,情法给予行政处分。对于其中涉及的会计人员,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节严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计从业资格证书。案例分析(第三章习题)案例分析(第三章习题) (1 1)董事长的说法不符合会计法规的规定。)董事长的说法不符合会计法规的规定。 原因在于:原因在于:董事长要求把会计报告作得漂亮些,董事长要求把会计报告作得漂亮些,实际上是授意、指使会计造假,不论是否包含个实际上是授意、指使会计造假,不论是否包含个人利益在内,都是一种违法行为。人利益在内,都是一种违法行为。会计法会计法第第4 4条规定:条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指明单位负指明单位负责人就是单位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的责任主体。责人就是单位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的责任主体。因此不管董事长是否在场,是否参与具体操作,因此不管董事长是否在场,是否参与具体操作,都应对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都应对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在财务会计报告上签字不仅仅是履行手续,而是在财务会计报告上签字不仅仅是履行手续,而是明确责任的过程。明确责任的过程。 (2 2)总经理的说法不符合会计法规的规定。)总经理的说法不符合会计法规的规定。 原因在于:原因在于: 总经理对董事长的非法指示总经理对董事长的非法指示理应拒绝,但总经理却将董事长的指示转理应拒绝,但总经理却将董事长的指示转达给公司总会计师,事实上参与了会计造达给公司总会计师,事实上参与了会计造假。假。 在财务会计报告上签字不仅仅是在财务会计报告上签字不仅仅是履行手续,而是明确责任的过程。履行手续,而是明确责任的过程。 (3 3)总会计师的说法不符合会计法规的规定。)总会计师的说法不符合会计法规的规定。 原因在于:原因在于:会计法会计法第第3131条第三款:条第三款:“财政部财政部门有权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的程序和内容进行门有权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的程序和内容进行监督。监督。”因此财政部门可以对审计报告提出质疑。因此财政部门可以对审计报告提出质疑。 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是单位管理当局的会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是单位管理当局的会计责任,而非审计责任。而计责任,而非审计责任。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准则多处强调:多处强调:“审计责任不能替代、减轻或免除会审计责任不能替代、减轻或免除会计责任计责任”。但是本案例中,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但是本案例中,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也应承担相应的审计责任也应承担相应的审计责任 总会计师是主管会计工作的行政领导人,在单位总会计师是主管会计工作的行政领导人,在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下,负责组织、管理本单位所有会计工作,负责人的领导下,负责组织、管理本单位所有会计工作,是财务会计报告的签章主体,应对会计资料的真实性、是财务会计报告的签章主体,应对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完整性负责。 例中总会计师还是会计造假的具体实施者,应对例中总会计师还是会计造假的具体实施者,应对该违法行为承担直接责任。该违法行为承担直接责任。案例分析(第四章习题)案例分析(第四章习题) (1 1)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 根据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第第1010条,会计档条,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的,需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的,需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经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同意后方可销毁。销册,经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同意后方可销毁。销毁时需要会计部门和档案管理部门共同派员监销。毁时需要会计部门和档案管理部门共同派员监销。销毁后,监销人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章,销毁后,监销人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章,并将监销情况报告单位负责人。并将监销情况报告单位负责人。 (2 2)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 根据根据会计法会计法第第3737条:条:“会计机构内部应会计机构内部应当建立稽核制度。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当建立稽核制度。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登记工作。” (3 3)需要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需要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 根据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第3333条:条:会计人员临时离职或者因病不能工作且需会计人员临时离职或者因病不能工作且需要接替或者代理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要接替或者代理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或者单位领导人必须指定有关计主管人员或者单位领导人必须指定有关人员接替或者代理,并办理交接手续。人员接替或者代理,并办理交接手续。 (4) (4) 应承担法律责任。应承担法律责任。 本案例中总经理在财务会计报告上签本案例中总经理在财务会计报告上签章的行为是明确会计责任的过程,因此必章的行为是明确会计责任的过程,因此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须承担相应的责任。案例分析(第五章引例)案例分析(第五章引例)(1 1)引例中王某将自己的女儿调入该厂会计科任)引例中王某将自己的女儿调入该厂会计科任出纳没有违反会计人员回避制度,但其女儿没有取出纳没有违反会计人员回避制度,但其女儿没有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就担任出纳违反了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就担任出纳违反了会计法会计法第第3838条条:“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业资格证书”的规定。并且在任出纳的同时兼管会的规定。并且在任出纳的同时兼管会计档案保管工作也违背了计档案保管工作也违背了会计法会计法第第3737条:条:“出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的规定。的规定。(2 2)公司经营管理层配备了分管生产、)公司经营管理层配备了分管生产、供销和人事的三名副总经理及一名总会计供销和人事的三名副总经理及一名总会计师并没有违背师并没有违背总会计师条例总会计师条例第第4 4条:条:“凡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在单位行政领凡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在单位行政领导成员中,不设与总会计师职权重叠的副导成员中,不设与总会计师职权重叠的副职职 ” ”的规定。的规定。(3 3)会计李某申请调离该公司,人事部)会计李某申请调离该公司,人事部在其没有办清会计工作交接手续的情况下,在其没有办清会计工作交接手续的情况下,即为其办理调动手续违反了即为其办理调动手续违反了会计法会计法第第4141条:条:“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的规定。的规定。”案例分析(第五章习题)案例分析(第五章习题)1 1、该企业会计工作交接不符合会计法规定。该企业会计工作交接不符合会计法规定。 因为因为会计法会计法第第4141条条 规定:会计机构负责规定: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负责人监交,必要时主管单位可以派人会同监交。案人监交,必要时主管单位可以派人会同监交。案例中单位负责人厂长在外地出差,应由主管单位例中单位负责人厂长在外地出差,应由主管单位派人监督工作交接,不能由本单位人事科长监交。派人监督工作交接,不能由本单位人事科长监交。 企业让出纳兼任张某的收入、费用账目登企业让出纳兼任张某的收入、费用账目登记工作不符合我国会计法的规定。记工作不符合我国会计法的规定。 因为因为2 2、 会计主管李某不能安排其女儿出任出纳会计主管李某不能安排其女儿出任出纳 因为因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十六条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应当实行回避制度。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需要回避的直系亲属为:夫妻关系、直纳工作。需要回避的直系亲属为: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配偶亲关系。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配偶亲关系。” 出纳不能监管会计档案出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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