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港设施建设工程承包合同.docx
渔港设施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名称:渔业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地址:公司地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名称:建设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地址:公司地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鉴于甲方拟进行渔港设施建设工程,乙方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与丰富经验,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就渔港设施建设工程承包事宜,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L*工程名称*:渔港设施建设具体工程名称2 .*工程地点*:渔港建设详细地址3 .*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码头的建设(含基础施工、主体结构搭建、附属设施安装等)、防波堤的修筑、港区道路的铺设、渔港水电供应系统的安装调试、渔港配套建筑物(如管理用房、仓库等)的建设等。具体工程范围及要求以本合同附件一渔港设施建设工程设计图纸及说明为准。二、工程期限1 .本工程计划开工日期为: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为:竣工日期,总工期为工期天数天。2 .如因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导致工程延误,乙方应在事件发生后通知期限内书面通知甲方,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经甲方确认后,工期可相应顺延。若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乙方应按照工程总造价的违约比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渔港未能按时投入使用而导致的渔业生产延误损失、额外的管理成本增加等。1 .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现行的渔港建设工程相关标准、规范以及本合同附件一的设计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2 .码头应具备足够的承载能力和稳定性,能够安全停靠各类渔船;防波堤应能有效抵御海浪冲击,保障港区内的船舶和设施安全;港区道路应平整坚实,满足车辆和行人的通行需求;水电供应系统应稳定可靠,满足渔港日常运营的水电需求;配套建筑物应结构稳固,内部装修符合相关标准,具备良好的使用功能。四、工程价款及支付方式1 .本工程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工程总造价金额大写元整(小写:¥工程总造价金额小写元)。此价款为含税价,包含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工程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如人工、材料、机械、运输、管理、利润、税费以及为完成工程而必须采取的各项措施费用等,但不包括因工程变更或甲方要求增加的额外费用。2 .支付方式:- 合同签订后预付款支付期限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总价款的预付款比例作为预付款,即人民币(大写)预付款金额大写元整(小写:¥预付款金额小写元),乙方应在收到预付款后及时组织施工队伍和材料设备进场。- 当码头基础工程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总价款的进度款比例1,即人民币(大写)进度款金额1大写元整(小写:¥进度款金额1小写元)。- 防波堤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总价款的进度款比例2,即人民币(大写)进度款金额2大写元整(小写:¥进度款金额2小写元)。- 港区道路、水电供应系统及配套建筑物主体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总价款的进度款比例3,即人民币(大写)进度款金额3大写元整(小写:¥进度款金额3小写元)。- 整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结算款支付期限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工程总价款的结算款比例,即人民币(大写)结算款金额大写元整(小写:¥结算款金额小写元),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完整的工程竣工结算资料。- 剩余工程总价款的质保金比例作为质量保证金,即人民币(大写)质保金金额大写元整(小写:¥质保金金额小写元)。质保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为质保期限时长年。质保期内如无质量问题,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质保金返还期限内无息返还给乙方;若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负责无偿维修或更换,甲方有权从质保金中扣除相应的维修或更换费用,若质保金不足以支付全部费用,乙方应补足差额。五、双方权利与义务(一)甲方权利与义务1 .有权对工程进度、质量进行监督检查,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的检查工作,并按照甲方要求及时整改。甲方可随时委派代表进入施工现场,乙方应为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便利。2 .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价款。若甲方未能按时支付工程价款,每逾期一天,应按照未支付金额的逾期违约金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但因乙方未按约定提交付款申请或提供合格发票等原因导致的除外。3 .负责办理工程建设所需的相关审批手续,如施工许可证、规划许可证等,确保工程建设合法合规。若因甲方未办理相关手续导致工程延误或受到相关部门处罚,甲方应承担相应责任。4 .提供工程建设所需的场地,并确保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如场地的平整、通水通电通路等。若因场地问题导致工程延误或产生额外费用,甲方应承担相应责任。5 .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边关系,解决因施工可能引发的与周边居民、单位或其他第三方的纠纷,保障乙方施工不受外部干扰。但因乙方施工行为引发的纠纷除外。(二)乙方权利与义务1 .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并在甲方未按时支付时,有权暂停施工并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但乙方应提前书面通知甲方。2 .根据工程需要,合理组织施工人员、机械设备和材料进场,制定科学合理的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并提交给甲方备案。乙方应确保施工人员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能,机械设备性能良好且符合安全要求,材料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设计要求。3 .严格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施工规范和技术标准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如因乙方施工质量问题导致工程返工、修复或造成其他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无偿修复或赔偿。4 .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遵守国家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措施,为施工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防止发生安全事故。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因此给甲方及第三方造成的损失。5 .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设计图纸存在问题或不合理之处,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变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变更工程设计。因乙方擅自变更设计导致工程质量问题或其他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6 .负责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施工过程中的扬尘、噪声、污水等对周边环境的污染。如因乙方施工行为导致环境污染而被相关部门处罚或给第三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7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及时清理施工现场,拆除临时设施,将场地恢复原状或达到甲方要求。六、工程验收1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在验收申请期限内书面通知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并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竣工图纸、质量检验报告等相关资料。2 .甲方应在收到乙方验收通知后验收组织期限内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的,双方签署工程竣工验收报告;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限期整改,整改后重新申请验收,直至验收合格为止。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验收不合格而进行整改的,整改期间不计入工期,且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七、质量保修1 .乙方应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及本合同约定,承担本工程的质量保修责任。在质保期内,如发现工程存在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维修响应期限内派人进行维修。如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维修或维修后仍存在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维修费用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补足。2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内容,质量保修期限按照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执行,如国家及地方无相关规定的,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质保期限执行。八、违约责任1 .若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除承担逾期违约金外,若逾期超过严重违约期限时长,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已完成工程价款及相应利息,同时承担乙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2 .若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工程期限、质量标准完成工程建设,除承担相应违约金外,若工程质量严重不合格或工期延误严重影响甲方生产经营计划,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返还已支付的工程价款,同时乙方应承担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工程延误导致的渔业生产损失、重新招标建设的额外费用等。3 .若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条款,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因维权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费用。九、争议解决1 .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 .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其他条款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内容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发包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签订日期:年月日承包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签订日期:年月日附件一:渔港设施建设工程设计图纸及说明附件二:工程质量保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