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2《东兰县水土保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docx
-
资源ID:1808618
资源大小:11.33KB
全文页数:8页
- 资源格式: DOCX
下载积分:5金币
快捷下载

账号登录下载
微信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
2023.12《东兰县水土保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docx
东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兰政办发202373号东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兰县水土保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和驻东兰中直区直市直各有关单位:东兰县水土保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东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12月1日东兰县水土保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为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及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广西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对水土保持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推动新时代水土保持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水土保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河政办发202363号)精神,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建立东兰县水土保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一、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水土保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河池市委、市人民政府和县委、县人民政府有关工作要求,统筹协调全县水土保持工作,推动新时代水土保持事业高质量发展;研究全县水土保持生态建设重大事项、审议全县水土保持总体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措施;交流沟通全县水土保持工作情况、统筹协调全县水土保持工作中遇到的重要问题和难点问题;分解落实县直各有关部门年度水土保持工作任务,研究开展全县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等;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二、成员单位联席会议由分管水利工作的副县长担任召集人,联系水利工作的县政府办副主任、县水利局局长担任副召集人,县水利局、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教育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税务局、工业集中区服务中心,东兰生态环境局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水利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水利局分管负责同志兼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股室负责同志担任。各单位联席会议联络员变动,应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三'工作机制(一)会议制度。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全体成员或者部分成员会议,由召集人或副召集人主持,交流沟通全县水土保持工作推进情况,分解落实各部门年度水土保持工作任务,研究解决水土保持工作当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以纪要形式印发有关单位,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二)报告制度。经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落实并按要求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工作情况。每年年底,各成员单位应将年度履行职责情况书面报告联席会议。(三)联合工作组制度。协调机制可根据工作需要,组建联合工作组,对水土保持重要工作、目标任务及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考核等。四'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县水利局: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负责全县水土保持规划的实施评估,宣传贯彻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强化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和管理,依法查处违法案件,完善水土保持监测体系,创新水士保持体制机制,负责组织做好年度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工作,接受市级考核。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将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任务及重点项目等内容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在办理项目立项时督促项目建设单位依法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协同推进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落实。积极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做好有关的水土流失预防、治理和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县教育局:负责将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列入教育发展计划。会同水利部门在教育系统中开展各种形式的水土保持科普教育活动。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对职责范围内的生产建设项目备案信息及时抄送市水土保持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协同推进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落实。负责扶持科研单位开展水土保持科学技术研究。依托科技专项大力支持水土保持等关键技术基础研发和转化应用,推动开展适宜我县的水土保持科学技术研究。县财政局:负责按照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原则,做好县级水土保持的资金保障工作,按实际资金需求编列年度预算统筹安排,接受市级财政部门的指导工作。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提供全县土地利用现状最新调查数据(矢量图及数据表),用于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工作。负责督促规划编制单位在基础设施建设、矿产资源开发、城镇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规划中,提出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的对策措施。负责地质灾害治理、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项目水土流失防治工作。督促地质灾害治理、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项目建设单位落实水土保持措施、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实施、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等工作;提供本部门实施水土保持相关生态建设年度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材料。东兰生态环境局:负责污染治理项目水土流失防治工作。督促污染治理项目建设单位落实水土保持措施、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实施、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等工作;提供本部门实施水土保持相关生态建设年度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材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在审查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初步设计时,应当同时审查水土保持设施设计内容并征求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机关的意见。督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业主单位落实水土保持措施、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实施、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等工作。县交通运输局:负责交通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在审查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时,应当同时审查水土保持设施设计内容并征求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机关的意见。督促交通建设项目业主单位落实水土保持措施、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实施、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等工作。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农业农村项目水土流失防治工作,保护农田生态系统。督促农业农村项目业主单位落实水土保持措施、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实施、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等工作;提供本部门实施水土保持相关生态建设年度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材料。县林业局:依法做好管辖范围内的植树造林、封山育林等生态修复工作;指导各乡镇开展水土保持林建设、水源涵养林建设、荒山造林、封山育林等工作;督促林业生产建设项目业主单位依法编报和落实水土保持方案;负责查处毁林开垦等违法行为;在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采伐林木的采伐方案或者采伐作业设计及其批准文件抄送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本部门实施水土保持相关生态建设年度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材料。县税务局:做好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工作,定期向县水利局传递水土保持补偿费征缴信息。县工业集中区服务中心:配合水利部门按照水土保持法等要求做好管辖区域内水土保持防治和监管工作。督促管辖区域内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及入驻园区企业做好建设期间水土流失防治工作,竣工验收(投入使用)前完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及报备工作。附件:东兰县水土保持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附件东兰县水土保持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召集人:黄红梅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副召集人:韩红茂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韦升权县水利局局长成员:牙昌相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韦阳东县教育局副局长覃伟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副局长韦盛涛县财政局副局长陆运贵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覃仕兴东兰生态环境局副局长谭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韩建合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黄维县水利局副局长石华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牙桢杰县林业局副局长韦启明县税务局副局长潘政敏县工业集中区服务中心副主任公开方式:主动公开东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12月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