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篇领导干部学习《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心得体会发言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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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篇领导干部学习《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心得体会发言稿.docx
关于学习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的心得体会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事关民生福祉,镜鉴党的作风。日前出台的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深化拓展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提供了重要制度遵循。形式主义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大敌。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为基层减负问题,多次强调“持续深化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把基层干部干事创业的手脚从形式主义的束缚中解脱出来”;深刻指出为基层减负要明确权责,不能什么事都压给基层,基层该承担哪些工作,要把职责事项搞清楚。这些重要论述,既传递“必须减”的鲜明态度,又指出“怎么减”的关键方法,充分体现了我们党一以贯之、全面从严整治形式主义的坚定决心。近些年来,党中央重拳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建立中央层面专项工作机制,采取一系列有力措施,取得了明显成效。同时要清醒看到,形式主义具有顽固性、反复性,稍有松懈就可能反弹回潮、变种现身。基层仍有吐槽,现在红头文件少了,白头的工作提示却多了;会议数量虽然少了,大会套小会现象多了。凡此种种表明,形式主义树倒根在。清流必浚源,治病必断根。要坚持问题导向,精准靶向发力,找准“负”的根源、抓住“减”的要害、体现“实”的要求,持之以恒整治形式主义,真正把应减之负减下去,把应尽之责担起来。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基层负担之重,表现在基层,根子在上面,病灶在职责不清、边界不明。有的上级部门动辄搞属地管理、责任下沉,甚至层层加码、泛化问责,看起来似乎是“极端负责”,实际上是缺乏担当、懒政怠政的表现。权责一致是现代治理体系的基本原则。要厘清权责边界,理顺职责关系,把应减之负与应尽之责区分开来,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各安其位、各得其所,解决权在上级、责在基层问题,避免“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机关部门要克服本位主义、力戒官僚习气,懂基层工作、知基层冷暖、为基层服务,不能什么事都压给基层,把职责范围的任务转嫁给基层,更不能以属地管理之名甩锅避责,该管的事要管起来,该担的责要担起来,既部署过河的任务,也指导解决桥和船的问题。减轻基层负担,是要把基层干部的手脚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束缚中解脱出来,把更多时间和精力用在抓落实、谋发展上。减负不是“减责任”“减担当”,基层不是责任减轻了、可以“躺平”了,而是责任更重了、要求更高了,减的是形式主义的无形枷锁,体现的是实干担当的状态,为的是造福百姓苍生,必须更加主动开拓进取、真抓实干。要正确处理好“减”与“不减”的关系,担负起守士之责,回归服务群众本色,把以前应付文山会海、填表留痕的精力,转换为服务群众、服务发展的能力,激发出实干担当的强劲动能。要落实“四下基层”制度,用铁脚掌丈量民情、强机制解决民忧、新办法汇聚民智,了解群众所思所想、知晓群众安危冷暖,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办好让群众可感可及的实事,把问题解决在一线、矛盾化解在一线、工作落实在一线,自觉做民呼我为的贴心人。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形式主义少一些、真抓实干多一些,矛盾也会少一些,实绩也会多一些。”“少和多”的辩证法里,蕴含着正确政绩观,体现了实事求是精神。我们党是靠实事求是起家和发展兴旺起来的。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根本在于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关键是要解决党性不纯、政绩观错位等问题,从思想观念、工作作风和领导方法上找根源抓整改。要推动广大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把干事创业的基点放到为党尽责、为民造福上,落脚点放到办实事、求实效上,把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统一起来,不贪一时之功、不图一时之名,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当好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坚定行动派、实干家。关于学习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的心得体会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若干规定的出台,体现了党中央一以贯之、全面从严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坚定决心,也标志着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进入了新的阶段。作为一名基层干部,我深刻感受到了党中央对整治形式主义的坚定决心和实际行动。在过去的工作中,我们也时常面临着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带来的困扰和负担。例如,文件会议过多过滥、督查检查考核过多过频等问题屡见不鲜,这些不仅增加了我们的工作量,也影响了工作效率和质量。若干规定的出台,正是为了切实解决这些问题,为基层干部减负松绑。它明确了精简文件、压缩会议等方面的具体要求,强调了要建立长效机制,提出了要用改革创新的方法赋能基层等举措。这些措施既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也反映了党中央对基层干部的关心和关爱。在实际工作中,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若干规定的精神和要求,将其贯彻到日常工作中去。首先,我们要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减少不必要的文件会议和督查检查考核,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其次,我们要积极探索新的工作方式和方法,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模式,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最后,我们要加强自我约束和管理,保持良好的工作作风和精神状态,做到勤政廉政。此外,若干规定的出台也给我们提供了很多启示和思考。首先,它体现了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和实际行动。只有不断加强党的建设,才能更好地为人民服务。其次,它突出了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的原则。我们要始终以解决问题为目标,注重实效而非形式。最后,它强调了改革创新的重要性。只有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才能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总之,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为深化拓展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提供了重要制度遵循,是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重要举措。对于推动基层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这一规定,以实际行动践行初心使命,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关于学习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的心得体会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在党的作风建设及基层减负工作中迈出了坚实的一步,这不仅是对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深化,也是对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具体贯彻与实践。以下是我对此项规定的几点深刻体会:首先,此规定彰显了中央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坚定意志与长远规划。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基层减负视为党的作风建设的关键一环,体现了对基层干部的深切关怀与对实际效能的重视。通过将整治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形成长效机制,不仅为基层减负提供了明确的制度遵循,更传递出持之以恒、久久为功的明确信号,这对于净化政治生态、提升政府效能具有深远影响。其次,若干规定的制定充分体现了问题导向与实践智慧的结合。它不仅针对当前基层反映强烈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提出了具体的改进措施和限制性规定,还总结并升华为制度规范,将实践中行之有效的方法固定下来,同时勇于创新,针对难点堵点问题提出新的解决策略,这一系列措施无疑为基层松绑、赋能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再者,规定注重务实管用,确保易于理解与执行,避免了空洞冗长,体现了高效、简洁的管理理念。通过对文件精简、会议控制、督查检查考核规范等方面的明确要求,以及对借调干部、政务APP管理、基层权责明晰等方面的细致规定,直接触及了形式主义的痛点,为基层干部创造了更为专注、高效的工作环境,有助于激发他们的积极性与创造力。最后,若干规定的落实需要上下一心,形成合力。各级领导干部应率先垂范,不仅要在理论上深入学习,更要在实践中身体力行,将减负措施转化为实际行动。同时,强化问题整改与督促检查机制,确保规定不折不扣执行,对于违反规定的典型案例,公开通报,以此形成震慑,确保减负工作取得实效。总之,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的出台,是中国共产党自我革命精神的又一生动体现,是推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其实施将有效减轻基层负担,激发基层活力,促进国家治理体系更加高效、有序运转,为全面深化改革和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关于学习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的心得体会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健全为基层减负长效机制。此次印发的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首次以党内法规形式制定出台为基层减负的制度规范,向全党全社会表明持之以恒一抓到底的鲜明态度。为基层减负长效机制的建立,令广大基层干部精神振奋,深受鼓舞。基层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最后一公里”,不能被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束缚手脚。因此,要持续深化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松绑,为基层干部营造良好工作环境和干事条件,让真抓实干在基层蔚然成风。基层减负,需要不断提升思想政治站位。对广大党员干部,我们要广泛开展教育引导,让他们从内心深处树立起正确的政绩观,宗旨意识从而不断强化,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方法真正在实践中得到实际应用,让人民群众满意真抓实干成为工作干好干坏的依据,滥竽充数、好大喜功、胡乱摊派、装样子、重出彩、要面子等脱离实际的错误政绩观要坚决接弃”。去年的主题教育成果要结合今年的党纪学习教育,不断巩固,坚持开展系统性的理论学习、专题研讨以及实践总结,真正地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在内心深处树立一条“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的底线,不忘入党初心,始终保持党员干部的高尚情操,在人民群众之中树立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学习先进模范人物,多做全局性、长远性、基础性的工作,把“干惊天动地事,做隐姓埋名人”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精力、体力、脑力、脚力全部用在“想做事、做实事、干成事”上,深刻理解成绩是干出来的,让群众的满意口碑取代走秀式落实、加码式部署,避免跑错政绩观方向。基层减负,需要不断优化权责体系。近年来,随着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推进,社会治理的重心正在向基层下移,镇(乡、街道)村(社区)成为社区治理工作的重要落实主体。在“下移”这一改革实践过程中,上级的责任和事权也向基层单位转移,由于缺乏实践经验,造成一些基层单位“小马拉大车”,工作干不完、干不好成为常态,令人忧心。所以,构建匹配对等的权责体系成为了当务之急,我们必须理清基层治理权责脉络,确保社会治理成效。在制度上确保减负,推行责任清单制度,对既有职责厘清边界,对新增严格审核准入,从制度上确保放管到位。在落实上提升效能,制定落实基层赋权清单,推动管理、办事、服务权限持续下沉,确保看得见、管得住、调得动、用得好。做到“上下一心”,建立反馈与调整机制,设立“减负”考核体系,动态掌握减负需求,并对权责体系进行必要的调整和优化,形成长效闭环解决机制。基层减负,不是降低标准鼓励躺平。松绑减负,不是松劲,更不是减责任,减负是为了帮助基层从文山会海、繁文缚节、迎来送往中得到解脱,做到“轻装上阵”,能够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全县高质量发展目标任务上去,对于重点工作,绝不降低标准和要求,更不歇脚喘气,要做到赏罚分明,出台切实有效的激励手段和惩罚措施,激励实干型干部,树立典型形象,提升广大党员干部的干事创业热情,整治躺平式干部,打击官僚主义作风,坚决防范松绑减负后打折扣、不作为等问题,通过树立重实干、重实绩、重担当的导向,让基层办事更有效率、让干部工作更有干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