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docx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1、目的为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规范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作业,保障安全生产,根据6特种作业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r本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和在本公司范围内从事特种作业的外来人员。3、定义1.1 特种作业是指在劳动过程中容易发生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尤其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从事此种作业的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3. 2公司现有特种作业人员种类:电工、焊工、起重、压力容器及压力管道操作、危险化学品操作证。4、职责3.1 安全科负责对全公司特种作业人m的岗位核定培训申报,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档案,汇总统计、教育培训全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工作。4. 2各部门、车间不得随意变动特种作业人员的岗位。如遇作业者本人不适合该工作岗位或本单位因生产实际需要变动,必须事先报告安全科评定并同意,方可变动。5、管理内容5. 1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作业前,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安监息局30号令)、£国家监督检验检疫息局140号令进行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训练.6. 2特种作业人员应熟知本岗位及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特种设备操作规程,严格按照相关规程进行操作。5.3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年满18周岁,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本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具备高中或者相当于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热爱本职工作,工作认真负责,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遵纪守法。5.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以下简称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禁止无证上岗。5.5特种作业操作证不得伪造、涂改、转借或转让。5.6离开特种作业岗位6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试,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5.7特种作业人员考核、纪审等工作严格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安监总局30号令)执行。5.8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为6年,在全国范围内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由安全监管总局统一式样、标准及编号05.9特种作业操作证遗失的,应当向原考核发证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经原考核发证机关审查同意后,予以补发。特种作业操作证所记载的信息发生变化或者损毁的,应当向原考核发证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经原考核发证机关审查确认后,予以更换或者更新。6、复审6.1特种作业操作证每3年豆审1次。特种作业人员在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内,连续从事本工种10年以上,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经原考核发证机关或者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同意,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夏审时间可以延长至每6年1次。6.2特种作业作作证需要复审的,应当在期满前60日内,由申请人或者申请人的用人单位除考核发证机关或者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卜列材料:<)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从事特种作业的情况;(三)安全培训考试合格记录。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届满需要延期换证的,应当按照前款的规定申请延期复审。特种作业操作证申请更审或者延期发审前,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参加必要的安全培训并考试合格。安全培训时间不少于8个学时,主要培训法律、法规、标准、事故案例和有关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等知识。6.3申谙更审的,考核发证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复审工作“复审合格的,由考核发证机关签章、登记,予以确认:不合格的,说明理由。申请延期究审的,经女审合格后,由考核发证机关重新颁发特种作业操作证。6.4特种作业人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史审或者延期史审不予通过:<-)健康体检不合格的:(二)违常操作造成严重后果或各有2次以上违章行为,并经查证确实的:(三)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并给予行政处罚的:(四)拒绝、阻碍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监督检查的:(五)未按规定参加安全培训,或者考武不合格的:6.5特种作业操作证曳审或者延期复审手续。再纪审、延期更审仍不合格,或拧未按期纪审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失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发证机关应当撤销特种作业操作证:(一)超过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未延期更审的:(二)特种作业人员的身体条件已不适合继续从事特种作业的:(=)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四)特种作业操作证记载虚假信息的:(五)以欺蝙、购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6.6£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每4年复审一次。持证人员应在嵬审屈满3个月前向发证部门提出宏审申请。对持证人员在4年内符合有美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不间断作业要求和安全、节能安教育培训要求,且无违章操作或管理等不良记录,未造成事故的发证部门应当按照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准予更审合格,并加盖史申合格章。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审核和发证程序包括:考试报名、考试、领证申请、受理、审核、发证。6.7申请6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2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年龄在18周岁以上2、身体健康切I1.满足申请从事的作业种类对身体的要求3、有与申请作业种类相适应的文化程度1、具相应的安全技术知识于技能5、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要求6.8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加强对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纪审档案,做好申报、培训、考核、纪审的组织工作和日常的检查工作。特种作业人员在劳合同期满后变动工作单位的,原工作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其特种作业操作证。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从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接受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的监督管理。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印制、伪造、倒卖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者使用非法印制、伪造、倒卖的特种作业操作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