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积极有序推进我市分布式光伏建设的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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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积极有序推进我市分布式光伏建设的意见.docx
荷定政办字(2022)16号荷泽市定陶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荷泽市定陶区整区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实施意见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荷泽市定陶区整区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实施意见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荷泽市定陶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8月11日(此件公开发布)荷泽市定陶区整区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实施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琰达峰、碳中和”与乡村振兴战略目标重要工作部署,加快推进我区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建设,确保开发建设工作安全、有序、规范、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省、市分布式光伏管理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意见。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碳达峰、碳中和”与乡村振兴战略目标为指引,以推进整区屋顶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建设为抓手,按照统筹规划、整合资源、合理布局、集约开发、有序建设的原则,通过推进实施“光伏+”重点领域工程,努力将整区屋顶分布式光伏推进工作打造成低碳绿色引领、资源集约利用、乡村振兴发展、居民绿色消费的示范工程、惠民工程。二、工作原则(一)坚持整合资源、统筹推进。各镇街和行业主管部门为整区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建设的推进主体,全区各类党政机关、医院、工商业企业、行政村(社区)、车站、停车场等可开发屋顶光伏资源,统一纳入整区光伏开发资源库。(二)坚持统一标准、规范建设。分布式光伏开发严格执行国家或行业标准及规范,建立健全项目规划设计、施工建设、并网运维等标准体系,充分考虑房顶承重、安全系数、合规合法性等因素,结合老旧小区改造、乡村振兴、农房改造、园区建设等方面实施。开发主体在项目开发建设过程中要制定项目建设规范、安全评估、保险制度等相关措施,确保安全生产。(三)坚持示范引领、全面推进。以镇街为着力点,各选择一至两个村开展试点建设工作。把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和农村工作相结合,总结实际经验和技术数据,进而全面推广,形成整县制开发“定陶经验”。(四)坚持强化监管,安全发展。严格落实国家光伏产品准入认证有关要求,加强建筑物安装光伏发电设施的安全性能评价及质量管理安全监督。建立健全安全规章制度,强化开发建设企业主体贲任落实和部门监管机制,确保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安全建设运行。三、目标任务(一)主要目标按照试点标准要求,党政机关建筑屋顶总面积可安装光伏发电比例不低于50%;医院、村委会、扶贫车间等公共建筑屋顶在满足建设条件的范围内光伏发电比例不低于40%;工商业厂房屋顶总面积可安装光伏发电比例不低于30%;农村居民屋顶可安装光伏发电比例不低于20%。(二)重点工程1 .实施“光伏+”工业领域工程。协调在产业集聚区、工业园区、科技园区等屋顶及车棚顶建设光伏发电设施,打造分布式光伏示范园区。新建工业厂房(包括配套办公和生活用房),按照同步设计、同步实施的要求,在建设用地出让时按照“易建尽建”的原则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2 .实施“光伏+”商业领域工程。协调在商业综合体、大型超市、宾馆、酒店、会展中心、仓储物流园区、加油站等建筑物屋顶及车棚顶建设光伏设施,降低商业运营成本。推动旅游景区、公园等建筑物屋顶及车棚顶建设光伏发电设施,打造具有光优特色的生态旅游景区。3 .实施“光伏+”医疗领域工程。在满足建设条件的情况下协调各类医疗机构办公楼、住院楼、门诊楼等建筑物屋顶及车棚顶建设光伏发电设施,引导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利用门诊房等建筑物屋顶建设光伏发电设施,打造绿色医疗环境。4 .实施“光伏+”公共建筑领域工程。推动政府机关办公楼、体育馆、养老公寓、国有企业等建筑物屋顶及车棚顶建设光伏发电设施,打造绿色公共建筑一体化应用示范。5 .实施“光伏+”社区(村)领域工程。协调在城区、旗街驻地各类住宅和配套用房屋顶建设光优发电设施。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在确保建筑结构安全的前提下,大力推进光伏应用;结合美丽乡村建设,鼓励在村委会、经济合作社、文化大礼堂等建筑物屋顶建设光伏发电设施,提高村集体收入。鼓励村民利用自建房屋顶建设光伏发电设施,加快清洁能源在农村的普及,打造一批光伏示范村。6 .实施“光伏+”交通领域工程。协调在车站屋顶建设光伏发电设施,新建(改建)大型停车场地等公共基础设施原则上全部安装光伏发电设施。鼓励在高速收费站、互通服务区、公交站台等交通设施推动光伏应用,打造绿色低碳智慧交通城市。7 .实施“光伏+”农业领域工程。在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协调在喜阴的药材、菌类、蔬菜、瓜果等塑料大棚上方建设光伏发电设施;协调在畜牧养殖基地棚舍、屋顶及可利用空地等建设光伏设施,打造生态养殖基地。四、实施步骤整区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试点工作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试点示范2022年9月底前,全区分布式光伏装机容量达4()MW以上。主要选取部分电网条件较好的社区(村)建筑物屋顶开展示范项目建设,为后续规模化开发打牢基础。第二阶段:重点攻坚2022年9月2022年12月底,全区分布式光伏装机容量达60MW以上。对标示范项目,选择部分镇街集中推进工商业厂房及电网条件较好的社区(村)试点工作。第三阶段:全面推进2023年8月底前,全区分布式光伏装机容量达120MW以上。按照试点标准要求,全面完成党政机关、公共建筑、工商业企业及社区(村)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同时逐级申请评估验收。第四阶段:完善总结2023年12月底前,对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回顾总结,建立健全整区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长效工作机制。五、项目开发建设基本要求本意见适用于全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包括户用光伏项目、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和整区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其中户用光伏项目是指居民利用自有住宅及在住宅区域内投资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一般容量不超过50千瓦;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是指装机容量不超过6兆瓦的户用光伏以外的各类分布式光优发电项目;整区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是指纳入国家试点县(区)名单,规模化开发建设方案明确并落实电网接入消纳条件的项目。1 .根据国家可再生能源消纳贲任有关文件要求和省下达我区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目标,结合我区实际,按照“科学规划、积极推进、有序建设”的原则,开展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等相关工作。2 .合理利用当地光照、屋顶、土地、电力等资源,区发展改革局将科学统筹项目储备和开发时序,积极引导分布式光伏项目科学有序发展,对符合分布式光优建设条件的项目积极推动项目按计划开工建设,实现平稳有序发展。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屋顶)业主应落实产权、承载、电力消纳等基本建设条件后依法合规申报建设,新上分布式光伏项目具备条件的需按一定比例配建储能设施。3 .分布式光伏项目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乡镇总体规划、乡村振兴规划,征得所在地乡镇政府同意光伏建设的书面意见,光伏设施需与周边建筑物、景观相协调。禁止以建设光伏为理由在屋(楼)顶或建筑平台违法搭建采光房、钢棚等建筑,禁止违规用地建设地面分布式光伏项目。4 .光伏建设企业必须具备电力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具备相应建筑业专业承包资质。光伏建设企业须在荷泽市定陶区本地有售后服务网点并有固定办公场所,在光伏项目并网后应将服务网点、售后服务电话等信息张贴在逆变器或其它便于查看位置。5 .分布式光伏项目主体和接网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维护应符合国家、行业以及国网公司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光伏设备应采用通过国家授权机构认证和检测的产品,严禁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或伪造、借用产品质量证明(合格证、认证报告、质检证书、检测报告等),电网企业在验收环节一经发现应及时向区能源主管部门报告,核实后列入失信名单。6 .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前应履行项目备案程序,取得项目备案证明、履行相关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严禁未批先建或超出备案容量建设。7 .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业主不得以任何方式拆分项目申请备案,不得以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等不正当手段申请备案,一经发现上述情况不予备案,列入失信名单。行政审批部门应加强申报项目审核管理,能源主管部门加强项目事中事后监管。8 .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应满足配电网规划设计技术导则光伏发电站设计规范光伏系统并网技术要求分布式电源并网技术要求分布式电源接入系统典型设计分布式电源接入电网承载力评估导则等国家相关行业标准要求,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9 .落实就地就近消纳要求,分布式光伏项目应在公布的可接入容量区域内建设,接入后不应超出各级电网设备承载能力,原则上分布式光伏发电在接入电压等级及以下电网范围内消纳,不出现向22()千伏及以上电网反送电的情况。电网企业应加大电网建设改造力度,合理有序开展分布式光伏接网工作。10 .整区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应集中汇流接入电网,对于适合集中连片开发、规模较大的分布式光伏项目应结合配电网规划设计技术导则分布式电源接入系统典型设计要求,综合参考有关标准和电网实际条件,通过技术经济比选论证后,因地制宜优化分布式光伏接入方式。11 .逐步完善分布式光伏功率采集、远程控制技术措施,在电网新能源电力消纳能力不足时,分布式光伏(户用光优除外)上网部分与集中式场站消纳优先级相同。12 .整县(区)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需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配置不低于光伏装机容量20%,充电时间不少于2小时的储能装置。13 .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所依托的建筑物应具有合法性,提供房屋、土地等不动产手续。农村住宅没有房屋产权证的,由所在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房屋及房屋用地的合法性,出具同意建设的书面意见。14 .租用他人屋顶以营利性质为目的的光伏项目,按照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办理。光伏项目开发、设备销售等相关企业利用居民屋顶开展分布式光优建设的,应如实向居民告知建设资金来源、运维管理、收益分配等相关事项,严禁虚假宣传、销售假冒伪劣光伏产品,严禁在居民不知情的情况下利用居民本人证件办理金融贷款等业务,确保不发生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行为。区能源主管部门对存在以上违规行为的企业和个人,纳入不良信用记录和失信惩戒名单;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15 .户用光伏在项目设计、施工、并网、运维等过程中签订的合同协议等相关手续,相关企业应如实告知注意事项,在居民本人了解签订内容并完全自愿的前提下,由居民本人签订。各相关企业应积极采取上门服务、线上服务等方式,为居民办理手续提供便利条件。16 .建设施工单位应具有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等资质证件,严禁借用施工资质。光伏并网前,电网企业应依据有关规定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方可并网;验收不合格的,电网企业应出具书面整改意见,项目业主应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合格后方可并网。17 .分布式光伏项目业主应在县域内设立统一的运维机构,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售后服务网点,有明确的服务流程;不具备设立运维机构的,应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企业运营维护。应做好项目的档案、运行记录和巡检维护等台账管理工作。18 .分布式光伏电站投运后,严禁私自增加分布式光伏安装容量或改变既有接线形式。19 .分布式光伏项目业主应加强光伏电站运行管理,落实分布式光伏场站涉网频率、电压、功率因数等国家、行业标准要求,防止电网故障、异常情况下光伏无序脱网。电网需要调峰时,分布式光伏必须按照电力调度机构指令有序上网。20 .运行过程中出现技术参数不达标或安全隐患的光伏电站应立即断网,待整改合格后方可恢复,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六、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各镇街、有关部门单位及开发企业等部门单位为成员的荷泽市定陶区整区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我区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全力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发改局,负责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