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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城市居住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工作方案.docx

    • 资源ID:1673845       资源大小:32.67KB        全文页数: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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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城市居住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工作方案.docx

    关于城市居住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H作方案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我区城市居住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为广大老年人居家社区养老提供基础条件,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城市居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实施细则(建标(2022)60号)、市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养老服务设施2023-2025年配建工作方案、市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养老服务用房建设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版)等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全面完整准确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因地制宜推进城市居住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工作,为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创造条件,不断提升广大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认同感。(二)工作目标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原则,从城市新建住宅小区按标准同步配建养老服务设施、既有居住区因地制宜配建补齐养老服务设施等方面开展工作。到2025年,全区城市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100%,既有居住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率达1(X)%,城市居住区养老服务设施移交和用途管理进一步规范,并形成长效建设、管理、运营、维护机制。二、适用范围本方案适用于琅哪区行政区域内城市居住区新建或既有商品房住宅小区、拆迁安置小区、廉租(公租)房、家属院、公寓楼等各类居住区以及实施城市更新、棚户区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项目配建养老服务设施的规划、建设、移交与管理工作。本方案所称的养老服务设施是指为社区养老、居家养老的老年人提供餐饮服务、个人护理、保健康复、文化娱乐等功能的日托及上门照护等服务的场所。包括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养老服务(指导)中心(站)等。配建标准(一)新建住宅小区。按照每百户不得低于30平方米,单体面积不得低于350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养老服务设施应与住宅小区建设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移交。占地面积较小的住宅小区,可统筹多个小区规划配建养老服务设施。统筹配建时,应当结合小区密度、人口数量与分布状况等因素,按照“5分钟社区生活圈”进行统筹规划配建。(二)既有居住区。按照每百户不得低于20平方米标准配置养老服务设施。既有居住区没有养老服务设施或现有设施达不到配建面积要求的,要结合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统筹利用公有住房、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等存量房屋资源,通过补建、购置、置换、租赁、改造等方式,因地制宜配齐城市居住区养老服务设施,或在相邻新建项目内予以补足。四、配建程序(一)规划选址。住宅小区(既有居住区)养老服务设施应设置在位置适中、日照充足、通风良好、方便老年人出入的区域位置,可采取单体或混合等方式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单体养老服务设施楼层原则不超过二层,确需建设二层的应当配置无障碍电梯。与住宅楼混合建设的养老服务设施原则上设置在一层,不得配置在地下层、半地下层、夹层、架空层、顶楼、阁楼、车库,不得分散配置。配建的养老服务设施出入口前的道路设计应当便于人车分流的组织管理,并应满足消防、琉散及救护等要求,同时应设有可停车周转的场地,保证救护救援车辆就近停靠。(二)设施建设。建设单位应按照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JGJ450-2018、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GB55019-2021.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标准建标143-2010、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标准DB34/T3943-2021等标准规范要求进行设计配建。配建的养老服务设施应达到简单装修、入住即可使用的标准,墙体四白落地,平整水泥地面,门窗和卫生间完善,水、电、气等设施齐全,符合无障碍设施要求。不动产测绘机构在建筑面积预测、实测时,要按照规划批准文件对养老服务设施设置不动产单元,并在测绘成果报告中注明其位置(憧、单元、层次等)和面积。不得将养老服务设施计入公摊用的公共建筑面积。(三)故工验收。建设单位应将配建养老服务设施纳入工程验收范围,邀请区民政局进行竣工验收,区民政局对符合要求的养老服务设施出具验收意见。对存在缓建、缩建、停建、不建等问题的,在整改到位之前,该项目不得通过竣工验收。对于分期开发的项目,配建的养老服务设施应安排在首期,且不得拆分。(四)设施移交。开发建设单位应在竣工验收3个月内将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和有关建设资料移交区民政局用于养老服务。开发建设单位在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后,应按照移交协议与区民政局共同申请养老服务设施不动产转移登记。既有居住区配置的养老服务设施,在配置达标后区住建局、区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琅哪分局和属地街道办事处联合验收并办理相关产权登记等手续,“属地街道办事处、产权单位与区民政局办理移交手续,由区民政局统一管理使用“。(五)管理使用。区民政局将接收的配建养老服务设施登记造册,鼓励采取“公建民营''等模式低偿或无偿交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化服务组织运营,根据老年人需求提供老年助餐、日间照料、文体娱乐、健康教育、上门服务等普惠性养老服务。养老服务设施需优先接收有服务需求的政府基本养老服务保障对象、困境家庭保障对象、辖区内失能或高龄的老年人。五、实施步骤(一)调查摸底阶段(2023年9月至2023年10月)。区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琅部分局和属地街道办事处联合对新建住宅小区、既有居住区开展摸底排查,进一步摸清新建和既有居住区的养老服务设施现状,建立健全住宅小区(既有居住区)养老服务设施台账底册。(二)配建实施阶段(2023年10月至2025年10月)。区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琅哪分局、区民政局以及属地街道办事处根据摸底排查台账,会商制定“一区一策”方案,逐个住宅小区(既有居住区)明确配建措施、完成时限和责任人,确保住宅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工作如期完成。做到建成一个,验收一个,移交一个,确保在2025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配建养老服务设施总体目标任务。(三)总结督查阶段(2025年11月至2025年12月)。各街道对配建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形成总结报告,报区城市居住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对各街道工作完成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六、保障措施(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直相关单位和各街道分管负责同志为领导小组成员的区城市居住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配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定期调度工作开展情况。(二)强化协调配合。住建、民政、自然资源和规划、发改等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根据职贲和分工,加强配合和协调,实现数据共享,及时研究解决城市居住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中的重大问题和事项。要压实部门责任,倒排工期、统筹推进,确保既有居住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工作按期完成。(三)强化资金保障。区财政局要加大对既有居住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改造、运营等项目的资金投入。按照专款专用的要求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确保资金使用规范、高效。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创新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广泛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建设、运营,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四)强化督导调度。要定期对既有居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将养老服务设施配建情况纳入目标绩效考核和民生工程考核范围。邀请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群众参与监督和检查。发挥各类新闻媒体作用,加大宣传引导力度,为工作推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附件:1.琅娜区城市居住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工作领导小组名单2 .琅娜区城市居住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3 .琅哪区新建小区养老服务设施摸底排查汇总表4 .琅哪区既有居住区养老服务设施摸底排查汇总表5 .琅娜区城市居住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问题整改清单及进展统计表附件1琅珊区城市居住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工作领导小组名单组长:朱全文区政府副区长副组长:剧伟区民政局局长蒋瑞蕊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成员:吴健区住建交通局党组成员、质安站站长王哲区民政局党组成员、干休所所长李亮区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副主任郝泠区财政局副局长杨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琅哪分局副局长唐涛琅哪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李军遵阳街遒办事处副主任胡凡丰山街遒党工委组织委员、统战部长唐飞清流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孙国相扬子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袁冬冬西涧街遒党工委宣传委员、武装部长、办事处副主任吴浦春滁阳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刘晨晨三官街道党工委宣传委员、武装部长、办事处副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区民政局党组成员、干休所所长王哲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附件2琅珊区城市居住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一、各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已建成居住(小)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工作,做好新建住宅小区、既有居住区开展摸底排查以及后续使用管理的日常监管工作。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二、区住建交通局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情况监督检查,加强对城市社区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建筑设计、施工、脸收、各案等环节的监管,监督工程质量安全,配合相关部门确保“四同步”工作落实到位。指导各街道结合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因地制宜统筹推进养老服务设施配套建设。三、区民政局参与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移交、使用等各环节工作,加强养老服务业务指导,负责既有居住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工作组织协调、督促推进等工作,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推进既有居住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要求落实到位。四、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参与社区养老服务配套设施项目规划布局,对需要扩建、改建、新建的项目按程序及时办理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将依法批准的专项规划主要内容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五、区财政局做好既有居住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的资金保障,指导建立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运行、补贴经费稳定投入机制,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琅珊分局配合其他部门统筹规划社区养老服务配套设施布点,做好养老服务设施项目建设用地要素保障工作;督促开发建设单位编制新建居住(小)区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时,同步落实规划条件中养老服务设施的要求;审定新建居住(小)区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时,核实规划设计的养老服务设施规模是否符合规划条件要求,并通知民政部门参与审查。附件3琅珊区新建小区养老服务设施摸底排查汇总表填报日期:埴报单位(韭章):Q*小区心*小K城小Eaaft(ME<*n).小MMk*)A«B,.*三B£*VEB三<(MMMtftH/>KMr<OUttA打J)(MAfdtn).«卖时M*HRS«*H*«BtN«rar*ftBM4«ft入«用*a*,量.«x(«A*MD小区*HEWIMBMmm«<«具体知)*府«.x(*A*M)三,初tS«方«,m(*BA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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