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资金使用不规范治理检查评估讲解.docx
扶贫资金使用不规范治理检查评估讲解一、关于具体分值扶贫资金使用不规范治理情况占20分。其中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治理成效4分,财政扶贫资金闲置及使用不规范治理成效8分,扶贫资金使用效益治理成效5分,规范扶贫小额信贷“户贷企用”行为治理成效3分。二、关于具体检查措施(一)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治理成效(2018年度)1 .若存在改变资金支出方向和扩大支出范围的现象,此项不得分。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只能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2 .是否严格按照省级审核意见修改完善整合方案。省年初对66个贫困县实施方案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审核意见,检查各项是否按省级审核意见修改完善整合方案。3 .是否按照方案管理使用整合资金并组织实施项目。结合每个县已经完善的整合方案实地抽查项目。(二)财政扶贫资金闲置及使用不规范治理成效1.扶贫资金使用过程中是否存在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挤占挪用、骐取套取、损失浪费等严重违法违纪问题(2018年度),此项不得分。2 .各县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是否完成三年滚动项目入库,实地到县扶贫办查验项目入库情况。3 .是否结合实际制定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报账制实施细则,请县财政局提供佐证资料。4 .扶贫费金分配结果是否在县级政府网站公开,乡、村两级扶贫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是否公共场所公告公示,广泛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请县乡两级资金主管部门提供佐证材料。5 .是否开展闲置扶贫资金专项清理工作,闲置资金是否按规定处理。请各县根据省扶贫办省农委省财政厅关于开展闲置扶贫资金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黔扶通(2018)25号)要求提供自杳情况,并按贵州省闲置扶贫资金专项治理工作方案(黔扶通(2018)27号)要求进行整改。(三)扶贫资金使用效益治理成效1 .是否存在“垒大户”“造盆景”等情况。若存在此种情况,此项不得分。2 .小型基础设施、公益事业项目资金是否优先安排在贫困村。看贫困村的项目数占比。3 .产业扶贫项目是否与贫困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并按期兑现落实。是否与贫困户签订入股分红协议,是否带动贫困户就业等。(四)规范扶贫小额信贷“户贷企用”行为治理成效1 .是否有新的“户贷企用”行为(2018年5月23日后),若有,此项不得分。(请征求信贷扶贫处意见)2 .各县是否把扶贫小额信贷纳入金融风险防范范围各地要对扶贫小额信贷资金使用情况、发展生产情况(企业经营情况)、与协议履行情况进行监管。3 .贫困户和入股企业是否建立长效利益联结机制;是否签署有效的公平协议;还款责任是否为入股企业履行。企业和贫困户之间要签订公平、有效的协议,建立长效利益联结机制,不可搞简单的资金分成。4 .贫困户是否知晓所贷资金入股企业;贫困户是否为自愿将资金入股到企业使用;企业是否按照合同正确使用资金。贫困户将贷款投入企业使用要知情、要自愿、要参与,要了解企业经营的基本情况,资金使用企业要承担还款责任,资金用途要按照合同和有关规定正确用于发展生产,不可用于政府融资平台、房地产开发、基础设施建设、棚户区改造等。三、关于评估方式评估方案要求:包括实地走访农户、查看项目、查阅项目档案及报账资料等;每个县(区)检查项目不低于6个,且资金量不低于10%,项目由省扶贫办从系统中抽取,每个项目入户调查不少于5户贫困户。(以2017年度末基数)四、关于财政扶贫资金检查评估报告模版:同总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