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全面学习《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研讨发言材料与心得体会2份【供参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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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全面学习《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研讨发言材料与心得体会2份【供参考】.docx
2024年全面学习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研讨发言材料与心得体会2份【供参考】2024年全面学习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研讨发言材料2024年5月21口,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第781号国务院令,公布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4年9月1口起施行。条例就我国目前现行的法律、法规及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中对国企领导、相关贡任人应予追究法律贡任的规定进行了梳理、归集,将违法情形具体细化为九大项51小项。旨在通过对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监督来促进国企管理人员依法履职、合规经营、廉洁从业,推动国有企业合规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实现国有企业的资产保值增值和可持续发展。1 .条例的适用对象条例的适用对象是“国有企业管理人员“,是指国家出资企业中的下列公职人员:(一)在国有独资、全资公司、企业中履行组织、领导、管理、监督等职责的人员;(二)经党组织或者国家机关,国有独资、全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名、推荐、任命、批准等,在国有控股、参股公司及其分支机构中履行组织、领导、管理、监督等职贡的人员:(三)经国家出资企业中负有管理、监督国有资产职贡的组织批准或者研究决定,代表其在国有控股、参股公司及其分支机构中从事组织、领导、管理、监督等工作的人员。条例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对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界定,覆盖了各级各类国有企业。2 .条例中处分的主体条例规定由“任免机关、单位”对违法的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进行处分。而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任免机关、单位,包括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有干部管理权限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等,国有企业作为任免单位依据干部管理权限任免其内部管理人员。3 .条例中处分的种类条例规定的处分包括六类:警告,6个月:记过,12个月;记大过,18个月:降级、撤职,24个月:开除。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规定保持一致。4.条例规制的行为条例列举了国有企业管理人员九大项的违法行为,包括不讲政治,违反三市一大决策程序,不廉洁从业,违反薪酬管理制度、办公超标、公款旅游,违规经商、对外兼职、谋利,损害管理对象合法权益,违规经营导致国有资产损失或其它严重不良后果,国有金融企业人员违规经营,违规经营造成不良后果或影响的其它情形。重点内容解析如下:(一)三重一大决策程序的违反。凡属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运作,决策前应当认真调查研窕,听取党委(党组)的意见,以会议的形式集体讨论作出决策。(二)政务处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以下简称监察法)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而监察法第15条第三项所规定的监察对象就是国有企业管理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监察机关对违法的公职人员给予政务处分的活动,而条例则统一规范了对各级各类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处分事宜。(三)监管责任。因各级国资委作为代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保障国有资产安全。故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如违反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等的规定,也要被追究相关责任。(四)民事责任。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如违反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等的规定还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贡任。2024年学习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心得体会1240字范文稿国务院总理李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以卜.简称条例),自2024年9月1日起施行。条例共7章52条,主要规定了以下内容。一是明确处分工作的原则.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给予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坚持公正公平,集体讨论决定:坚持宽严相济,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坚的人员,基本上都包括在内。关于国有企业相关人员处罚的法律法规文件不少。但有些是针对“领导人员”,有些是针对“管理人员”,有些是针对“党员干部”。条例中的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范围与监察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是一致的。第二,效力等级。该条例是国务院2023年的立法项目。其上位法是监察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另外,条例的下位规章包括国务院办公厅2016年出台的关于建立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的意见;以及国务院国资委2018年出台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由于效力等级不同,这些法律、法规、规章的实施单位也不一样,例如,国有企业的集团公司就有权对子企业相关人员的违规投资经营行为进行处处分。第三、主要内容。国有企业管理人员是公职人员中的一类。国有企业是资金越密集,资源富集的领域,其管理人员在依法履职、廉洁从业方面,具有其他公职人员不同的特点。因此,该条例实际上是对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在国企领域进行实施的细化。例如,公职人员不得散他有损宪法权威、中国共产党领导和国家声誉的言论的。具体到国有企业,就是其管理人员不得散布反对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削弱国有经济主导地位作用的言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