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方案.docx
义务教化阶段入学工作方案为深化执行全国教化工作会议和国家中长期教化改革和开展规划纲要(20xx2OXX年)、北京市教化工作会议和北京市中长期教化改革和开展规划纲要(20xx2OXX年)精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化法有关规定,为落实北京市实施比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化法方法,依据北京市教委关于20xx年义务教化阶段入学工作的看法(京教基二(20xx)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依法保障本县适龄儿童少年承受义务教化权益,特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20xx年延庆县义务教化阶段入学工作,坚持以党的XX届五中全会、全国教化工作会议和北京市教化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全面执行科学质量观,全面实施素养教化,踊跃转变教化开展方式,努力提高义务教化质量和学校办学水平,推动义务教化优质、均衡开展。不断完善义务教化阶段入学规那么,保持入学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促进教化公允,维护社会稳定,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化。二、工作原那么1.坚持免试、就近入学的原那么。2.坚持公正、公允、公开的原那么。3.坚持依法标准操作,保持政策连续性,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教化公允的原那么。三、入学资格及相关要求(一)小学入学要求: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1.凡年满六周岁(XX年8月31日以前诞生)且具有本市正式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均须登记入学。2.适龄儿童因身体缘由需延迟入学的,由户口所在地学校报县教委小教科,由教委统一报经县政府同意后,上报市教委备案,可适当推迟入学。3.在进展入学登记时,家长要供应儿童预防接种证,学校查验内容为:脊髓灰质炎疫苗、百白破疫苗、麻疹疫苗、流脑疫苗、乙脑疫苗接种状况。发觉未依照国家免疫规划受种的儿童,应当向县疾病限制中心报告,并协作疾病限制中心或者接种单位督促其监护人在儿童少年入学后刚好到接种单位补种。(二)初中入学要求: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小学毕业生,由县教委统一支配其到公办初中学校接着承受义务教化。(三)无本市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少年1.以下状况的人员子女按本市户口对待(1)持有县教委开具的台胞子女就读批准书;(2)持有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开具的博士后探究人员子女介绍信及其父或母的进站函;(3)持有部队师(旅)级政治部开具的随军家属证明及现役军人证件;(4)持有县侨务办公室开具的华侨来京承受义务教化证明信。2.无本市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少年,因家长在本县工作或者居住须要在本县承受义务教化的,可申请在本县中小学校借读。(四)凡属区县以上人民政府引进准备的海外归国人员、各类引进人才子女入学的,按相关规定,由县教委协调解决。对持有烈士子女、台籍学生、华侨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全国劳动模范子女身份证明的学生,在同等条件下赐予照看。(五)凡报名入寄宿制学校寄宿学习的学生,入学时须向学校出示学生本人20xx年4月份以后在本市区县级以上医院进展一般性体检(含肝功化验)的体检证明。(六)各校要依据适龄儿童少年的残疾程度,支配其入学并随班就读,对个别不适合在平凡学校随班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可引荐其到特教中心或市内其他特殊教化学校就读,确保其完成九年义务教化。四、入学程序(一)小学入学支配适龄儿童由其父母带着,在规定的时间内持全家户口簿、儿童父母房产证到所属招生范围的小学进展入学登记。实际居住地与户口不符的适龄儿童,要持全家户口簿和儿童父母房产证(无房产证的带购房原始发票),到实际住址所属招生范围的小学办理入学登记手续。(二)初中入学支配1.县城初中入学支配:坚持两证统一、以实际居住地为准的原那么,划片入学。依据小学CmiS系统供应的学生住址状况,进展划片入学,学生升入二中、三中、四中、七中、八中、十一学校,由学校对学生家庭户口簿和房产证明进展核验,核验之后,对于实际居住地不属于本片招生范围的学生,由教委统一调剂。2.乡镇中学的入学支配:县城之外的各乡镇的小学毕业生,对口升入所在乡镇中学或农村寄宿制学校。3.艺术、体育特长生的招生工作:延庆县第四中学今年初一招收艺术特长生4个班(160人),体育特长生10人。特长生的招生工作在县教委的统一领导下,遵照市教委统一部署进展,招生学校制定具体招生工作方案。特长生专项测试工作由教委和学校统一组织,测试内容只限学生所报特长,不进展文化课测试。(三)申请到户口或家庭新住址所在区县升入初中的小学毕业年级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在就读的小学填写回户口或家庭住址所在区县入学申请表,由学籍所在区县教委审核并加盖公章,再到户口或家庭新住址所在区县教委办理登记手续。该生由登记部门所在区县支配入学,原学籍所在区县不再保存其初中入学资格。(四)共建生招生工作遵照市教委规定,县教委将对义务教化阶段入学中的共建行为进一步予以标准,严格限制共建单位数量和接收共建单位职工子弟数量,招收共建生的学校所招收的共建生不超过20xx年数量和比例。(五)无本市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工作对于申请在我县借读的学生,须持由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供应的在京暂住证、在京实际居处居住证明、在京务工就业证明、户口所在地乡镇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全家户口簿等五证,经暂住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确认后,开具在京借读证明,小学借读到暂住地旁边的学校联系,学校接收有困难的,由县教委协调解决;初中借读到县教委联系,由县教委统一支配到公办中学借读。通过以上各种方式入学的学生,录用名单经县教委中、小教科确认后,即刻录入到中小学学生电子学籍系统中。县招生及学籍部门不得随意批准学校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用的学生,也不得为其建立电子学籍。开学前两周和开学后一月内不得手工录入学生,电子学籍系统不再设置此项功能。五、工作要求1.义务教化阶段入学工作是根底教化工作中的重要环节,涉及广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及和谐社会首善之区的建立,要坚持在县政府的领导下,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管理,各校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细心筹划,严密组织,标准操作,杜绝技生过程中违规现象的发生。2,各校要成立学校招生领导小组,负责传播招生政策,公布询问、举报电话,耐性细致地向群众说明相关政策,承受询问,主动承受社会监视,刚好解决遇到的问题,维护适龄儿童少年承受义务教化的合法权益,树立首都教化的形象。小学要张贴招生通告。3.面对社会做好传播工作,一是传播要精确,二是传播要到位,三是传播对象明确,要使学生、家长了解我县义务教化阶段入学工作的原那么和时间进程,增加入学政策和工作程序的透亮度,落实公示制度,踊跃争取社会对义务教化阶段入学工作的支持。4.加强依法监视力度,坚持义务教化阶段公办学校一律实行免试入学,学校不得接受或者变相接受考试、测试、面试等形式选拔学生,不得将各种竞赛成果、嘉奖、证书作为入学依据。5.严禁在义务教化阶段收取入学报名费、择校费和借读费;文体特长生测试严格遵照关于测试小学毕业特长生收费标准的函(京价(收)字11018第288号)的有关规定执行。6.加强学校招生准备管理,遵照学籍管理方法和新颁北京市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实施细那么限制班额,学校不得超准备招生和超班额教学。7.依据我县社会开展和县城地区生源变更实际,对县城地区中小学招生范围进展适当调整。学校必需接收本片内学生,保证本片内每名应依法承受义务教化的适龄儿童少年能够入校就读。各学校要严格限制新生的跨片流淌和二次流淌,不允许出现学生与学籍分别现象,严禁擅自接收已被其他学校录用的新生,以保证学校正常教化教学秩序。8,每所担当义务教化任务的公办中小学校要公示招生学生结果名单。9.各学校要严格执行县教委的统一规定和时间支配,坚持标准操作,杜绝违纪行为。对违反义务教化法,违规招生的行为要坚决予以订正,对情节紧要的要进展通报指责。此工作方案经县教工委、县教委办公会探讨通过,并报延庆县人民政府批准,由县教委中教科、小教科负责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