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T项目回购框架协议..docx
市名酒工业园区投资建设项目回购框架协议甲方(全称:市名酒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地址:法定代表人:乙方(全称:投资公司地址:法定代表人:第一条依据国家有关激励民营资本投资公共设施项目建设政策的精神.以及市名酒工业园区管委会对项目建设的要求,采纳工程项目投资建设与转让回购”的BT模式(即企业投资建设,政府一次回购、资金分期支付进行投资建设。主动探究项目投资、建设、管理与偿债的市场化运作机制,有效发挥财力资金的杠杆作用。其次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选购法等法律文件规定.市名酒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与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就市名酒工业园区各项工程及其配套工程,双方协商一样:乙方(或其组建的项目公司作为项目的投资建设方,甲方指定名酒工业园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作为项目的合作方,各单项工程的投资建设回购协议由乙方(项目公司与名酒工业园区投资开发有限贡任公司(或其确定的回购方主体进行签署,第三条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协议的过程中.都必需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第四条甲方负责供应本协议项下工程项目用地以及项目施工过程所需的临时运用场地.并完善相关手续(甲方对该场地不设置任何抵押担保。甲方负贲地质勘测、施工图设计以及动拆迁等前期工作。乙方负责项目资金、建设、施工期的生产平安、工程质量以及项目进度等协调与管理。乙方负责招标确定总承包单位并完成工程的施工。甲乙双方共同确定工程监理单位。工程项目建成后,经乙方按国家规定组织哈收合格后.由甲方接收、运用.并依据回购协议由甲方向乙方分期支付回购资金。第五条本协议项下各工程的项目名称以施工图纸为准0第六条各单项工程开竣工日期在另行签订的详细项目回购协议中明确,第七条工程投资建设总额暂定为人民币亿元。第八条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回购款由',项目前期费用、工程施工费用、代付费、建设单位管理费和资金回报”等蛆成。详细为:I、项目前期费用:主要指项目建设单位按国家或地方规定应缴纳的各项规费及行政收费等,不包括土地出让金、征地费、青苗补偿和动拆迁费用,按实际发生额计取,2、工程施工费用:施工设计图纸、工程技术规范、施工方案、设计变更、工程洽商及签证等要求,分别依据2004版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贵州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X乂版贵州省绿化工程计价定额及补充定额计取.不让利下浮。其中:1人工价格以工程发生时遵义市造价管理部门颁发的信息价为准。2材料/设备价格原则上以工程发生时遵义市造价管理部门颁发的当月信息价为准。材料/设备无市场信息指导价时,以双方确认的市场价为准,甲方在上述价格基础上按照国家规定赐予乙方采保费和15%的补偿,3措施项目费及其他项目费计算标准.双方依据国家规定依据工程管理水平及实际状况协商确定.3、代付费:由乙方代付的监理费、各项政府和社会服务性收费、甲方确定的乙方用于本项目的其他投资。4、建设单位管理费:1%.5、资金回报寸殳资回报费率按资金实际占用时间的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年利率上浮2个百分点计算,以资金进入乙方专用帐户之日起至回购款全部支付之日止计算回报费用。回购期资金回报的计算原则为按上期末支付投资建设总额乘以年度资金回报率计算当期资金回报金额。第九条各项目回购遵循“各单体工程分开实施、自行组织建设、竣工验收、移交和回购''的原则。工程建设项目按“本金等额偿还、利随本清.'的方式进行回购.回购期限自本合同项下全部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并办理移交手续之日起年内分期回购完毕。I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甲方第一次支付款项时间,每期支付回购总价款的%.自第一期支付回购款之日起每满6个月支付一期回购款.付洁为止。各单项工程依据各项目实际状况.在另行签订的项目回购协议中详细明确回购期限及付款比例.第十条双方应于验收合格日后3心个月内结算投资建设总额,第十一条甲方利用政府纳入近两年财政安排的政府资金、土地资源出让价款和上级政府补助款等在回购期内支付乙方本工程项目的移交回购费。并对回购方回购协议下全部工程供应担保承诺。第十二条甲方应主动协作乙方,让乙方充共享有名酒工业园区的各项实患政策。第十三条甲方主动协作、帮助乙方.获得银行、信托、基金等金融支持。第十四条工程施工期间.若发生甲方要求增加建设内容、提高建设标准等而楮加乙方的投资额.以变更洽商及甲乙双方会同监理现场签证(或变更签证为准.依据政府审计确认后计入投资建设总额.并由甲方盖章及代表签证确认。第十五条工程竣工审计结束.工程费部分由施工单位干脆向甲方开具工程发票.回购费与工程费的差额部分由乙方出具发票。税务部门的批文由甲方负责解决.第十六条在本框架协议基础上.依据详细建设项目,另行签订详细项目的回购协议。第十七条争议处理: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主动协商解决.协商未达成一样看法的.交由进行仲裁.第十八条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