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13篇供参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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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13篇供参考.docx
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共13篇)目录篇一、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3篇二、2024年工贸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18篇三、水利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23篇四、2024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8篇五、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49篇六、文化和旅游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56篇七、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篇八、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67篇九、2024年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篇十、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77篇十一、民政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86篇十二、2024年工贸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91篇十三、县教体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95篇一、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九大行动二落细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省69项、州100项和市103项具体举措,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着力补短板、强弱项,着力消减重大风险,着力消除由于重大风险管控措施缺失或执行不到位而形成的重大事故隐患,着力整治群众身边突出安全隐患,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二)主要原则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针对制约安全生产的深层次矛盾、瓶颈性堵点和根源性问题,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加强源头管控,夯实安全基础,强化事故风险评估、隐患排查、监测预警,做到关口前移、重心下移,真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围绕“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实施一批重大政策和重大工程,在安全理念、安全责任、安全规划、安全法治、安全标准、安全科技、安全工程、安全素质等方面补短板、强弱项,大幅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坚持依法治理、源头治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安全生产基础薄弱、保障能力低下且整改后仍不达标的企业退出市场;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后仍无法达到安全条件的企业,依法坚决予以淘汰退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坚持社会共治、群防群治。把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贯穿工作始终,把治理措施落实到最小单元,强化联防联控、群防群治,普及安全知识,培育安全文化,不断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筑牢安全生产人民防线。(三)行动目标通过三年努力,到2026年,安全生产水平实现大幅提升,经济社会发展安全保障更加有力,各类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人民群众安全感明显增强。一一安全生产治理能力显著提升。乡镇党委政府、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进一步强化,坚守安全红线的意识更加强烈,消减重大安全风险、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显著增强。安全风险防控能力显著提升。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体制机制不断健全,重大事故隐患实现动态清零。2024年底前基本消除2023年及以前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存量,2025年底前有效遏制重大事故隐患增量,2026年底前形成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的常态化机制。安全生产监管能力显著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服务向小微企业和农村地区延伸,安全生产监管力量配置实现优化。重点行业领域建立健全“一件事”由牵头部门组织推动、各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全链条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一一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坚决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全力遏制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全市生产安全事故总量持续下降,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矿山、危化品、消防、特种设备、冶金等重点行业领域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二、重点任务(一)开展党政领导干部统筹发展和安全能力提升行动1 .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重要指示精神统一思想、推动工作。继续加强学习习近平关于防范风险挑战、应对突发事件论述摘编总体国家安全观学习纲要习近平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专题学习重特大事故调查处理报告。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列入党政领导干部的必修课程,每年在主体班次中有针对性地开设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课程,重点加强新上任领导干部专题培训。2024年底前,完成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我市103项具体举措落实情况评估。(市安委办牵头,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等市级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乡镇党委政府负责)2 .完善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范建立市、乡旗两级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按程序报上级安委办备案;完善考核巡查、表彰奖励、责任追究等相关配套措施。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采取部门会商、“一事一议”等方式明确监督部门和监管责任,逐项研究消除争议和模糊地带,加强新产业、新业态、新领域安全监管。加强市、乡镇安委办力量建设,完善配套支撑保障和内部监督措施,确保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督办落实作用。(市安委办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乡镇党委政府负责)(二)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行动1 .组织参加中央党校企业主要负责人培训班。根据全国统一安排,2024年,重点开展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和二级三级医院消防安全责任人集中培训I;2025年,重点开展金属冶炼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重点文物保护等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集中培训;2026年,重点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责任人集中培训。(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大队等分别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 .完成其他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全覆盖培训。将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重点检查事项作为重要内容,充分运用视频远程直播、互联网平台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线上线下结合,分级分批分期开展中央党校企业主要负责人培训班未覆盖到的危化品、烟花爆竹、冶金、交通运输、房屋市政、水利、电力、特种设备、农业农村、民爆物品、文化旅游等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专题安全教育培训。(市应急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务局、市发展改革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教育体育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三)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执行能力提升行动1 .实行安全生产分级分类管理。摸清已明确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重点检查事项的行业领域企业单位底数,将服企惠企助企融入监督检查,建立分级分类动态管理清单。(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和负有行业管理职责的部门负责)2 .加大判定标准和检查事项宣贯力度。结合行业领域实际情况,针对性制修订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重点检查事项解读、检查指引指南等配套文件、制作有关视频,开展多形式宣讲。推动保险机构参与高危行业领域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宣贯等工作。(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和负有行业管理职责的部门负责)(四)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动1 .健全完善生产经营单位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按照分级分类管理要求,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健全完善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依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完善并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每季度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其中高危行业领域每月至少1次。2024年底前,规模以上的工矿商贸企业要全面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和负有行业管理职责的部门负责)2 .畅通重大事故隐患举报渠道。将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重点检查事项作为重要内容,建立健全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举报制度机制,落实奖励资金、完善保密制度;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报告奖励机制,完善物质和精神双重奖励措施,对报告重大事故隐患等突出问题的予以重奖激励(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负责)。进一步强化企业工会组织在安全生产监督中的作用(市总工会负责),鼓励社会各界、群众团体等对重大隐患实施监督。3 .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用好重大安全风险基础信息、责任分工、防控措施、应急处置“4张清单”。多渠道汇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借助云计算、大数据技术,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的动态分析和全过程记录管理,实现数据共享和闭环管理。2024年底前,分地区和行业领域建立重大事故隐患统计分析机制;2026年底前,将全市重大事故隐患数据接入上级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系统,实现“一库集成、一键追溯、一站服务、一网统管”。(市安委办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4 .严格落实政府挂牌督办重大事故隐患制度。严格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制度,建立完善审核把关销号机制,加大专业指导力度,确保重大隐患闭环整改到位;每年挂牌督办、曝光处理重大隐患分别不少于30项。2025年,建立完善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管理。(市安委办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5 .建立重大事故隐患责任追究机制。严格落实重大事故隐患“双报告”制度,对于未开展排查、明明有问题却查不出或者查出后拒不整改等导致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的,参照事故开展调查处理,查清问题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整改和督办不力的纳入政府核查问责范围,实行约谈告诫、公开曝光,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发生重特大事故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明确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市安委办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6 .完善重大安全风险源头管控机制。2025年底前,结合实际制定安全生产禁止和限制类产业目录(市发展改革局牵头,云南产业园区管委会、市应急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2026年底前,建立完善各类发展规划的安全风险评估会商机制,实现国土空间规划和全市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等有效衔接。(市发展改革局、市应急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五)开展安全科技支撑和工程治理行动1 .推进建成一批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持续加大危化品重大危险源、矿山、尾矿库、建筑施工、交通运输、水务、能源、消防、钢铁、粉尘涉爆、烟花爆竹、油气储存等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应用和升级改造力度(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024年底前,完成危化品重大危险源、在用尾矿库、开采高度超过150米露天矿山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2025年底前,实现钢铁、重点粉尘涉爆等企业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全覆盖;2026年底前,安全生产风险智能化管控能力显著增强。加快推进城市电力、燃气、供水、排水管网和桥梁等城市生命线工程,加快推进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网络建设和消防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网络建设,支持工程检测云平台等建设,实现''能监测、会预警、快处置”功能。(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局、市消防救援大队、市应急管理局,各建设工程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 .加快淘汰退出一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单位。依法依规加快推进“小散乱”企业有序关闭,加大危化品、矿山、尾矿库、工贸、烟花爆竹、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燃气等行业领域淘汰更新力度,加快淘汰矿山、危化品等生产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