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泥处理厂效能提升项目环评报告表.docx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公示版)项目名称:污泥处理厂淮暹要理、建设单位(盖童):C庆才东随薪程仃1三飞歹编制日期:2024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重庆叶子花开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关于同意对污泥处理厂效能提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版)进行公示的说明重庆市铜梁区生态环境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口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我司委托市庆环科源博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污泥处理厂效能提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告表(公示版)已删除涉及技术和商业机密的内容,删除内容包括附图、附件。报告表内容及附图附件等资料均真实有效,我公司作为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我司同意对报告表(公示版)进行公示.特此说明。重庆叶子打印编号117WM81481000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情况表项目旗号cznl38建设项目名称污涅处理厂效能提升珈目建设项目类别471(B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含污水处理污泥)、建筑薛工废弃物处置及综合利用环境影哨评价文件类型一、建设单位情况报告表单位名称(盗章)统一社公信用代码fe法定代麦人(签ID主要负责人(签字).王勇tj¾出接负费的主管人员(签字)朱光t%小%J二.单位情况单位名林(盖章)取庆环科中保胪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5U三.编制人员情况1.堀制主持人姓名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号信用修号签字刘阕谭2017035550353013558080000398BH006298淋J善2主要娘制人员姓名主要编写内容侑用堵号签字刘留萍住设项目基本巾况、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区域环F髀懿海环境保护目BH006298翊吟甘强勇主要环畏影哨和保护指甚、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杳清单、结论、附表BIW08127m咫设项目环评文件公认表*(«*)庆叶子电W.R公司系人及电培嘉光*】鹏目名林污泥处理厂效能提升及目环评机构庆环科源博达环保科技育及公司坏母类财«*«OMfrt姓认有无不予公开信。不彳公开内二O不予公开信息的内容不予公开内容的依第加理由1附图2一附图10.Mft1-附件10力及云机密,不予公畀Z/3/4/5!/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情况承诺书重庆环科源博2月21的本单位重庆环科源博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5MA5U5P5431)郑重承诺:本单位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无该条第三款所列情形,不属于(属于/不属于)该条第二款所列单位:本次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提交的由本单位主持编制的污泥处理厂效能提升项且一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不涉及国家秘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主持人为刘丽萍(环境影枸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号2017035550352013558080000398,信用编号BHOO6298),主要编制人员包括刘丽萍(信用编号BHOo6298)、甘强勇(信用编号BHOo8127)(依次全部列出)等/人.上述人员均为本单位全职人员;本单位和上述编制人员未被列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限期整改名单、环境影响评价失信“黑名单”。编制单位承诺书本单位庆环科源博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5MA5U5P5431)郑重承诺:本单位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无该条第三款所列情形,不定于(属于/不JS于)该条第二款所列单位;本次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提交的下列第项相关情况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1.首次提交基本情况信息2 .单位名称、住所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变更的3 .出资人、举办单位、业务主管部门或者挂靠单位等变更的4 .未发生第3项所列情形、与童设项目环境影晌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的符合性发生变更的5 .编制人员从业单位巳变更或者已调离从业单位的6 .编制人员未发生第5项所列情形,全职情况发生变更、不再属于本单位全职人员的7 .补正基本情况信息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污泥处理厂效能提升项目项目代码2204-500151-04-02-461839建设单位联系人朱光林联系方式99*建设地点重庆市铜梁区侣俸镇凤飞村地理坐标(105度56分33.996秒,29度48分40.813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N7820环境卫生管理建设项目行业类别四十七、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103般工业固体废物(含污水处理污泥)、建筑施工废弃物处置及综合利用中“其他”建设性质新建(迁建)口改建0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4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重庆市铜梁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2204-500151-04-02-461839总投资(万元)800环保投资(万元)20环保投资占比(%)2.5施工工期2个月是否开工建设0否U是:用地(用海)面积(m2)484.3m2(利用现有辅料车间及空地,不新增占地)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本项目专项设置原则详见下表:表1-1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专项评价的类别设置原则本项目大气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I、二嗯英、苯并花、氟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2的建设项目本项目营运期废气污染物因子主要为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均不属于有毒有害污染物,故本项目不需开展大气专项评价地表水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本项目营运期不涉及工业废水直接排放,故本项目无需开展地表水专项评价环境风险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3的建设项目本项目不涉及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故本项目无需开展环境风险专项评价生态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涧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本项目不涉及取水,故本项目无需开展生态专项评价海洋宜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本项目不属于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故本项目无需开展海洋专项评价注:1.废气中有毒有害污染物指纳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污染物(不包括无排放标准的污染物)。2 .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指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3 .临界量及其计算方法可参考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附录B、附录C。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无其他符合性分析1.1其他符合性分析1.1.I“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重庆市铜梁区侣俸镇凤飞村,通过与现有铜梁区生态保护红线及现有一般生态空间相对照,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及一般生态空间。本项目属于铜梁区“三线一单”一般管控单元中的铜梁区一般管控单元-琼江中和铜梁段(编码ZH50015130003),环境管控单元分类:重点管控单元3,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管控要求,项目与“三线一单”符合性见表1.1-1。表1.11建设项目与“三线一单”管控要求的符合性分析表环境管控单元编码环境管控单元名称环境管控单元类型ZH50015130003铜梁区-般管控单元琼江中和铜梁段一般管控单元3管控要求层级管控类型管控要求建设项目相关情况符合性分析结论全市总体管控要求空间布局约束1 .严格执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重庆市产业投资准入工作手册、重庆市工业项目环境准入规定、重庆市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要求,优化重点区域、流域、产业的空间布局。对不符合准入要求的既有项目,依法依规实施整改、退出等分类治理方案。2 .禁止在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新建重化工、纺织、造纸等存在污染风险的工业项目,禁止在长江干支流1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5公里范围内除经国家和市政府批准设立、仍在建设的工业园区外,不再新布局工业园区(不包括现有工业园区拓展)。新建有污染物排放的工业项目应进入工业园区或工业集中区,不得在工业园区(集聚区)以外区域实施单纯增加产能的技改(扩建)项目。3 .在长江鱼嘴以上江段及其一级支流汇入口上游20公里、嘉陵江及其一级支流汇入口上游20公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取水口上游20公里范围内的沿岸地区(江河50年一遇洪水位向陆域一侧I公里范围内),禁止新建、扩建排放重点重金属(辂、镉、汞、碎、铅等五类重金属)、剧毒物质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工业项目。4 .严格执行相关行业企业布局选址要求,优化环境防护距离设置,按要求设置生态隔离带,防范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涉生态环境"邻避”问题,将环境防护距离优化控制在园区边界或用地红线以内。5 .加快布局分散的企业向园区集中,鼓励现有工业项目、化工项目分别搬入工业集聚区、化工产业集聚区。6 .优化城镇功能布局,开发活动限制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之内。科学确定城镇开发强度,提高城镇土地利用效率、建成区人口密度,划定城镇开发边界,从严供给城市建设用地,推动城镇化发展由外延扩张式向内涵提升式转变。精心维护自然山水和城乡人居项目位于重庆市铜梁区侣俸镇凤飞村,不在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项目满足产业政策要求,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重庆市产业投资准入工作手册、重庆市工业项目环境准入规定等文件限制和禁止产业,项目不属于重化工、纺织、造纸等;项目不在嘉陵江及其一级支流汇入口上游20公里范围内。项目不涉及排放五类重金属、剧毒物质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根据项目污染情况无需设置环境防符合环境,凸显历史文化底蕴,充分塑造和着力体现重庆的山水自然人文特色。护距离污染物排放管控7 .未达到国家环境质量标准的重点区域、流域的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制定限期达标规划,并采取措施按期达标。8 .巩固"一小”(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神、炼油、电镀、农药、涉磷生产和使用等企业)取缔成果,防止死灰复燃。巩固“十一大”(造纸、焦化、氮肥、有色金属、印染、农副产品及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生化制药)、制革、农药、电镀以及涉磷产品等)企业污染整治成果。9 .主城区及江津区、合川区、璧山区、铜梁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严格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并逐步将执行范围扩大到重点控制区重点行业。10 .新建、改建、扩建涉VOCS排放的项目,加强源头控制,使用低(无)VoCS含量的原辅料,加强废气收集,安装高效治理设施。有条件的工业集聚区建设集中喷涂中心,配备高效治污设施,替代企业独立喷涂工序。11 .集中治理工业集聚区水污染,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