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及工业用微晶耐磨陶瓷板材中试生产线项目环评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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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及工业用微晶耐磨陶瓷板材中试生产线项目环评报告.docx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浮法股份有限公司建筑及工业用微晶耐磨陶瓷板材中试生产线项目建设单位(盖章):浮法股份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制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浮法股份有限公司建筑及工业用微晶耐磨陶瓷板材中试生产线项目项目代码2312-150204-04-05-264231建设单位联系人徐XX联系方式133xxxx8986建设地点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复兴大街北侧二电厂北门地理坐标东经(109度53分34.876秒),北纬(40度41分8.950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M7320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建设项目行业类别四十五、研究和实验发展98专业实验室、研发(试验)基地其他建设性质0新建(迁建)口改建口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0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青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彻备案)文号(选填)2312-150204-04-05-264231总投资(万元)I(MMM)环保投资(万元)250.08环保投资占比(%)2.50施工工期6个月是否开工建设0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32262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1)规划名称:包头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包头市规划设计研究院,2017年5月)规划审批机关:国务院批复文号:国务院关于包头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国函201782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1、包头市城市总体规划符合性分析(201L2020)本项目在青山区复兴大街北侧二电厂北门原晶牛浮法微晶线厂房内建设,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且无新增用地,全部利用旧厂房;按照市委、析市政府工作要求和近期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包头市工业领域停产企业、停建项目盘活重启攻坚行动方案(包府办发(2023)151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促进闲置低效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青山区工业领域停产企业、停建项目盘活重启攻坚行动实施方案(见附件)o针对停产企业不同情况,坚持“一企一策、特事特办”原则,分类研究制定不同停产企业盘活的具体举措。故本项目利用旧厂房建设建筑及工业用微晶耐磨陶瓷板材中试生产线符合促进闲置低效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的原则。项目建成后污染物排放总量较少;项目用水为配料用水、纯净水制备用水和生活用水,用水量少,不大量占用水资源。综上所述因此本项目符合包头市城市总体规划。表包头市城市总体规划批复的符合性分析表序号批复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1坚持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加大存量用地挖潜力度,合理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切实保护好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本项目不新增用地,利用旧厂房,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符合2划定城市蓝线保护范围,严格控制用水总量,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建设节水型城市。项目用水为配料用水、纯净水制备用水和生活用水,用水量少,循环水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符合2、包头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符合性分析依据包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和国家、自治区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最新要求,包头市人民政府制定了包头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包府办发(2021)138号)。规划对标国家和自治区目标指标体系,建立我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指标体系,主要包括生态环境质量、绿色发展、生态系统质量、环境风险防范4大类21小项。具体指标分析情况见下表。表1-2包头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符合性攵好包头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条必划本项目符合性-严守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严格管控,进一步推动违法违规侵占生态空间活动的退出和修复;永久基本农田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不得闲置、荒芜;城镇开发边界集中建设区严格控制城镇空间无序扩张,加大城镇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力度,优化建成区绿地格局、增强绿地生态功能。本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青山区复兴大街北侧二电厂北门,且无新增用地,在原有厂区内全部利用旧厂房,未违法违规侵占生态空间亦不属于永久基本农田,符合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的要求。符合大力发展绿色产业体系大力发展绿色产业,以产业园区绿色升级、废气、废水、固废处理及资源化利用产业作为重点方向,发展清洁生产产业。本项目利用铁尾矿作为原材料,属于资源化利用产业。符合加快产业结构升级优化产业布局,科学制定并严格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加强空间布局约束形成有利于大气污染物扩散的城市和区域空间格局。城市主城区禁止建设环境高风险、高污染项目。本项目符合国土空间规戈本项目产生的大气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不属于环境高风险、高污染项目。符合推进工业企业污染深度治理推进重点行业深度治理。鼓励企业按照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指标A级企业标准进一步提升改造水平。强化工业炉窑污染治理,加快淘汰热效率低下、治理设施工艺落后的工业炉窑。重点涉气排放企业逐步取消烟气旁路,因安全生产无法取消的,安装在线监控系统。本项目工业炉窑采用熔化炉,设置多孔陶瓷滤管脱硫除尘脱硝体化装置,大气排放符合重点行业绩效分级指标A级企业标准。办公室供暖各车间均采用散热器采暖,由晶化窑余热供给,车间冬季不供暖;本项目不属于重点涉气排放的企业。符合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可知,该项目属于鼓励类项目中“十二、建材3、适用于装配式建筑的部品化建材产品;功能型、集成化装饰装修材料及制品4、单块面积大于1.62平方米的陶瓷板生产线和工艺装备技术开发与应用”且本项目已经取得青山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备案告知书,备案文号:2312-150204-04-05-264231(见附件2)。2023年12月3日包头市青山区工信和科技局邀请行业专家对本项目工艺归类进行论证(见附件14),会议结论为:本项目产品性能集玻璃、陶瓷、石材的优点于一身,作为建筑陶瓷领域的一种高新技术产品,在业界被称为微晶陶瓷复合板。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产业政策要求。2、与“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1)生态保护红线:根据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包府发202147号),全市生态保护红线面积7428.49平方千米,占全市总面积的26.75%;一般生态空间面积14988.99其他符合性平方千米,占全市总面积的53.98%。生态保护红线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分析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生态空间格局保持基本稳定。生态保护红线和一般生态空间面积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最新批复及时动态调整。优先保护单元:共计49个,面积为22309.9平方千米,占全市总面积的80.9%。主要包括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水源地、基本草原、湿地以及生态功能重要和生态环境敏感脆弱的区域等。主要分布在大青山、梅力更、南海子、巴音杭盖等法定自然保护区,以及其他北部防风固沙生态功能区、南部生物多样性功能区和南部水土保持功能区等区域。重点管控单元:共计23个,面积为1322.3平方千米,占全市总面积的4.8%。主要涉及到人口密集、资源开发强度大或污染物排放强度高的区域以及矿区,包括城市建成区、自治区核定的工业园区、水环境超标区域、大气环境弱扩散区、集中连片采矿用地等。一般管控单元:共计27个,面积为3939.2平方千米,占全市总面积的14.3%。包括除优先保护单元和重点管控单元外的区域。本项目位于包头市青山区复兴大街北侧二电厂北门,属于重点管控单元,占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不涉及其他生态环境敏感区域,与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包府发202147号)中对重点管控单元要求相符。本项目区不在当地饮用水水源区、风景区、自然保护区等生态保护区内,因此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的要求。(2)环境质量底线全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力争PM2.5平均浓度不大于35微克/立方米。全市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87.5%,消除劣V类断面;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In类比例100%。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8%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2%以上。大气环境:根据2022年包头市空气质量状况中的环境空气质量数据,项目所在区域为达标区。水环境:本项目生产冷却水循环利用定期外排,生活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包头市北郊水质净化厂处理,不会对周围水环境产生影响。声环境:本项目厂界外周边50m范围内不存在声环境保护目标,不进行噪声环境质量现状评价;本项目建成后对项目区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项目在运营期会产生一定的污染物,如废水、废气及固体废物,但在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各类污染物的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即不会改变区域环境功能区质量要求,能维持环境功能区质量现状,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3)资源利用上线:土地资源本项目为建筑陶瓷制品制造项目,位于青山区复兴大街北侧,占地属于工业用地,不新增占地,属于允许建设区内,符合城市布局要求及用地规划要求。水资源本项目位于青山区复兴大街北侧,目前建有完善的市政给水管网系统。本工程生产生活新鲜水最大用量约8082m%,不挤占当地农业用水、生态用水和居民用水,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4)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本项目建设地点为包头市青山区,不在内蒙古自治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试行)中自治区重点生态功能区内,因此,本项目不属于自治区负面清单规定的禁止类和限制类行业。根据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包府发(2021)47号),“结合区域重点环境问题,从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和资源利用效率4个维度,建立力+N”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体系。力''为全市总体生态环境准入清单。“N”为99个环境管控单元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根据包头市环境管控单元准入清单(2022年8月),本项目所属行业“研究和实验发展''未被列入负面清单,不属于禁止类项目,本项目位于城镇开发空间(重点管控单元),项目对各污染物均提出了相应的环保应对措施,保护当地生态环境。本项目与包头市环境管控单元准入清单(2022年8月)的符合性对比分析见下表。表15与包头市环境管控单元准入清单相符性分析管控要求(ZHOOOl)本项目情况是否准入区域布局管控1-1.【产业/综合类】系统推进村级工业园升级改造,腾出连片空间,布局产业集聚区和主题产业园,推动工业项目入园集聚发展,促进污染集中治理。新增工业制造业用地原则上安排在产业集聚区内,产业集聚区外原则上不鼓励工业及物流仓储用地的新建与改造。本项目建设位于内蒙古包头市晶牛浮法公司院内,利用原厂房进行建设,项目建设不新增用地,原厂房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为进一步促进闲置低效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青山区工业领域停产企业、停建项目盘活重启攻坚行动实施方案(见附件)。针对停产企业不同情况,坚持“一企一策、特事特办”原则,分类研究制定不同停产企业盘活的具体举措。故本项目利用旧厂房建设建筑及工业用微晶耐磨陶瓷板材中试生产线符合促进闲置低效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的原则。是1-2.【大气/限制类】大气环境受体敏感重点管控区内,应严格限制新建储油库项目、本项目不属于新建储油库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