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学院班主任工作考核办法.docx
《音乐学院班主任工作考核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音乐学院班主任工作考核办法.docx(6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音乐学院班主任工作考核办法班主任是班级学生的组织者、领导者和教育者,是联系学院与学生之间的纽带,沟通家庭和社会的桥梁,肩负着全面教育和管理学、服务学生的职责。为进一步加强我院班主任队伍建设,明确班主任工作职责,规范班主任工作管理,促进班级工作的开展,根据杭州师范大学班主任工作管理办法、杭州师范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班主任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特制定音乐学院班主任工作考核办法。具体办法如下:一、组织机构学院成立班主任工作考核小组,由学院党总支书记、学工办主任、辅导员等组成。其主要职责是:1.制定、完善学院班主任工作考核办法;2.组织部署班主任考核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于每学年末进行。二、考核内容
2、考核内容主要包括班主任的工作态度,完成工作任务情况及所负责班级的学生德、智、体等综合表现。三、考核办法考核经由班主任自评、班级学生满意率调查、学院综合评定(分值比例分别为20%、60%、20%),形成总评。四、考核程序1 .班主任填写杭州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班主任工作考核表(附件1),进行本人工作总结和自评。2 .根据音乐学院班主任工作满意度调查表(附件2)开展班级学生满意度调查。调查人数不少于班级人数的50%。3 .学院考核小组成员根据班主任自评、学生满意率情况进行综合评定。4 .根据班主任自评、班级学生满意率调查、学院综合评定情况,确定考核总评分和考核等级。5 .上报校学生处备案。五、考核结果
3、1 .考核结果原则上分三个等级:优秀、良好、合格,以年级为单位,按总评得分高低进行评定。根据学校有关规定,优秀比例为20%o若没有达到基本要求或因工作失职而造成严重后果者直接指定为不合格。2 .班主任工作津贴:每人每学期800元。考核奖:考核优秀者每人每学期500元;考核良好者每人每学期350元;考核合格者每人每学期200元。考核不合格者只发放工作津贴。3 .班主任的表彰与奖励纳入学校评选“三育人”先进个人和德育工作先进个人评选体系。每学年评选校级优秀班主任一次,两学期考核等级至少在良好及以上者(允许含一次良好),可以推荐为校级优秀班主任,比例为20%。4 .专任教师在晋升专业职务时,须充分考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音乐学院 班主任工作 考核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