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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CS号中国标准文献分类号团体标准XXXX-2023综合管廊标识系统设置技术规程Technicalregulationsforidentificationsystemsettingsofutilitytunnel(征求意见稿)在提交反愦意见时,请将您知道的相关专利连同支持性文件一并附上.2023-XX-XX 发布2023-XX-XX实施中国市政工程协会发布1总则.o.1为提高城市综合管廊标识设置的科学性、规范性和系统性,体现综合管廊运营特点,更好的满足综合管廊运营维护需求,保障城市生命线畅通,制定本文件。1.0.2本文件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城市综合管廊标识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和维护。1.
2、0.3城市综合管廊标识系统的设置,除应符合本文件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术语和符号2.L1综合管廊utilitytunnel建于城市地F用于容纳两类及以上城市工程管线的构筑物及附属设施。2.1.2 综合管廊附属构筑物ancillarystructuresoftheutilitytunnel综合管廊附属构筑物主要包括通风口、吊装口、人员出入口、逃生口、管线分支口等为管廊服务的附属构筑物。213城市工程管线Urbanengineeringpipeline城市范围内为满足生活、生产需要的给水、雨水、污水、再生水、天然气、热力、电力、通信、广播电视等市政公用管线,不包含工业管线。2.1.
3、4 交叉口intersection两条管廊或多条管廊互通、交叉过渡的节点。2.1.5 吊装口hoistingpassageway2.1.6 材料、设备吊进吊出管廊的规定出入口。2.1.7 1.6管线分支口junctionforpipeorcable综合管廊内部管线和外部直埋管线连接分支的部位。2.1.7 集水坑sumppit用于收集综合管廊内部渗漏水或管道排空水等的构筑物。2.1.8 舱室compartment由结构本体或防火墙分隔的用于敷设管线的封闭空间。2.1.9 安全色safetycolour传递安全信息含义的颜色,包括红、蓝、黄、绿四种颜色。2.1.10 对比色contrastcolo
4、ur使安全色更加醒目的反衬色,包括黑、白两种颜色。2.1.11 标识(系统ISign批注d1:将标识标志合并为标识系统带有被设计成简单符号、文字或特定图案及其组合,以用来传递信息或吸引注意力,具有表达意义、情感和指令行动等作用的标记。其中,标识是指有简单记号、文字、图形的标记:标志是指仅有特定图案的标记。为便于管廊内部管线分类管理、安全引导、警告警示等而设置的名牌或颜色标识。3基本规定3.1.1除合管廊应设置标识系统。I/批注d2:捌除“各类、均”字眼3.1.2标识系统的设置应根据惊合管廊等级、运营维护、管线需求外部环境I进行设置,J批注d3:调整顺序并与管廊内管线、设备、I附属i构筑物相协调
5、。3.1.3标识系统的设置应清晰、醒目、准确。标识不应被管线、设备、构筑物遮挡,且不应、相互重登。批注Id5:构筑物或者附属设施,应统说法.3.1.4标识系统的维护、管理应有专门机构负责,应定期开展排查,存在标识损毁、丢失批注d6:附属构筑物情况的,应及时修复,需增加标识的,应及时设置。3.L5综合管廊标识系统分为4类,分别为管廊标识、管线标识、管理标识、安全及警示标识。3.1.6综合管廊标识颜色应参照国际标准色卡,形状为长方形,文字应规范、正确、工整,按从左至右、从上至下顺序排列,使用规范汉字。4管线标识4.1 一般规定4.1.1 管线标识主要标明各类入廊管线属性、规格、数量、产权单位、紧急
6、联系电话等内容。4.1.2 管线标识应符合管线使用功能要求,向运维及相关人员传递有关管线的基础信息。4.1.3 纳入综合管廊的管线,应符合相关标准标识的要求,不同管线可采用色环进行区分。4. 2版面布置4.1.1 标识版面采用长方形30OmmXI50mm、2IOmmxl50mms150mmx100mmo4.1.2 汉字采用“宋体”标识字体,标题字高为45mm,内容字高为12mm。4.1.3 标识的颜色宜采用安全色与对比色,安全色与对比色色度技术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安全色GB2893的相关要求。其搭配方式应按照表4.2.3的要求进行设计使用O表4.2.3安全色与对比色颜色性质颜色搭配颜色功能安
7、全色红色白色、黑色传递禁止、停止、危险或提示消防设备设施的信息。蓝色白色传递遵守规定的指令性信息。黄色黑色传递注意、警告的信息。绿色白色传递提示性信息。对比色黑色/标识标志的文字、图形符号和警告标志的几何边框。白色/标识标志中红、蓝、绿的背景色和标识标志的文字和图形符号。4.2.4内边框线距离指示牌边缘5mm,线宽3mm。4.2.5边角宜切割成圆弧形,半径为IOmm04.3位置与数量4.3.1管线标识应!布设于各类入廊管线上,设置位置醒目,间距不应大于IoOm;起点、批注50OnlmXI50mm、30OmmXI50mm、2IOmmxl50mm,15OmnIXIOomn1、100mm100nun
8、|字体采用“宋7一批注IW用10:加逗号体”O版面颜色宜采用安全色与对比色,安全色与对比色色度技术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安全色GB2893的相关要求。5. 3管廊标识5.1.1 管廊标识包含管廊介绍牌和管廊外部标识,管廊外部标识分为管廊附属构筑物外部标识和管廊上部地面标识。5.1.2 管廊标识主要标明综合管廊规划和建设概况、建设规模、容纳管线、建设时间等基本情况,明确管廊管理单位、责任人、联系方式等内容。5.1.3 管廊外部标识应注明综合管廊的平面位置;管廊附属构筑物外部标识宜采用标识牌,管廊上部地面标识宜采用标识桩。5.1.4 管廊标识可采用文字、图形等形式,管廊介绍牌宜设置综合管廊平面布置
9、图、综合管廊标准断面图等内容。.5.1.5 管廊标识应简单易懂,能清晰传递信息,宜设置二维码,二维码宜包含管廊参数信息和施工类信息。5.1.6 管廊标识安装位置应醒目直观、整齐美观、不影响作业、与外部环境相协调。5.1.7 管廊介绍牌宜设置于监控中心和人员出入口等附属构筑物处,每处设置数量不应少于1套。.5.1.8 管廊介绍牌设置高度应尽量与人眼的视线高度相致,标识下边缘距地面高度宜为15ino5.1.9 管廊附属构筑物外部标识设置在吊装口、逃生口、通风口、人员出入口、管线分支口等露出地面的构筑物外部,每个露出地面附属构筑物外部设置标识牌的数量不应少于1个;管廊上部地面标识设置在管线分支口预留
10、分支管线端部和综合管廊穿越河道等处,预留管线分支口处标识桩数量不应少于1个,穿越河道处河道两侧每侧设置标识桩数量不应少于1个。5.4 吊装口标识5.4.1 吊装口标识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廊内标识应注明吊装11的编号与里程桩号,不能影响管道吊装。批注v用11:建议园整为“廊内标识应注明吊装口的2廊外标识应固定在吊装口外侧面或地面适宜位置处,并注明吊装口信息,外观应与Iaii号与里程桩号,不能影响管道吊装。”周围环境保持一致。5.4.2 吊装口处应设置“当心坠落”、“当心吊物”、“注意安全”等安全警示标识,并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安全警示标识。5.4.3 吊装口在使用时应设置安全遮挡围栏,增加临时安
11、全警示标识。5.5 逃生口标识5.5.1 廊内标识应设置在逃生口下方,安装位置醒目,并注明逃生11的编号与里程桩号。5.5.2 逃生口处应设置“紧急出口”等安全标识标志,并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增加安全警示标识标志。5.5.3 逃生口井盖启闭装置处应设置开启方式、开启力量、开启条件等信息说明的标识。5.5.4 管廊逃生口楼梯侧墙或进出口门架,应设置“逃生梯”标识。5.6 通风口标识5.6.1 通风口标识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廊内标识应设置在通风口下方,注明通风口的编号与里程桩号。2廊外标识应固定在通风口外侧面上,并注明通风口信息,外观应与周围环境保持一致。3通风口外侧的井盖上应有体现“综合管廊,严
12、禁擅入”的禁止标识。5.7 人员出入口标识5.7.1 管廊人员出入口处应设置“必须戴安全帽”、“当心碰头”、“注意安全”、“禁止吸烟”、“禁止酒后上岗”等安全标识。5.7.2 管廊人员出入口处应设置“紧急出口”、“人员出入口”等安全标识,并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增加安全标识。5.7.3 出入口位置应设置里程标识,并注明出入口编号。5.7.4 管廊出入口楼梯侧墙或进出口门架,应设置“安全出口”标识。5.7.5 出入口处醒目位置应设置“管廊平面引导图”,在图上应标明逃生位置及路线等安全信息。5.8 管线分支口标识5.8.1 管线分支口标识应注明分支11类型、编号、分支口桩号等位置信息。5.8.2 在分支
13、口进出的管线应悬挂管线标识,注明管线属性、产权单位、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5.9 监控中心标识5.9.1 监控中心大门Il处应设置能体现“综合管廊监控中心”的建筑物识别标识。5.9.2 监控中心内的参观通道宜设置地面导向标识。5.9.3 监控中心的各个区域内应按实际功能设置相关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及管理注意事项等标识标志牌,并在门楣上安装“监控室”、“消防控制室”、“变配电室”、“机房”、“办公室”等识别标识。5.9.4 “监控室”、“消防控制室”、“变配电室”、“机房”等重要区域门口应设置“重要区域,禁止入内”等管理标识。5.9.5 变配电室内应在醒目位置设置二次线路图,电力设备应悬挂或粘贴标识标志,并标明电力设备名称,设置“当心触电”、“严禁操作”等相关安全标识。5.10 设施设备标识5.10.1 设备本体或设备附近醒目位置应设置设备标识牌,设备标识内容应是唯的。功能、用途完全相同的设备,其设备名称应保持一致,采用编号加以区别。5.10.2 设备标识至少应为双重编号,由设备编号和设备名称组成,可根据实际需要在设备标识中增加设备编码、规格型号等相关信息。5.10.3 配电箱上应注明配电箱编号、名称及功能,成排配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