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大气轻中度污染控制方案(2022年修订)》.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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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泉州市大气轻中度污染控制方案(2022年修订)二零二二年六月目录目录I第一条编制目的1第二条编制依据1第三条适用条件和适用区域13.1 适用条件13.2 适用区域2第四条工作原则24.1 会商研判24.2 联防联控24.3 协调联动3第五条工作机构和职责35.1 包只棚勾35.2 工作职责45.2.1 市控制指挥部工作职责45.2.2 市控制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45.2.3 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5第六条分类响应和分级响应56.1 属地监测点位56.1.1 AQl万染天气管控响应启动条件56.1.2 臭氧污染天气管控响应启动条件66.1.3 联防联控措施实施的条件76.2 跨区监测点位76.2.1
2、 AQI污染天气管控响应启动条件76.2.2 臭氧污染天气管控响应启动条件8第七条响应措施87.1 属地监测点位响应措施87.1.1 AQI污染天气管控响应措施87.1.2 臭氧污染天气管控响应措施147.2 跨区监测点位响应措施18第八条响应调整和终止198.1 属地监测点位响应调整和终止198.1.1 AQl污染天气管控响应调整和终止198.1.2 臭氧污染天气管控响应终止198.2 跨区监测点位响应调整和终止198.2.1 AQI污染天气管控响应调整和终止19822臭氧污染天气管控响应终止20第九条其他措施20第十条责任追究20附件1:监测点位图21附件2:监测点位重点区域图22第一条编
3、制目的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大气污染防治的部署要求,加强我市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提升轻中度污染天气防控能力,切实改善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确保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特制定本方案。第二条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福建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环境空气质量数值预报技术规范(HJII30-2020)、泉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泉州市臭氧污染防控指南(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第三条适用条件和适用区域3.1 适用条件本方案适用于当空气质量指数(AQ
4、l)小时值75200、臭氧小时浓度值上午9时大于0.090mgm3(或臭氧小时浓度值突增大于0040mg)及上级生态环境部门研判可能发生污染天气并在“泉州市守护蓝天工作群”、“泉州市污染天气应急防控群”微信工作群中发布公告等情况时,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相关部门开展的轻中度污染天气控制工作。预测空气质量指数日均值大于200且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达到空气重污染预警级别,按照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泉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相关规定执行。特殊情况下,空气质量指数大于200但尚未达到泉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启动条件时,仍执行本方案。3.2 适用区域本方案主要适用于泉州市中心城区(鲤城区
5、、丰泽区、洛江区)的轻中度污染天气控制,根据气象条件及污染来源,适用区域可扩大至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晋江市重点区域(紫帽镇、内坑镇、磁灶镇、陈域镇、池店镇、西滨镇)、石狮市重点区域(蛆江镇、鸿山镇、祥芝镇、锦尚镇、宝盖镇)、南安市重点区域(石井镇、水头镇、官桥镇、丰州镇、康美镇、霞美镇、美林街道、溪美街道)、惠安县重点区域(泉惠石化园区、黄塘镇)和泉港区重点区域(泉港石化园区)等区域。第四条工作原则4.1 会商研判市生态环境局、福建省泉州环境监测中心站和气象局建立轻中度污染天气控制会商和交流机制,及时会商,联合开展污染趋势分析研判,预测空气质量情况。4.2 联防联控市生态环境局加强环境
6、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管理,建立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APP管理机制,及时跟踪监测数据,提出管控建议;市相关部门及各相关县(市、区)根据职责分工强化各项污染源监管,有效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各县(市、区)政府、泉州开发区管委会、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应制定本地轻中度污染天气管控实施方案,市相关部门应建立污染防控应对工作机制,确定管控清单、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督促检查和建立信息报告制度。4.3 协调联动通过建立市控制指挥部与各成员单位工作人员、成员单位与防控响应单位工作人员微信群的方式,建立多部门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及时上传下达防控工作信息,确保防控工作责任到人,防控措施落实到位,联防联控工作得到及时响应和反
7、馈。第五条工作机构和职责5.1 组织机构为加强我市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指挥、协调我市轻中度污染天气控制工作,由泉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牵头成立泉州市轻中度污染天气控制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控制指挥部”),作为本市行政区域内轻中度污染天气控制专项指挥和协调机构,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生态环境局局长担任总指挥,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指挥泉州市轻中度污染天气控制工作。成员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商务局、应急管理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海洋与渔业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市管理局、福建省泉州环境监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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