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志》杂家“入兵法”初探.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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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汉志杂家A兵法初探班固于艺文志杂家类“右杂二十家,四百三篇下自注入兵法”,由于叙述不清难免产生疑议并因此引发了一系列的争议。汉志著录体例有出、重、入和省例,章宗源以为班固因七略而志艺文,其与歆异者,特注其出入(杂入兵法),使后人可考刘氏原本。4945而孙德谦观班氏艺文志于刘略7篇则颇有出入,他认为杂家云入兵法,并书、礼、乐、小学、俑、赋、兵权谋和兵技巧家皆有云出入者。而班氏于每略总数后,又重言以申明之,可见班氏亦可谓不惮烦矣。然班氏既有此例,可知依据他书而其编次未尽得宜者,不妨由我出入之c2119对于班氏所言之“出”“人”,颜师古注以为“此凡言入者,谓刘氏七略之外班固新入者也。其云出者亦与此同
2、317060章学诚则注云“班氏之注出入者,刘录于此而班录于彼也459。程千帆则以章实斋所言与颜监稍异,他认为若以严格而言当为章氏说是也。盖凡言出入,出于此者必入于彼,出于彼者必入于此,故载籍方始有可稽,而颜师古所言非为出入实为增省也。5915然其中注释最标准者,则莫过于凡155篇的司马法一家,“出司马法百五十五篇入礼也,“入司马法一家,百五十五篇”。其由来出处与最终归属均有文字可考,最为明白不过。故而究竟是杂家整体均可入兵法还是杂家类中某一书可入兵法,班固并未明说,争论也由此产生。又班志于诸子略下注“出蹴鞠一家,二十五篇”,此处“出”与杂家类之“入”正好相对,且兵书略所载之入蹴鞠一家二十五篇”
3、又能与诸子略所言之“出、入相为印证,故多有学者认为班志“入兵法”3字之上有脱漏。古今学者于此多有讨论,但历来说法不一未有定论,仍有商榷之余地。一、杂家均可入兵法说邓宗泽等从尉缭子的角度为切点对“入兵法”进行了论证。他认为今本尉缭子就是汉志所著录的杂家尉缭,并指出本来汉书艺文志早已注明,所有杂家都是可入兵家的。今本尉缭子一书内容主要谈的还是军事问题,虽然其中也涉及经济、法律和政治等,但这些本来就与军事有关。因此北宋以后,把尉缭子列入兵家,进而列入武经七书也是正确的,6142唐景海和王仲春等也同意这种看法。78丁文在研究尉缭子时发表过见解,认为汉志对兵家、杂家的著录原则本来就比较接近,亦声明杂家亦
4、可入兵法。以尉缭子为例,无论该书在班志时属于杂家还是兵家,都不影响它作为部古代兵书的性质。886熊铁基也从杂家书目处着手,认为“杂家类”是刘向、刘歆父子列出的一个临时处置,以为从汉书艺文志所录杂家书的情况看,班固将尉缭(子)29篇、吴子1篇等书皆可入兵书略的考虑,也许是未定时的一些疏忽,这样考虑也不是毫无根据的。他指出因为汉志本身已经留下了这种痕迹,证据就是“右杂二十家,四百之篇”之后,有入兵法3字以及所脱之“出蹴鞠”3字969张烈不仅承认蹴鞠入兵法”说,还同意杂家均可入兵家说。他从今本尉缭子究竟归属于班志所列杂家和兵形势家的角度进行说明,认为缭书在唐宋目录分类时时而分属杂家、或又分属兵家的情
5、况,证明了传本缭书即是班固所说的杂家尉缭,同时这又与汉志把它列入杂家类并不矛盾,因为汉志已在杂家类典籍注明它们都是入兵法的。1037冯国超亦以缭书为例,指出汉志杂家的著录原则本来就比较接近,声明杂家亦可“入兵法”,故今本尉缭子无论最初属于杂家还是兵家,都不影响它作为一部古代兵书的性质。11165周兴涛则以吴子为例对七略与汉志的关系进行了说明,认为刘歆将吴子等书列为杂家,班固又以为当入兵家,故于杂家下自注“入兵法”,似认为汉志存在互著的体例。12222罗运环也从杂家书与兵书角度进行联系后认为杂家书可入兵法,他指出伍员曾有兵书见世,汉志杂家类(入兵法)见五子胥八篇。名员,春秋时为吴将,忠直遇谗死”
6、;兵技巧家亦见“伍子胥十篇,图卷”,但后世失传。1385田昭林等亦以杂家书伍子胥为说,以班注“入兵法”而以为是一本书的两种抄本,且认为兵家、杂家互见是因为互著法。1497周振甫等以杂家与兵技巧家亦两处著录伍子胥,故认为杂家中复有兵家是在班固时代就承认了的15255也有以淮南子为论者,认为表明原放在杂家类的书后又被班固放入兵法类去了。也有已入兵书类而杂家类还未消除的,这就出现了一书两见的现象,这种简单的处理,就使杂家真的成了“杂”家。16106此外,仓修良还以艺文志将杂家列入兵法为子晚子条目之解释。1757邵鸿从杂家书伍子胥与盖庐的联系处着手,认为在一定程度上杂家即兵家,他指出其实汉志杂家中多兵
7、法文字,像其下的吴子尉缭子子晚子班注:“齐人,好议兵,与司马法相似。”由余都是兵家所著。即使是最典型的杂家著作吕氏春秋和淮南子,前者孟秋纪仲秋纪所收各篇,后者之兵略训,都是论兵的名篇。班固在伍子胥下注明伍子胥“为吴将,也说明其文涉及军事。18其他持此说的还有叶桂刚和王贵元。19127二、蹴鞠入兵法说古棣则认为,汉书艺文志并没有早已注明,所有杂家都是可以人兵家的”。他指出汉志确有“右杂二十家四百三篇,入兵法”之说,但班氏其意绝非是说“所有杂家都是可以入兵家的工这种错误的认知是由于不明汉书艺文志体例,不明班固等关于杂家概念的意义,又兼对入兵法”语句的失考所造成的。他引王先谦汉书补注引陶宪曾曰:入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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