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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CS 27.140P 02NB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行业标准NB/T111722023水电工程对外投资项目造价编制导则GuideforCostPreparationofInvestmentAbroadforHydropowerProjects2023-05-26 发布2023Tl-26实施国家能源局发布目次目次I前S引言111范围42规范性引用文件43术语和定义44目标、原则和要求55投资构成及项目划分55.1 投资构成55.2 项目划分56工程总投资编制96.1 一般规定96.2 水电站工程投资编制96.3 送出工程投资编制126.4 永久营地工程投资编制126.5 环境和社会管理费用编制12
2、6.6 项目公司费用编制126.7 不可预见费编制136.8 建设期融资费用编制136.9 分年度投资及资金流量编制137投资文件组成14附录A(规范性)水电站工程项目划分16附录B(规范性)送出工程项目划分44附录C(规范性)永久营地工程项目划分45附录D(规范性)环境和社会管理项目划分46附录E(规范性)项目公司费用项目划分48附录F(规范性)工程投资表格式49附录G(规范性)工程投资附表59前言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国家能源局负责管理
3、,由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提出并负责日常管理,由能源行业水电工程技术经济标准化技术委员会(NEA/TC18)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六铺炕北小街2号,邮编:100120)o本文件起草单位: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可再生能源定额站)、中国电建集团北京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海外投资有限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友政、魏国强、周小溪、刘纳兵、殷许生、张扬、牛蕴琳、刘乐桃、周首拮、梁军、张国来、袁慧、周建新、刘超。引言我国水电工程行业历经半个多世纪的发展,已经积累了成熟的工程经验,形成了完备
4、的行业标准体系:但是,水电工程对外投资项目造价文件编制尚没有统一的依据和方法,采用的编制方法存在差异。为了指导项目在国内立项核准(审批)阶段造价的编制,同时兼顾项目投资决策、招标和实施阶段造价管控的需要,促进我国水电工程对外投资项目健康发展,根据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下达2018年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及英文版翻译出版计划的通知(国能综通科技(2018)100号)的要求,经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经验,参考国内有关标准以及国际惯例,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文件。本文件包括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目标、原则和要求,投资构成及项目划分,工程总投资编制,投资文件组成和附录。水电
5、工程对外投资项目造价编制导则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水电工程对外投资项目的投资构成、项目划分和造价编制方法。本文件适用于中国企业投资、管理的境外水电工程项目有关造价文件的编制。2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水电工程对外投资项目investmentabroadforhydropowerprojects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直接或通过其控股的境外企业,为获得项目境外开发权、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及其他相关权益,通过投入资产、权益或提供融资、担保等方式取得的水力发电工程项目。3.2造价文件projectcostdocuments水电工程对外投资
6、项目立项审批等前期阶段所需编制造价类文件的统称,包括投资估算、设计概算等文件。1.3投资保险investmentinsurance投资主体为提升信用、便于工程项目融资、加强风险管理购买的相关保险。1.4物0裱用logisticscost材料或设备从采购来源地(生产厂家或指定交货地点)至水电工程项目现场发生的运输费用,分为当地采购材料或设备物流费用和进口采购材料或设备物流费用。当地采购材料或设备物流费用包含工程所在国当地运输及保险费、装卸费、调车费及其他运杂费等;进口采购材料或设备物流费用包含采购来源地境内运输及保险费、境外运输及保险费、港口(口岸)杂费、关税、清关环节相关费用、工程所在国当地运
7、输及保险费、装卸费、调车费及其他运杂费等。4目标、原则和要求4. 1为了指导和规范水电工程对外投资项目造价编制,提高造价文件编制质量,合理确定工程投资,制定本文件。4.1 本文件仅规定了水电工程对外投资项目造价编制的一般情况,对特殊情况可结合项目特点进行相应的调整。4.2 水电工程对外投资项目造价编制应符合下列要求:a)中国和工程所在国的有关法律法规。b)投资文件有关约定。c)工程设计文件、图纸。5投资构成及项目划分5.1 投资构成5. 1.1水电工程对外投资项目总投资由水电站工程投资、送出工程投资、永久营地工程投资、环境和社会管理费用、项目公司费用、不可预见费和建设期融资费用组成(图1)。5
8、.1 项目划分5.2 .1水电站工程项目划分应包括施工准备工程、土建工程、设备安装工程、设备采购和物流费用、专项工程和其他费用。水电站工程项目划分宜符合本文件附录A的规定,表A.1至表A.5中一至三级项目可根据工程设计深度与内容进行增减。施工准备工程与土建工程、设备安装工程相结合的项目列入相应的永久工程中。5.2.1.1施工准备工程指为满足拟建水电站主体工程施工需要而修建的工程和创造的必要条件,宜包括施工交通工程、施工期通航工程、施工供电工程、施工供水工程、施工供风工程、施工通信工程、工程建设管理信息化数字化工程、料场覆盖层清除及防护工程、砂石料生产系统工程、混凝土生产及浇筑系统工程、导流工程
9、、临时营地工程、特大(重)件运输措施费和其他施工准备工程。其中为水电站工程建设直接服务的永久交通工程可在施工准备工程中计列。为大型机组拆分后运至现场拼装建设的拼装场费用在施工准备中其他施工准备工程下计列。5.2.1.2 土建工程指枢纽建筑物和其他永久建筑物,宜包括挡水建筑物、泄水建筑物、输水建筑物、发电建筑物、升压变电建筑物、航运过坝建筑物、灌溉渠首建筑物、近坝岸坡处理工程、过鱼建筑物和其他土建工程。5.2.1.3 设备安装工程指构成电站固定资产的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安装工程。5.2.1.4设备采购和物流费用指构成电站固定资产的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装置性材料以及相关备品备件的设备采购和物
10、流费用。装置性材料在对应的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项下计列。水电工程对外投资项目总投资T项目管理费帆目保险费一I生产准备费,科研勘察设计费底本预备费价差预备费建设期融资费用图1水电工程对外投资项目总投资构成1.1.1 .5专项工程指需专项实施且未在施工准备工程、土建工程、设备安装工程中计列的实体工程或措施,宜包括安全监测专项工程、水文测报和泥沙监测专项工程、库区清理工程、消防工程、安全生产措施、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安保措施和其他专项工程。a)安全监测专项工程、水文测报和泥沙监测专项工程应包含临时工程和永久工程。b)库区清理工程指淹没区域内一般性清理,宜包括建筑物、构筑物以及林木的清理。c)安保措
11、施指为项目施工区及营地建设管理活动、人员出行、设备物资运输等提供安全保卫所采取的措施,宜包括雇佣安保人员、修建相关设施、购置安防物资和设备、排除安保隐患等。d)其他专项工程指除安全监测专项工程、水文测报和泥沙监测专项工程、库区清理工程、消防工程、安全生产措施、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安保措施外的专项工程。e)对可预见且投资占比较大的特殊项目,可结合工程所在国的社会环境情况在其他专项工程中单独计列,如疫情防控措施等。1.1.2 1.6其他费用指根据水电工程对外投资项目实际情况,由承包人承担的且未包含在项目公司费用中的其他费用,宜包括人员及机械进退场费、相关税费和保险费等。a)人员及机械进退场费指承包
12、人根据建设任务需要,调遣人员和施工机械至工程所在地发生的人员往返差旅、机械搬迁费用,宜包括承担任务职工的调遣差旅费、工作签证及许可费、签证延期费、疫苗接种费、调遣期间的工资,施工机械、工具、用具、周转性材料及其他施工装备的搬运费用。b)相关税费指承包人按工程所在国法律法规要求,根据建设任务的需要缴纳的有关税费,宜包括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和印花税等。c)保险费指承包人按工程所在国法律法规要求、合同中保险条款约定险种以及自身风险管理要求购买保险发生的费用,宜包括财产保险、雇主责任险、人身意外伤害险、施工机具设备险、机动车辆险和设备险等。1.1.3 送出工程指服务于电力送出建设的变电站工程
13、、开关站工程及输电线路工程等,各项工程投资应包括施工准备工程投资、土建工程投资、安装工程投资、设备采购和物流费用、专项工程投资和其他费用。送出工程项目划分应结合水电工程对外投资项目特点和设计深度进行。设计深度不足时,可适当精简项目划分层级。送出工程项目划分宜符合本文件附录B的规定。1.1.4 永久营地工程指为满足工程运营期使用需求兼顾工程建设期职工生活和办公而修建的营地相关工程及设施,包括场地平整、辅助生产厂房、仓库、办公用房、值班公寓及附属设施及室外工程等。永久营地工程投资应包括施工准备工程投资、土建工程投资、安装工程投资、设备采购和物流费用、专项工程投资和其他费用。永久营地工程项目划分应结
14、合对外投资项目的特点和设计深度编制。设计深度不足时,可以适当精简项目划分层级。永久营地与水电站工程结合时,可在水电站工程的专项工程中列项。永久营地工程项目划分宜符合本文件附录C的规定。1.1.5 环境和社会管理宜包括永久环境保护措施和社会管理措施。1.1.1.1 1永久环境保护措施指独立实施的、永久性的环境保护措施。永久环境保护措施与水电站工程结合时,应在水电站工程相应项目中列项。1.1.1.2 社会管理措施指根据社会影响评价成果,对水电工程对外投资项目开发建设涉及的土地、社区、居民、文化遗产、相关设施等采取的工程措施、补偿措施以及履行的社会责任。社会管理措施费用宜包括征地移民安置补偿费用、基
15、础设施迁复建工程费用、人员健康管理费用、库底专项清理费用等。其中,库底专项清理宜包括一般污染源清理、传染性污染源清理、生活垃圾清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清理和危险废物清理。1.1.1.3 永久环境保护措施、社会管理措施宜根据所属区域按水电站工程、送出工程、永久营地工程分别列项。永久环境保护措施、社会管理措施项目划分宜符合本文件附录D的规定。5.2.5项目公司费用根据费用用途划宜分为项目前期费、项目管理费、项目保险费、生产准备费、科研勘察设计费和相关税费。项目公司费用项目划分宜符合本文件附录E的规定。5.2.5.1项目前期费指项目立项通过前发生的各种费用,宜包括前期工作费、前期咨询服务费、开发权转让费等。其中前期咨询服务费宜包括环境和社会管理咨询费、尽职调查费等。5.2.5.2项目管理费指投资主体和项目公司为完成工程建设任务而发生的管理费用,宜包括工程建设管理费、工程监理费、咨询服务费、技术经济评审费、工程所在国政府监管服务费、项目验收费等。a)工程建设管理费指项目公司为保证工程项目建设、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补偿工作的正常进行,从项目立项通过至竣工验收全过程所需的管理费用。b)工程监理费指项目公司根据项目所在国的规定或建设管理需要,聘请工程监理机构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