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条例(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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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甘肃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条例(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执法事权第三章执法规范第四章执法协同第五章执法保障第六章执法监督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宗旨】为了规范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行为,保障和监督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及其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交通运输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O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及其监督管理等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法律、法规对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条例所称交通运输综合
2、行政执法,是指由依法设立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统一实施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地方海事行政、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等行政处罚以及履行与实施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职能的活动。第三条【综合执法基本准则】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必须坚持党的领导,遵循合法、适当、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执法与服务、教育与处罚、管理与疏导相结合,做到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尊重和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切实保证执法效能和质量。第四条【政府职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监管有力、服务优质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完善交通运输综合行
3、政执法保障和监督机制,加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统筹协调解决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并将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第五条【主管部门职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完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与其他交通运输行政监管机构、交通运输技术服务支撑机构的分工协作机制,做好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及其监督管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第六条【综合执法机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法设立的综合行政执法机构
4、负责本级职责范围内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与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实行局队合一体制的,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以本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名义履行职责范围内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职能。第七条【相关部门职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财政、公安、司法行政、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应急管理、市场监管、水利、农业农村、城市综合行政执法等相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相关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辖区内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相关工作。第二章执法事权第八条【省级综合执法事权】省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依法履行下列执法职责:(一)统筹指
5、导、协调和监督全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二)查处跨省际行政区域的交通运输违法案件;(三)查处跨市(州)行政区域的重大复杂交通运输违法案件;(四)查处高速公路交通运输违法案件;(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执法职责。第九条【市县综合执法事权】市(州)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依法履行下列执法职责:(一)指导、协调和监督县(市、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二)负责不设置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的市辖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三)查处跨县(市、区)的重大复杂交通运输违法案件;(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执法职责。县(市、区)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
6、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由本级负责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第十条【管辖权及其异议处理】交通运输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管辖。行政检查和行政强制由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依法实施。两个以上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对同一案件都有管辖权的,由最先立案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管辖。对管辖发生争议的,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指定管辖;也可以直接由共同的上一级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指定管辖。第十一条【管辖移转】上级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认为必要时,可以直接办理下级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管辖的案件,也可以将本行政执法机构管辖的
7、案件交由下级行政执法机构办理。但法律、法规等明确规定案件应当由上级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管辖的,上级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不得将案件交由下级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管辖。下级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认为所管辖的案件重大复杂或者由于其他特殊原因难以行使案件管辖权的,可以报请上一级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指定管辖。第十二条【移送管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发现受理的交通运输违法案件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及时移送有管辖权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受移送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认为移送不当的,应当报请共同的上一级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指定管辖,不得再次自行移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在执
8、法活动中发现应当由其他部门处理的违法案件时,应当及时移送其他部门处理。其他部门在行政管理和执法活动中发现应当由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处理的案件时,应当及时移送有管辖权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处理。移送案件时应当将已发现和收集的证据及涉案财物一并移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在依法查处违法行为过程中,发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将案件及时移送司法机关或者国家监察机关。第十三条【委托执法】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确有必要时,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或者决定,可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符合条件的其他行政机关或者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行使其部分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职权。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委托实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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