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版]国开电大法律事务专科《民法学》期末考试简答题题库.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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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开电大法律事务专科民法学(1)期末考试题库第四大题.简答题题库说明:资料整理于2024年2月,更新至2024年1月试题;涵盖2007年1月至2024年1月国开电大期末考试的全部试题及答案,适用于2024年7月国开电大法律事务专科学员期末纸质考试。首字音序C财产所有权具有哪些法律特征?答:财产所有权的法律特征有:Q)财产所有权具有内容上的完整性。(2)财产所有权具有权利主体上的特定性。(3)财产所有权具有相对义务人的不特定性。(4)财产所有权具有强烈的排他性。(5)财产所有权的客体仅限于财物。诚实信用原则包括哪些基本内容?答:诚实信用原则要求民事主体在从事民事活动是应该诚实、守信用,正当行使权
2、利和履行义务。具体内容包括:Q)任何当事人要对他人和消费者诚实不欺、恪守诺言、讲究信用。(2)当事人应依善意方式行使权利,在获得利益的同时应充分尊重他人的利益和社会利益,不得滥用权力,加害于他人。(3)当事人应以诚实信用的方式履行义务,对约定的义务要忠实履行。首字音序D代理有哪些法律特征?答:代理的法律特征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代理行为是民事法律行为。(2)代理人须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为民事法律行为。(3)代理人是在代理权限内独立地向第三人为意思表示,代理人在代理关系中具有独立的地位,代理人在实施代理行为时应独立思考,自主地作出意思表示。(4)代理人所为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法律效果归属于被代理人。字
3、音序J简述按份共有人的权利。答:按份共有人的权利有:按份共有人按照预先确定的份额分别对共有财产享有占有、使甩收益和处分的权利。(2)按份共有人有权要求将自己的份额出售或者转让。(3)按份共有人出售其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简述保护所有权的民法方法。答:保护所有权的民法方法有:(1)请求确认所有权。(2)请求返还原物。(3)请求排除妨害。(4)请求停止侵害。(5)请求恢复原状。(6)赔偿损失。简述财产所有权的民法保护。答:财产所有权的民法保护有:(1)请求确认所有权。(2)请求返还原物。(3)请求排除妨害。(4)请求停止侵害。(5)请求恢复原状。(6)赔偿损失。简述财产所有权
4、的权能。答:Q)占有权,民事主体对财产的实际控制。(2)使用权,民事主体按照财产的性质对其加以利用,以满足生产或生活的某种需要。(3)收益权,民事主体通过合法途径获取基于财产而产生的物质利益。(4)处分权,民事主体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财产进行的处置。简述财产所有权的特征。答:财产所有权的特征有:(1)财产所有权具有内容上的完整性;(2)财产所有权具有权利主体上的特定性;(3)财产所有权具有相对义务人的不特定性;(4)财产所有权具有强烈的排他性;(5)财产所有权的客体仅限于财物。简述代理的法律特征。答:代理的法律特征有以下几个方面:(1)代理行为是民事法律行为。(2)代理人须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为民
5、事法律行为。(3)代理人是在代理权限内独立地向第三人为意思表示。(4)代理人所为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法律效果归属于被代理人。简述法人成立的条件。答:代理的法律特征有以下几个方面:(1)代理行为是民事法律行为。(2)代理人须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为民事法律行为。(3)代理人是在代理权限内独立地向第三人为意思表示。(4)代理入所为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法律效果归属于被代理人。简述法人的条件。答:法人的条件有:(1)依法成立。(2)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简述公民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权利的区别。答: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权利的区别主要在:(1)民事权利能力是一
6、种资格,是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享有的获取实际利益的可能性。民事权利则是民事主体在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中所实际享有的利益,必须通过实际的行为才能创设或取得。(2)民事权利能力是享受权利的资格和承担义务的资格的统一。民事权利并不必然包含民事义务在内,两者是在具体的民事法律中互相对应、各自独立的两个不同概念。(3)民事权利能力与个人意志无关,不能由其自由转让、放弃。民事权利的内容和范围直接取决于民事主体的意志,可以依法转让和放弃。简述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的区别。答:Q)按份共有与共同共有的概念按份共有,又称分别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共有人按照各目的份额分别对共有财产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一种共有关系。共同
7、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民或法人,根据某种共同关系而对某项财产不分份额地共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2)按份共有与共同共有的区别二者成立的原因不同。共同共有的成立,须以存在共同关系为前提,按份共有则没有此限制,因此,按份共有人之间不存在共有人的结合关系,而共同共有人则存在这种关系。享有的权利不同。在按份共有中,共有人对应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共有人之间的彼此限制相对较小。在共同共有中,共有人的权利及于共有物的全部,并不是按照应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因此原则上应得到全体共有人的同意后,方可行使对共有物的使用、收益等权利。分割的限制不同。在按份共有中,共有人除了因共有物的使用目的不能分割或契约约定不能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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