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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成都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典型案例汇编序号项目名称所在区域违规行为处理情况整改情况1未来著广场项目新都区开发企业成都凯迪置业有限公司、按揭贷款银行恒丰银行双流支行、邮储银行太升南路支行通过变更个人贷款协议收款账号方式,将部分按揭贷款直接存入开发企业的一般账户,而未存入预售款监管账户经属地监管部门研究,决定对成都凯迪置业有限公司予以通报,并报市住建局记减信用分10分;对预售款监管银行浙商银行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未依规依约履行监管责任的行为,依规暂停该行3年内在新都区承接新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业务资格;对按揭银行恒丰银行双流支行、邮储银行太升南路支行未按规定将购房人的按揭贷款发放至监管账户
2、的行为,依规依约暂停2家支行3年内在新都区承接新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业务资格。同时,报市住建局暂停浙商银行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恒丰银行双流支行、邮储银行太升南路支行3年内在我市承接新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业务资格。同时,在涉事支行整改期间暂停浙商银行成都分行、邮储银行成都分行在我市承接新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业务资格。已完成整改。将违规收取的按揭贷款全部存入监管账户。2“金科博翠山”“金龙泉驿区开发企业成都金泰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经属地监管部门研究,决定对成都金泰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都金启盛泽已完成整改。将违规收取的科中梁美院”项目都金启盛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按规定缴存、归集购房人的
3、预售资金,将部分预售款存入企业一般账户,而未存入预售款监管账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予以通报,并分别报市住建局记减信用分10分。预售款全部归集至监管账户。3绿洲金座项目金堂县开发企业成都和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购房人缴存的部分购房款收存至开发企业的一般账户,而未存入预售款监管账户经属地监管部门研究,决定对成都和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予以通报,并报市住建局记减信用分10分。已完成整改。将违规收取的预售款全部归集至监管账户。4正成新天地大厦项目武侯区开发企业成都市正成达远置业有限公司在签订三方监管协议时,将申报价格和申报面积填写错误,导致实际监管金额比应监管金额减少属地住建主管部门对企业进行约谈,督促企
4、业整改,并重新签订了协议。已完成整改。账户现有资金已满足监管额度要求。5绿色未来街区项目金堂县开发企业成都华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购房人缴存的部分购房款收存至开发企业的一般账户,而未存入预售款监管账户经属地监管部门研究,决定对成都华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予以通报,并记减信用分2分。已完成整改。账户现有资金已满足监管额度要求。6和裕晶河金堂县开发企业成都金堂和裕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经属地监管部门研究,决定对开发企业成都金堂和裕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监管银行已将违规收取用于湾项目司利用预售款监管服务平台系统漏洞,多次违规支取监管额度内资金。司予以通报,暂停网签系统使用权限,并报市住建局记减信用分10分
5、;对于承办银行大连银行天府支行未依规依约尽职履行监管责任的行为,依规依约暂停其在金堂县承接新的商品房预售款监管业务资格,并报市住建局暂停该行在我市承接新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业务资格。偿还开发贷款本息的资金退还至监管账户,剩余资金仍在追缴中。7世茂璀璨天成项目龙泉驿区中国银行成都锦江支行和招商银行成都青羊支行作为世茂璀璨天成项目的预售款监管银行,未严格按照成都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办法(成房发C2015)135)第十七条相关规定及监管协议约定履行预售款监管机构责任,未对预售款的入账、支付等履行相应监管职责,导致预售款监管账户资金被挪用,项目3-11栋无法实现竣工验收,多次发生到省到市集访。经属地监管部门研究,决定对监管银行中国银行成都锦江支行和招商银行成都青羊支行未依规依约履行监管责任的行为,依规依约暂停中国银行四川省分行、招商银行成都分行及其下属支行在龙泉驿区承接新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业务资格,并报市住建局暂停两家支行在我市承接新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业务资格;对开发企业成都世茂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进行了约谈。龙泉驿区人民政府对开发企业的实际控制公司世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发函敦促解决遗留问题。仍在督促整改过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