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稿)中山翠亨新区翠城道北段地下综合管廊及同步建设工程第二标段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采购项目(第二次).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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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山市政府采购项目中山翠亨新区翠城道北段地下综合管廊及同步建设工程第二标段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编号:ZP-GK20200924)程咨询有限公司匕3二一年四月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第四部分合同格式书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中山翠亨新区翠城道北段地下综合管廊及同步建设工程第一标段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上参与投标且从本项目公告发布的媒体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5月1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
2、编号:442000-2021-03946项目名称:中山翠亨新区翠城道北段地下综合管廊及同步建设工程第二标段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采购项目(第二次)预算金额:257.60万元最高限价(如有):投标费率不高于0.18%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1、标的名称:中山翠亨新区翠城道北段地下综合管廊及同步建设工程第二标段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采购项目(第二次)2、标的数量:1项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1)招标编号:ZP-GK2020-0924;采购表编号:2021006(2)中山翠亨新区翠城道北段地下综合管廊及同步建设工程第二标段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
3、采购项目(第二次),具体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3)本项目不允许有备选方案,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4、其他:/合同履行期限:1、保险期限:工期30个月,即签订合同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投入使用日为止。2、缺陷责任保证期:自建设工程投入交付使用之日起24个月。(若被保险人提出要求,保险人同意自动延长上述建设期,不增收任何附加保险费,在延长的建设期内,保险人按本合同的约定承担保险责任。在延长建设期6个月后,仍未工程竣工,则继续延长建设保险期限相应缩减缺陷责任保证期时间,总保险时长不超过60个月)。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笫二十
4、二条规定;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近12个月内任何1个月编制的财务报表复印件):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的资格声明函格式填写);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12个月内任何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参加政府采
5、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的资格声明函格式填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3)投标人必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业务范围包括财产保险)。分公司(中心支公司)投标的,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或具有法人资格的省级分公司授权。总公司或省级分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己由总公司或省级分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中心支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同一总公司只能授权一个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的报价;
6、(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按招标文件提供的资格声明函格式填写);(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按招标文件提供的资格声明函格式填写);(6)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截止至项目开标时间),将查询的信用记录提供给评审现场,并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对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
7、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不能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具有分支机构的,其所属分支机构有上述记录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按无效投标处理;(7)投标人必须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参与投标:(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4月25日至2021年5月17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上参与投标且从本项目公告发布的媒体方式:在线获取售价(元):0四
-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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