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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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新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细则为进一步规范高新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程序,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细则。第一条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高新区市场监管分局,由高新区市场监管分局抽调人员组成,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联席会议副召集人、高新区市场监管分局主要负责人任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第二条联席会议办公室主要职责:(一)负责联席会议的组织、联络和协调工作。(二)研究提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政府部门间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共享工作建议。(三)研究提出联席会议议题,做好会议筹备和起草会议纪要等工作。(四)协调、督促各成员单位落实
2、联席会议决定。(五)组织督查高新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共享工作。(六)负责联席会议其他日常事务性工作。第三条联席会议办公室应及时调度、汇总高新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共享工作开展情况、经验做法和存在问题,呈报联席会议。第四条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适时组织召开会议,总结工作推进情况,部署阶段性重点工作,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第五条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文件经办公室主任审签后印发,重要文件报请总召集人、召集人审签后印发。第六条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将市委、市政府和高新区联席会议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共享的重要部署,按照职责分解到成员单位,明确任务分工,统筹推进实施。第七条联席会议办公室加强与各成员单位的工作沟通和衔接,搞好信息交流。第八条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一般性事项,应及时向办公室主任请示汇报,重大事项应及时向召集人、副召集人请示汇报。第九条联席会议办公室在办理完成有关文件、文稿后,应及时收集整理,统一归档。第十条联席会议办公室应建立调查研究制度,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调研工作。本工作细则由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解释,自2020年6月1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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