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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食品销售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仅供申请人参照)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为规范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保证食品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一、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从业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获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与工作,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健康证明应随身携带,以备检查。二、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三、当食品从业人员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于食品卫生日勺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2、。四、食品从业人员必须具有良好日勺卫生习惯,做到个人仪表整洁。上岗时必须穿戴统一整洁的工作服,并常常换洗,保持清洁。在工作岗位上不能嚼口香糖、进食、吸烟。私人物品必须寄存在指定的区域或更衣室内,不可放置在食品加工、销售工作区内。五、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加强个人健康状况平常监督管理。二、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为规范从业人员培训,增强其食品安全意识,提高食品安全知识水平,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一、根据本单位实际状况,制定切实可行日勺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详细负责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的实行。三、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应针对每个食品操作岗位分别进行
3、,内容应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范、原则和食品安全知识、各岗位操作规程等。四、定期组织食品从业人员开展食品安全知识集中学习培训,做到有学习培训记录、食品从业人员有学习记录本,并建立好学习培训档案。五、准时按规定组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积极参与各级食品药物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六、有条件时选送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参与食品检测、检查知识学习培训,培养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检测、检查人员。三、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为规范食品安全管理员管理,根据食品安全法、河南省食品流通企业食品安全员(师)制度试行措施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一、根据本单位经营规模和经营范围配置专兼职食品安全员(师)。二、食品安全员
4、(师)应当具有食品药物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条件,参与专门培训并考核合格,获得对应培训考核合格证书。三、食品安全管理员(师)负责参与制定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监督贯彻食品经营过程的安全控制制度,组织贯彻本单位食品安全自查和不合格食品召回处置制度,组织从业人员开展食品安全培训及健康管理,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档案,履行食品安全事故汇报义务,配合食品药物监督管理部门日勺监督检查。四、食品安全管理员(师)每年应接受不少于40小时的食品安全知识更新培训。四、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汇报制度为规范食品安全检查管理,及时发现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保障食品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一、根据
5、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原则从事食品销售活动,采用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食品经营许可证,接受社会监督,承担主体责任。二、建立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置专职或者兼职通过培训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对食品销售全过程实行内部自我检查管理并记录,贯彻责任到人,严格贯彻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规定。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须认真按照职责规定,组织贯彻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员工健康管理、进货查验、工具清洗消毒、综合检查管理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四、制定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采用全面检查、抽查与自查相结合的形式,实行层层监管,
6、重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贯彻状况。五、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每天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检查各岗位与否有违反制度的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善,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六、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要服从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检查指导,每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及时发现和纠正从业人员违反制度规定操作的行为。七、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定期对单位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食品安全规定的,应当立即采用整改措施;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日勺,应当立即停止食品经营活动,并向食品药物监督管理部门汇报。八、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两次指出仍未改善日勺,按本单位有关规定处理。九、多种检查成果记录及汇
7、报状况归档备查。五、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为规范本单位食品经营行为,严控风险点,保证食品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一、食品采购环节1.确定采购食品的品种、品牌、数量等有关计划安排。2 .要认真查验供货商日勺主体资格证明,保证食品日勺来源合法。3 .与供货商签订供货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尤其是出现食品质量问题时的双方的责任和义务。4 .向供货商索取食品的有关许可证、进货发票等证明材料。5 .对采购食品日勺外观质量状况、食品温度、保质期等方面进行查验。经查验不合格的食品,告知供货商做退货处理。6 .每一批次的进货状况详细记录进货台帐,并按照规定妥善保管。二、食品储存环节1 .
8、详细记录各类食品日勺入库日期、数量等有关信息。入库记录应与进货查验相衔接,定期与供货者查对购进食品的品种、规格和数量。2 .按照食品储备的规定进行寄存。食品要离墙离地,按入库的先后次序、生产日期等分类、分架寄存,做到生熟分开、摆放整洁、挂牌寄存。严禁寄存变质、有臭味、污染不洁或超过保留期的食品。3 .贮存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应当采用封闭容器。在贮存位置表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络方式等内容。4 .定期对库存食品进行查验。发现食品有腐烂、变质、超过保质期等状况,要立即进行清理。三、食品运送环节1.运送食品时运送工具和容器要清洁卫生,并生熟分开,运送中要防蝇、防尘、防食品污染
9、。5 .运送工具应能满足食品的运送条件(如温度、湿度等)。6 .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应当采用密闭容器装运。不得把直接入口的食品堆放在地面或与需要加工日勺食品原料和加工半成品混放在一起,防止直接入口的食品受到污染。四、食品销售环节1 .每天对销售的食品进行查验。销售人员要按照食品标签标示日勺警示标志、警示阐明或者注意事项日勺规定销售预包装食品,保证食品质量合格和食品安全。2 .对即将抵达保质期日勺食品,集中进行摆放,并作出明确的标示。3 .用于食品销售的容器、销售工具必须符合食品安全规定。4 .销售散装食品,必须有对应的防蝇防尘设施。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
10、、生产者名称及联络方式等内容。五、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为保证食品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一、食品经营场所应按照食品销售流程合理布局设备、设施,防止在经营中产生交叉污染。二、配置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日勺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寄存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设施。三、保持环境卫生,定期进行虫害防治,有效消除老鼠、嶂螂、苍蝇及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四、销售散装食品,应配置以便使用日勺从业人员洗手设施,附近设有对应清洗、消毒用品、干手设施和洗手消毒措施标示。宜采用脚踏式、肘动式或感应式等非手动式开关或
11、可自动关闭的开关,并宜提供温水Q五、经营场所可以采用机械排风、空调等设施,保持良好通风,及时排除潮湿和污浊空气。六、直接接触食品日勺设备或设施、工具、容器或包装材料和设备应当符合食品安全原则,应为安全、无毒、无异味、防吸取、耐腐蚀且可承受反复清洗和消毒的材料制作,易于清洁和保养。七、贮存、运送食品,应具有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规定的设备、设施、配置专用车辆和密闭容器。远程运送食品需使用符合规定的专用密闭式冷藏(保温)车,每次使用前应进行有效的清洁消毒,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送。八、应当定期维护食品贮存、陈列、消毒、保洁、保温、冷藏、冷冻等设备与设施,校验计量器具,及时清理清洗,必要时消
12、毒,保证正常运转和使用。十、用于食品经营操作的设备、设施不得用于与食品经营无关日勺用途。六、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为加强对食品质量的安全管理,严把食品进货关,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一、实行索证制度。在进货时认真查验供货方的真实身份,索取并检查供货方的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等证照手续,以查验供货方和生产者的主体合法性。二、实行索票制度。购进日勺食品按批次向供货方索取证明食品质量的检测、检疫汇报等合格证明,并对食品包装上的标识以及内在质量进行检查或抽查,查验食品质量的真实性;对于没有产品质量检查合格证明的食品拒绝购进。三、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台帐,
13、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络方式等内容,保留有关凭证,并保证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真实。记录和凭证保留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保证质期的,保留期限不得少于二年。七、食品贮存管理制度为规范食品的贮存管理,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一、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规定贮存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日勺食品。二、贮存场所、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设置纱窗、防鼠网、挡鼠板等有效防鼠、防虫、防蝇、防嶂螂设施,不得寄存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三、食品和非食品(不会导致食品污染的食
14、品容器、包装材料、工具等物品除外)库房应分开设置。同一库房内贮存不同样性质食品和物品时应辨别寄存区域,不同样区域应有明显日勺标识。四、食品应当分类、分架寄存,与墙壁、地面保持一定的距离,并定期检查,使用应遵照先进先出的原则,变质和过期食品应及时清除。五、冷藏、冷冻柜(库)应有明显辨别标识,设可对的指示温度的温度计,定期除霜、清洁和保养,保证设施正常运转,符合对应日勺温度范围规定。六、冷藏、冷冻贮存应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分类摆放。不得将食品堆积、挤压寄存。七、散装食品应盛装于容器内,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日勺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络方式等内容
15、。八、贮存生鲜食品和熟食制品,做到符合食品安全所需要的温度、空间隔离等特殊规定,防止交叉污染。八、废弃物处置制度为规范废弃物处置管理,保障食品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一、安排人员负责废弃物的处置、收运、台账管理等工作。二、设置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寄存垃圾和废弃物日勺设备或设施,废弃物应分类放置,做到日产日清。三、严禁乱堆废弃物,严禁将废弃物直接排入公共水域。四、废弃物应当实行密闭化运送,运送设备和容器应当整洁完好,运送中不得泄漏、撒落。五、单位负责人应实时监测单位废弃物的处置管理,并对处置行为负责。九、不合格食品召回制度为加强对不符合食品安全原则食品时停止经营、召回的管理,保证食品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召回管理措施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一、建立并执行食品退市制度。一旦发现所经营日勺食品有不符合食品安全原则的,立即停止经营,下架单独寄存,告知有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告知状况,将有关状况汇报食品药物监督管理部门。二、对食品药物监督管理部门正式公布或告知的不符合食品安全原则日勺食品,迅速按规定进行严格清查,并对清查出日勺不符合食品安全原则的食品立即下架、下柜,停止经营,并将清查状况及时汇报食品药物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规定处理。三、对已经停止经营时不符合食品安全原则的食品,配合食品生产者立即召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