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餐厅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餐厅版).docx(19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汇编餐饮管理有限公司2022-12-22发布2022-12-28实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清单序号食品管理制度名称受控部门文本编号Ol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制度公司全体部门CX-ZD-Ol02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公司全体部门CX-ZD-0203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公司全体部门CX-ZD-0304食品贮存管理制度采购部、中央厨房CX-ZD-0405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采购部、中央厨房CX-ZD-0506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中央厨房CX-ZD-0607设备设施管理制度中央厨房CX-ZD-0708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中央厨房CX-ZD-0809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公司全体部门CX-ZD-0910食品安全
2、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公司全体部门CX-ZD-IO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制度1、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组织职工参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并建立培训档案。2、应当依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加强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食品安全管理知识的培训。3、从业人员必须接受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直接从事餐饮服务工作。从业人员包括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从事食品采购、保存、加工、供餐服务等工作的人员。4、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认真制订培训计划,定期组织有关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含
3、新参加和临时人员)开展食品安全知识、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及职业道德培训,使每名员工均能掌握岗位食品安全知识及要求。5,培训方式以集中授课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应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6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等有关信息记录归档,并明细每人培训记录,以备查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1、餐饮服务从业人员每年必须按时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必须先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不得先上岗后体检。2、患有殉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类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
4、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餐饮服务经管者应当将其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3、餐饮经营者应依法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管理制度,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及时组织健康年检及新上岗人员健康检查,组织每日人员晨检,督促以上“五病”人员调离。4、从业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掌握本岗位要求,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严格规范操作。经营餐饮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头发梳理整齐置于帽后,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戴口罩。不得用手抓取直接入口食品或用勺直接尝味,用后的操作工具不得随处乱放。5、严格按规范洗手。工作人员操作前、
5、便后以及与食品无关的其他活动后应洗手,按消毒液使用方法正确操作。6、工作人员不得留过长头发、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耳环等饰物。不得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不得在食品加工场所或销售场所内吸烟、吃东西、随地吐痰、穿工作服入厕及存在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行为。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食品安全自查制度1、餐饮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2、建立健全本餐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装裱上墙张贴在相应功能区;建立本餐厅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
6、专职或者兼职经过培训合格的餐饮经营者,对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实施内部检查管理并记录,落实责任到人和员工奖罚制度管理,积极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严格落实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3、餐饮经营者须认真按照职责要求,组织贯彻落实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员工健康管理、索证索票、餐具清洗消毒、综合检查、设备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用餐饮餐厅食品安全综合管理自查表等进行相关记录,备查。4、制订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采用全面检查、抽查与自查形式相结合,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5、餐饮经营者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检查各岗位
7、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6、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每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指导、督促、检查员工进行日常食品安全操作程序和操作规范。7、餐饮经营者每周1-2次对各餐饮部位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同时检查各部门的自查记录,对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8、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二次提出仍未改进的,提交上级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严重的交市场监督管理局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9、在就餐场所设置食品安全宣传栏,主动公示诚信建设,及时处理消费者意见。食品贮存管理制度1、应当依法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食品与非食品库房应分开设置,食品仓库
8、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质(如杀鼠剂、杀虫剂、洗涤剂、消毒剂等),不得存放个人物品和杂物。2、设专人负责管理,并建立健全采购、验收、发放登记管理制度。做好食品数量质量出入库登记,做到先进先出,易坏先用。腐败变质、发霉生虫等异常食品和无有效票证的食品不得验收入库。及时检查和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并做好相关记录。3、主食、副食宜分区(或分库房)存放。各类食品按类别、品种分类、分架摆放整齐,做到离地10厘米、离墙10厘米存放于货柜或货架上。4、除冷冻(藏)库外的库房应有良好的通风、防潮、防鼠、防虫、防蝇、防蜂螂等设施(如纱窗、排风扇、防鼠网、挡鼠板等),保持通风干燥。定期清扫,保持仓库清洁卫生。5
9、、散装食品应盛装于容器内,并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供应商提供)。6、肉类、水产、蛋品等易腐食品需冷藏储存。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须贴有明显标志(原料、半成品、成品、留样等)。肉类、水产类分柜存放,生食品、半成品、熟食品分柜存放,不得生熟混放、推积或挤压存放。7、冷藏设备的数量应满足生熟分开存放的要求,并保持食品安全所需的冷藏温度,冷藏设备应定期除霜、清洁和保养,保证设施正常运转。冷冻(藏)库应设可正确指示库内温度的温度计,宜设外显式温度(指示)计。8、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不得将食品与有
10、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1、应当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一次性餐用具等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用工具、设备、洗涤剂、消毒剂等)的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制度,确保所购原料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便于溯源。不得采购没有相关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等证明材料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2、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应当到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或批发市场采购,并应当索取、留存有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物凭证应当包括供货方名称、产品名称、产品数量、送货或购买日期等内容。长期定点采购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
11、与供应商签订包括保证食品安全内容的采购供应合同。3、从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采购的,须查验留存供货商资质证明(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检验合格证明(生肉禽类应有检验合格证明);从固定供货商(含个体经营户)采购的,应查验留存供货商的资质证明、每笔供货清单等;从合法超市、农贸市场采购的,须留存购物清单;使用集中消毒式餐饮具的,应索取供货厂家营业执照及餐饮具消毒许可证、消毒合格证明。证明资料为复印件者,宜有供应者盖章或签字确认。以上各种来源的采购,均须索取留存有效购物凭证(发票、收据、进货清单、信誉卡等)。4、应当建立台账(采购记录),按格式如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
12、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进货清单或票据,可不再重新登记台账。5、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的证明文件等,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企业各门店应当建立总部统一配送单据台账。门店自行采购的产品,应当遵照以上规定执行查验索证索票制度。6、应当按照产品品种、进货时间先后次序有序整理、保存采购记录及相关资料,记录、票据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7、采购食品时应进行感观检查,不得采购腐败变质、掺杂掺假、霉变生虫、污染不洁、有毒有害、有异味、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及原料,以及外观不洁、损、包装标签不符合要求或不清楚、来源不明、病死或死
13、因不明的畜禽、水产及其制品加工食品。8、预包装食品及食品添加剂标签要求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1、采购后发现不合格或有怀疑食品原材料(索证材料不齐的感官质量不好,无合格证明的,生产厂名,出产日期)立即退回供货商或生产厂家。2、食品原村料在储存中发现有霉变或超过保质期,应立即报后勤主管,销毁。3、不合格食品原材料处理后应及时做好记录(产品名称、数量或重量,生产厂家,处理原因等)。4、对不合格食品原材料的处理过程,应有2人以上在场,并分别签署经手人,证明人姓名。5、自身制作的产品,发现有不合格现象时,参照本制度1至4点的规定。设备设施管理制度为规范餐饮服务食品用
14、设备、设施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一、食品处理区应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流程合理布局设备、设施,防止在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二、配备与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设施。主要设施应易于维修和清洁。三、有效消除老鼠、螳螂、苍蝇及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加工与用餐场所(所有出入口),设置纱门、纱窗、门帘或空气幕,如木门下端设金属防鼠板,排水沟、排气、排油烟出入口应有网眼孔径小于
15、6mm的防鼠金属隔栅或网罩;距地面2m高度可设置灭蝇设施。四、配置方便使用的从业人员洗手设施,附近设有相应清洗、消毒用品、干手设施和洗手消毒方法标示。宜采用脚踏式、肘动式或感应式等非手动式开关或可自动关闭的开关。五、食品处理区应采用机械排风、空调等设施,保持良好通风,及时排除潮湿和污浊空气。六、用于加工、贮存食品的工用具、容器或包装材料和设备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无异味、耐腐蚀、不易发霉。食品接触面原则上不得使用木质材料(工艺要求必须使用除外),必须使用木质材料的工具,应保证不会对食品产生污染。七、各功能区和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操作台、刀具、砧板等工用具,应分开定位存放使用,并有明显标识。八、贮存、运输食品,应具有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要求的设备、设施,配备专用车辆和密闭容器,远程运输食品须使用符合要求的专用封闭式冷藏(保温)车。每次使用前应进行有效的清洗消毒,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九、应当定期维护食品加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