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脉用药调配中心打印标签与标签管理操作规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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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静脉用药调配中心打印标签与标签管理操作规程I目的正确打印标签,保证排药、配制、核对、包装工作开展。II范围适用于静脉用药调配中心输液标签打印与管理。III规程一、经药师适宜性审核的处方或用药医嘱,汇总数据后每个批次内用药医嘱按药品品种电脑程序自动分开打印成输液处方标签(以下简称“输液标签”),输液标签由电脑系统自动生成编号。药品批次及药品品种说明如下:(一)药品品种:抗生素、普通药、化疗药、TPNo(二)药品批次:00批(工业化生产不需调配类药品,08:30前配送前Ol批次(08:30前配送前02批次(09:30前配送);03批次(10:30前配送);04批次(16:30前配送);05批次(打
2、包药品,8:30前配送)。二、核对输液标签上患者姓名、病区、床号、病历号、日期、调配日期、时间、有效期。三、输液标签按照静脉用药集中调配质量管理规范有关规定采用电子处方系统运行,输液标签贴于输液袋(瓶)上,并由各岗位操作人员签名或盖签章后,电子备份保存1年备查。四、输液标签内容除应当符合相关的规定外,还应当注明需要特别提示的下列事项。(一)按规定应当做过敏性试验或者某些特殊性质药品的输液标签,应当有明显标识。(二)药师在摆药准备或者调配时需特别注意的事项及提示性注解,如用药浓度换算、非整瓶(支)使用药品的实际用量等。(三)临床用药过程中需特别注意的事项,如特殊滴速、避光滴注、特殊用药监护等,需在标签上做明显标识。(四)无特殊情况不能随意重复打印标签。五、发生退药时,标签处理(一)若退药发生在打印输液标签前,直接在静配系统中保存退药,打印退药清单备查。(二)若退药发生在打印输液标签后,贴签核对前,将退药输液标签与原始输液标签双人核对后粘贴,挑出药品及溶媒,放置于固定位置,退药标签保留24h备查;已完成贴签核对工作的输液发生退药时,双人核对退药输液标签与原始输液标签的信息,确认无误后将原始输液标签撕下。IV参考依据1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卫医政发(2011)11号)2 .静脉用药集中调配质量管理规范(卫办医政发(2010)6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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