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木业薪酬体系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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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青岛XX木业有限企业薪酬体系设计方案青岛乾坤项目组第一章总则1第二章岗位工资1第三章附加工资3第四章奖金7第五章年薪制8第六章岗位效益工资制9第七章销售提成工资制10第八章计件工资制12第九章协议工资制度15第十章其他15第十一章附则16附表一:岗位分类表17附表二:岗位工资等级表18附表三:总经理年薪表19附表四:营销副总年薪表19附表五:运作副总、总工年薪表19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第一条薪酬释义:薪酬是对员工为企业所做出奉献和付出努力的赔偿,同步体现工作性质、员工的技能与经验。第二条第二条合用范围:企业全体正式员工。第三条第三条目的:适应企业组织构造调整的I规定,使员工可以与企业共同分享发展所
2、带来的收益,把短期收益、中期收益与长期收益有效结合起来,增强薪酬的J鼓励性,以抵达企业吸引人才,留住、鼓励人才的目的。第四条第四条基本原则:(一)公平性原则:按劳计酬,以体现外部公平、内部公平和个人公平,在确定员工薪酬时以职位特点、个人能力、工作业绩及行业薪酬水平为根据,同步合适拉开差距。(二)经济性原则:薪酬水平与整个企业的经营业绩紧密联络,将员工的部分工资随企业的当期效益状况浮动。(三)鼓励性原则:薪酬以增强工资的鼓励性为导向,通过工资晋级和奖金的设置激发员工工作积极性。(四)竞争性原则:在薪酬相对值调整的同步,薪酬总体水平也有一定幅度的提高,在吸引外部人才方面具有一定的竞争力。第五条第五
3、条基本薪酬构造:员工的基本薪酬构成为:岗位工资+附加工资+奖金第六条第六条薪酬体系:根据员工的工作性质和特点,企业薪酬体系由年薪制、岗位效益工资制、销售提成工资制、计件工资制及协议工资制五种类型构成。第二章岗位工资第七条第七条岗位工资是根据员工的岗位相对价值确定的工资单元。第八条第八条岗位工资的分类:(一)根据岗位工作性质,将企业的所有工作岗位进行分类,归入到工勤岗位、职工岗位、部长岗位、副总岗位和总经理岗位等五个职系。(二)为反应不同样岗位的价值区别和体现公平,每个职系中,根据每个岗位口勺工作职责、承担的责任、工作强度和复杂性、知识技能规定及工作环境等综合原因比较,将同一职系中不同样的岗位归
4、入A、B、C、D四个职类,代表岗位由高到低的价值区别(详见附表一),人力资源部根据企业的发展和各岗位性质的变化对岗位的)职类提出调整提议,经高层管理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执行。(三)为体现相似岗位上不同样能力和水平的员工个人价值差距和给员工提供合理的晋级空间,每个职系中的JA、B、C、D四个职类从低到高均分为五个档次,形成企业的岗位工资体系(详见附表二)第九条第九条员工岗位工资确实定:(一)()符合任职最低规定条件的员工工资,按所在职系职类对应岗位工资的最低级起薪。(二)(二)学历条件与工作经验条件中一项高于任职规定而另一项低于任职规定的员工工资,按所在职系职类对应岗位工资的最低级起薪。(三)(三)
5、任职的学历条件或经验条件低于任职条件的员工工资,按所在职系职类对应岗位工资的最低级下调一级起薪。(四)(四)符合任职条件,其中学历条件或工作经验条件高于任职规定的员工工资,按所在职系职类对应岗位工资的最低级上调一级起薪。(五)(五)销售部门的导购:三级导购定在对应岗位工资的最低级,二级导购上调一档,一级导购上调两档。导购定级由销售部提出提议,人力资源部审批后确定。(六)(六)对工作能力尤其强或工作体现尤其优秀的员工工资,经高层管理委员会评议可高于所在职系职类对应的档次起薪。第十条第十条岗位工资的调整:分为企业整体调整和个别调整第十一条第十一条整体调整:高层管理委员会根据年度内实现的利润和综合经
6、营业绩,统一调整岗位工资水平。第十二条第十二条个别调整:根据员工个人年终考核成果和岗位变动状况确定,详细有如下几种方式。(一)(一)考核调整:年终根据综合得分进行工资调整,详细措施详见青岛乾坤考核体系设计,对于生产工人和铺装工根据人力资源部限定的名额进行内部评比推荐晋升工资的人选,人力资源部综合审核后提出提议,经高层管理委员同意后晋级。(二)(一)升职变动调整:员工升职或平调后,若本来的岗位工资已高于新职位所在职系职类对应的最低级岗位工资则在原岗位工资Fl勺基础上上调一级起薪,若低于则按新职位所在的职系职类对应的岗位工资最低级起薪。(三)(三)降职变动调整:员工降级后,按新职位所在的职系职类对
7、应岗位工资的最低级起薪。(四)(四)奖励调整:对做出突出奉献的员工,经高层管理委员会评议可上调一级岗位工资。第十三条第十三条岗位工资的用途:岗位工资作为如下项目的计算基数:(一)(一)保险的缴纳基数(二)(一)加班费的计算基数;()(三)事病假工资计算基数;(四)(四)外派受训人员工资计算基数;(五)(五)其他基数。第三章附加工资第十四条第十四条附加工资:附加工资,由员工的工龄和企业规定的)工作保障等确定的工资单元,包括工龄工资、加班工资、补助、福利、保险等五部分构成。第十五条第十五条工龄工资:工龄工资:员工工龄工资每年15元,工龄以12月31日为核算日,局限性一年於J按一年计算。第十六条第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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