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4-2:项目改造方案参考范本1(适用于不需完善用地.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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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三角镇广东金焕智造科技有限公司,工改工”宗地项目“三旧”改造方案根据中山市城市更新(“三旧”改造)专项规划和现行控制性详细规划,三角镇人民政府拟对位于中山市三角镇高平工业区内的广东金助智造科技有限公司旧厂房用地进行改造,由广东金助智造科技有限公司自主改造,采取全面改造的改造方式。改造方案如下:一、改造地块基本情况(一)总体情况改造地块位于三角镇隆昌西街3号,西邻高沙涌,东南北三侧均为已建工业厂房,用地面积2.3333公顷(23333.3平方米,折合约35亩)。(二)标图入库情况改造地块于2021年9月9日纳入“三旧”标图入库,图斑编号44200067045,图斑面积2公顷(折合约30亩),纳入
2、本次改造范围,为改造主体地块;另有0.33公顷(折合约4.95亩)未纳入“三旧”标图入库,不纳入本次改造范围,日后与改造主体地块一体实施建设,但不享受“三旧”优惠政策。(三)权属情况改造范围内用地全部属国有建设用地,土地用途为工业,改造涉及的土地已经确权、登记,不动产权证为粤(2022)中山市不动产权第0075521号,为土地权利人广东金助智造科技有限公司自2022年4月开始使用,由原土地权利人恒丰纺织有限公司转移至现土地权利人广东金泰智造科技有限公司。(四)土地利用现状情况改造主体地块现有13栋建筑物,为原土地权利人恒丰纺织有限公司自2001年12月开始使用,现有建筑面积12465.13平方
3、米,其中8092.13平方米已按规定办理规划报建等手续,其余4373平方米未办理相关报建手续,现状容积率0.53,作工业厂房、仓库、宿舍和配套办公用房所用。该地块目前已拆除无证建筑面积1854.2平方米,改造前年产值为500万元,年税收为20万元。改造主体地块不涉及闲置、抵押、历史文化资源要素等情况。(五)规划情况改造主体地块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已纳入中山市“三旧”改造(城市更新)专项规划(2017-2020)。其中,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属城镇建设用地2公顷(折合约30亩)。在中山市三角镇工业用地规划条件论证(报批版)中,二类工业用地L97公顷(折合约29.51亩),规划容
4、积率1.0-3.5,建筑密度35%-60%,绿地率10%T5%,建筑高度50米;防护绿地0.03公顷(折合约0.52亩)。改造主体地块不涉及到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等管控要求,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二、改造意愿情况改造范围涉及广东金姣智造科技有限公司一个权利主体,三角镇人民政府已按照法律法规,就改造范围、土地现状、改造主体及拟改造情况等事项征询其改造意愿,同意将涉及土地、房屋纳入改造范围。三、改造主体及拟改造情况根据有关规划要求,改造项目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管控要求实施建设。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属绿地等公益性用地部分,日后三角镇人民政府需按规划开发建设时,应无偿将用地交给三
5、角镇人民政府使用。改造项目属工改工宗地项目,拟采取权利人自主改造方式,拟实施全面改造。由土地权利人广东金助智造科技有限公司作为改造主体,改造后将用于高端表面处理及精细化工产业的现代化工业厂房、并配套相应的宿舍和办公建筑;产业类型为除电镀外的高端表面处理(热处理、酸洗、磷化、电泳、喷涂、铝氧化等)为主要发展产业类型,满足新能源汽车、机械装备制造、五金制品制造、家用电器制造等所有领域的紧固件、传动件、刹车件、装饰配件等表面处理(年处理量约10万吨)。在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基础上,容积率不小于3.4,总建筑面积不小于86856.8平方米(含不计容建筑面积5423.6平方米),其中新建建筑面积86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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