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化解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6篇(含镇乡).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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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防范化解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6篇(含镇乡)目录1 .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镇乡)12 .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通知63 .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镇乡)104 .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镇乡)135 .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176 .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镇乡)23打击控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镇乡)为贯彻落实上级工作要求,防范化解养老服务领域诈骗风险,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促进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要求,特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以
2、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养老服务领域诈骗问题,在党的“二十大”召开前,全面压降养老服务诈骗存量风险、全力遏制新增风险。以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场所)为重点,按照“排查全覆盖、处置硬措施、风险软着陆”原则,深入摸底排查,科学分类处置,坚决防止发生群访和集体上访事件,坚决防止发生和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极端事件。在确保排查问题全部化解的同时,加快推动建立养老服务诈骗防范化解长效机制,净化养老服务领域生态环境,维护广大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二、时间安排专项行动从2022年4月中旬开始,到2022年6月底前结束,具体安排如下:(一)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4月中
3、旬起至4月25日):制定工作方案,开展动员部署,加大宣传力度,发布养老服务诈骗风险提示。(二)摸底排查阶段(2022年4月25日至4月底):形成摸排名单,对照指标逐个排查,定期汇总摸排进展情况,对照排查问题清单,进行综合风险研判,形成隐患风险管控名单。(三)分类整治阶段(2022年5月至5月底):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站所开展分类整治,精准施策,确保风险软着陆。(四)总结评估阶段(2022年6月底前):对风险摸底排查与隐患分类处置工作进行分析,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分析不足,研究提出建立防范化解养老领域诈骗问题的政策措施。三、任务要求(一)全面摸底排查1.明确摸排对象。对已经登记的
4、养老服务机构(包括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以及未经登记但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服务场所开展摸排,并将掌握的信息,与公安部门、市场监管部门获取的信息相结合,汇总形成摸排对象清单。2 .明确摸排主体。备案的养老服务机构,会同民政部门负责摸排;未备案的养老服务机构,以及未经登记但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服务场所,由服务场所所在村负责摸排。3 .把握摸排重点。从机构类型上看,重点排查民办的、公建民营的、规模相对较大的、涉足多产业领域的养老服务机构。从摸排事项上看,重点排查运营主体、营销方式、收费方式、关联公司等情况,以及投资人、法定代表人有没有因为经济类犯罪被提起过诉讼,或者被纳入过养老服务、企业
5、和社会组织黑名单等情形,特别是要重点排查养老服务机构收取大额预付费、预付费涉及人数、预付费资金使用情况,以及承诺投资回报“炒床位”等情况。4 .掌握摸排方法。对辖区内养老服务机构采用“四不两直”的方式全覆盖逐一上门排查,个别地区因疫情原因不能上门的,要综合运用视频、电话、查阅资料等方式了解有关情况,特别是要询问入住的老年人或者其代理人,了解养老服务机构是否收取预付费以及告知风险等情况。在摸排中,要善于利用互联网大数据资源,通过多维度对养老服务机构进行风险画像并建立相应数据库。5.明确工作要求。各村要在2022年4月底前,扎实完成本轮摸底排查。乡党委、政府将对各村的排查工作进行调度和跟踪检查。(
6、二)推进分类处置坚持“排查全覆盖、处置硬措施、风险软着陆”的工作原则,对排查结果进行综合评估,建立风险隐患等级从低到高的“绿黄橙红”4类风险管控名单。1.绿色名单。没有发现风险隐患的养老机构,纳入绿色名单,正常开展日常监管。2黄色名单。发现养老服务机构前期已经收取大额预付费,但资金主要用于弥补设施建设资金不足,近年分支机构服务网点扩张过快,频繁变更法定代表人、登记注册地等情况,经营服务有潜在风险隐患的,纳入黄色名单,要提示其经营风险,引导养老服务机构规范运营管理,避免快速扩张导致资金链断裂,增加抽查检查频次,加强日常监测。3 .橙色名单。发现养老服务机构主要负责人因为经济犯罪被提起诉讼、被投诉
7、举报、纳入黑名单的,以及养老服务机构前期已经收取大额预付费资金使用不规范,但资可抵债运营比较平稳的,纳入橙色名单,及时向属地人民政府和政法机关进行线索通报,纳入属地非法集资等诈骗防范处置机制,对养老服务机构和主要负责人进行警示约谈,责令整改,督促清退资金。4 .红色名单。对摸排中发现养老服务机构可能存在涉嫌非法集资、诈骗等犯罪行为,前期已经收取大额预付费且资不抵债,已经“爆雷”,引起不良影响或者重大舆情的,纳入红色名单,及时向属地人民政府和政法机关进行线索通报,在属地非法集资等诈骗防范处置机制领导下,配合处非牵头部门、公安机关等依法严厉打击,并协助做好妥善安置老年人、困难老年人救助等工作,保障
8、其基本生活,严密防范发生冲击社会底线的极端事件。对涉嫌犯罪的,要直接移交公安机关依法查处。要对未经登记但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服务场所,要做好分类处置。对已经收住老年人,运营比较平稳,且没有收取大额预付费的,应当督促其尽快依法办理登记,并加强后续跟踪检查,确保风险整体可控;对已经收住老年人,且收取大额预付费的,应当责令退还资金,并根据场所性质,属民非性质的由社会组织登记管理部门处置,属企业性质的移交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取缔。要在乡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综合研判风险,按照“一院一策”原则进行规范整治,确保精准“拆弹”,实现风险软着陆。对纳入“红橙黄”名单的养老服务机构和未经登记但从事养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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