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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银行解冻通知书解除冻结存款通知书税解冻通?号鉴于的税款,决定从年月日起解除年月日发出的冻结存款通知书(税冻通?号)对其存款帐户号存款的冻结。税务机关(签章)年月日使用说明1(本通知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1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六十八条设置。2(适用范围:税务机关对纳税人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后,纳税人自行缴纳了应纳税款,或者税务机关依法强制执行了纳税人的应纳税款,税务机关通知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时使用。3(本通知书抬头填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具体名称。4.“鉴于的税款”第一横线处填写被冻结存款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等的具体名称;第二横线处应分清解除
2、冻结存款的不同原因分别填写:(1)纳税人在限期内自行缴纳应纳税款的,填写“已在限期内缴纳”;(2)由税务机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追缴税款入库的,填写“已经依法强制执行”。5(纳税人按照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税款或者银行转回的完税凭证之日起1日内解除冻结存款;纳税人未按照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缴纳税款,税务机关采取了强制执行措施追缴税款入库的,也应向金融机构发出本通知书解除冻结存款。6(本通知书应与解除税收保全措施决定书(冻结存款适用)一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的审批程序和权限,由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后使用。7(本通知书与税务文书送达回证一并使用。8(文书
3、字轨设为“解冻通”,稽查局使用设为“稽解冻通”。9(本通知书为A4竖式,一式二份,一份随同解除税收保全措施决定书(冻结存款适用)送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一份装入卷宗。篇二:解除冻结存款通知书山东省XX县人民法院解除冻结存款通知书(回执)3()字第号山东省XX县人民法院你院()字第号解除冻结通知书收悉。关于单位在我行(处)的帐户存款元,已解除冻结,此复。银行年月日(公章)山东省XX县人民法院解除冻结存款通知书()字第号银行:年月曰()字第号冻结通知书冻结单位在你行(处)帐户的存款元,现请解除冻结可以支付。4山东省XX县人民法院年月日(公章)山东省XX县人民法院解除冻结存款通知书(存根)()字第号
4、发往银行:事由:年月日()字第号冻结通知书冻结单位在你行(处)帐户的存款元,现请解除冻结可以支付。批准人:承办人:填发人:山东省XX县人民法院年月日(公章)5篇三:冻结存款通知书税务局(稽查局)冻结存款通知书国税冻通?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经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请从年月日时起冻结在你处的存款账户号的存款(大写)(,)元。税务机关(签章)年月曰以下由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填写存款账户余额:6签收入:签收时间:年月日时分签收单位(签章)年月曰使用说明1(本通知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第五十五条设置。2(适用范围:税务机关冻结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银行或者其
5、他金融机构的存款账户,通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时使用。3.本通知书抬头填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具体名称。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横线处填写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或者第五十五条。75(“经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横线处填写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具有审批权限的税务局(分局)局长所在税务机关的具体名称。6(本通知书应与税收保全措施决定书(冻结存款适用)一并依照规定的审批程序和权限,由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后使用。7(存款账户余额指税务人员冻结存款前查询时的存款余额。,(本通知书与税收保全措施决定书(冻结存款适用)、税务文书送达回证一并使用。在送达本通知书时,要求签收
6、时间不但要写明“年”、“月”、“日”、“时”,而且要具体写明“分”O9(文书字轨设为“冻通”,稽查局使用设为“稽冻通”。10(本通知书为A4竖式,一式二份,一份随同税收保全措施决定书(冻结存款适用)送金融机构,一份装入卷宗。篇四:金融机构通知书8人民法院通知书(20)字第号本院审理的纠纷一案,现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发20021号金融机构协助查询、冻结、划拨工作管理规定,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你单位在接到协助查询、冻结、扣划存款通知书后,不得向被查询、冻结、扣划单位或个人通风报信,不得帮助隐匿或转移存款,本院要求予以保密。二、本院原已冻结的账号为账户为的存款即将期满6个月,现办理续冻手续,继续冻
7、结期限自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在存款冻结期限内你单位不得自行解冻。其它具体事项另行通知。9年月日金融机构协助查询、冻结、扣划工作管理规定发文单位:中国人民银行文号:银发20021号发布日期:2002-1-15执行日期:2002-2-1第一条为规范金融机构协助有权机关查询、冻结和扣划单位、个人在金融机构存款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协助查询、冻结、扣划”是指金融机构依法协助有权机关查询、冻结、扣划单位或个人在金融机构存款的行为。协助查询是指金融机构依照有关法律或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有权机关查询的要求,将单位或个人存款的金额、
8、币种以及其它存款信息告知有权机关的行为。协助冻结是指金融机构依照法律的规定以及有权机关冻结的要求,在一定时期内禁止单位或个人提取其存款账户内的10全部或部分存款的行为。协助扣划是指金融机构依照法律的规定以及有权机关扣划的要求,将单位或个人存款账户内的全部或部分存款资金划拨到指定账户上的行为。第三条本规定所称金融机构是指依法经营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含外资金融机构),包括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城市和农村信用合作社、财务公司、邮政储蓄机构等。金融机构协助查询、冻结和扣划存款,应当在存款人开户的营业分支机构具体办理。第四条本规定所称有权机关是指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明确规定,有权查询、冻结、扣划单位或个
9、人在金融机构存款的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军事机关及行使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详见附表)O第五条协助查询、冻结和扣划工作应当遵循依法合规、不损害客户合法权益的原则。第六条金融机构应当依法做好协助工作,建立健全有关规11章制度,切实加强协助查询、冻结、扣划的管理工作。第七条金融机构应当在其营业机构确定专职部门或专职人员,负责接待要求协助查询、冻结和扣划的有权机关,及时处理协助事宜,并注意保守国家秘密。第八条办理协助查询业务时,经办人员应当核实执法人员的工作证件,以及有权机关县团级以上(含,下同)机构签发的协助查询存款通知书。第九条办理协助冻结业务时,金融机构经办人员应当核实以下证件和法律文书:(一)有
10、权机关执法人员的工作证件;(二)有权机关县团级以上机构签发的协助冻结存款通知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有权机关主要负责人签字的,应当由主要负责人签字;(三)人民法院出具的冻结存款裁定书、其它有权机关出具12的冻结存款决定书。第十条办理协助扣划业务时,金融机构经办人员应当核实以下证件和法律文书:(一)有权机关执法人员的工作证件;(二)有权机关县团级以上机构签发的协助扣划存款通知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有权机关主要负责人签字的,应当由主要负责人签字;(三)有关生效法律文书或行政机关的有关决定书。第H一条金融机构在协助冻结、扣划单位或个人存款时,应当审查以下内容:(一)“协助冻结、扣划存款通知
11、书”填写的需被冻结或扣划存款的单位或个人开户金融机构名称、户名和账号、大小写金额;(二)协助冻结或扣划存款通知书上的义务人应与所依据的法律文书上的义务人相同;13(三)协助冻结或扣划存款通知书上的冻结或扣划金额应当是确定的。如发现缺少应附的法律文书,以及法律文书有关内容与“协助冻结、扣划存款通知书”的内容不符,应说明原因,退回“协助冻结、扣划存款通知书”或所附的法律文书。有权机关对个人存款户不能提供账号的,金融机构应当要求有权机关提供该个人的居民身份证号码或其它足以确定该个人存款账户的情况。第十二条金融机构应当按照内控制度的规定建立和完善协助查询、冻结和扣划工作的登记制度。金融机构在协助有权机
12、关办理查询、冻结和扣划手续时,应对下列情况进行登记:有权机关名称,执法人员姓名和证件号码,金融机构经办人员姓名,被查询、冻结、扣划单位或个人的名称或姓名,协助查询、冻结、扣划的时间和金额,相关法律文书名称及文号,协助结果等。登记表应当在协助办理查询、冻结、扣划手续时填写,并由有权机关执法人员和金融机构经办人签字。14金融机构应当妥善保存登记表,并严格保守有关国家秘密。金融机构协助查询、冻结、扣划存款,涉及内控制度中的核实、授权和审批工作时,应当严格按内控制度及时办理相关手续,不得拖延推诿。第十三条金融机构对有权机关办理查询、冻结和扣划手续完备的,应当认真协助办理。在接到协助冻结、扣划存款通知书
13、后,不得再扣划应当协助执行的款项用于收贷收息,不得向被查询、冻结、扣划单位或个人通风报信,帮助隐匿或转移存款。金融机构在协助有权机关办理完毕查询存款手续后,有权机关要求予以保密的,金融机构应当保守秘密。金融机构在协助有权机关办理完毕冻结、扣划存款手续后,根据业务需要可以通知存款单位或个人。第十四条金融机构协助有权机关查询的资料应限于存款资料,包括被查询单位或个人开户、存款情况以及与存款有关的会计凭证、账簿、对账单等资料。对上述资料,金融机构应当如实提供,有权机关根据需要可以抄录、复制、照相,15但不得带走原件。金融机构协助复制存款资料等支付了成本费用的,可以按相关规定收取工本费。第十五条有权机
14、关在查询单位存款情况时,只提供被查询单位名称而未提供账号的,金融机构应当根据账户管理档案积极协助查询,没有所查询的账户的,应如实告知有权机关。第十六条冻结单位或个人存款的期限最长为六个月,期满后可以续冻。有权机关应在冻结期满前办理续冻手续,逾期未办理续冻手续的,视为自动解除冻结措施。第十七条有权机关要求对已被冻结的存款再行冻结的,金融机构不予办理并应当说明情况。第十八条在冻结期限内,只有在原作出冻结决定的有权机关作出解冻决定并出具解除冻结存款通知书的情况下,金融机构才能对已经冻结的存款予以解冻。被冻结存款的单位或个人对冻结提出异议的,金融机构应告知其与作出冻结决定的有权机关联系,在存款冻结期限
15、内金融机构不得自行解冻。第十九条有权机关在冻结、解冻工作中发生错误,其上级机关直接作出变更决定或裁定的,金融机构接到变更决定书或裁定书后,应当予以办理。第二十条金融机构协助扣划时,应当将扣划的存款直接划入有权机关指定的账户。有权机关要求提取现金的,金融机构不予协助。第二H一条查询、冻结、扣划存款通知书与解除冻结、扣划存款通知书均应由有权机关执法人员依法送达,金融机构不接受有权机关执法人员以外的人员代为送达的上述通知书。第二十二条两个以上有权机关对同一单位或个人的同一笔存款采取冻结或扣划措施时,金融机构应当协助最先送达协助冻结、扣划存款通知书的有权机关办理冻结、扣划手续。两个以上有权机关对金融机构协助冻结、扣划的具体措施有争议的,金融机构应当按照有关争议机关协商后的意见办理。17第二十三条本规定由中国人民银行负责解释。第二十四条本规定自2002年2月1日起施行。注:本表所列机关是金融机构查询、冻结、扣划工作管理规定发布之日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具有查询、冻结或者扣划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