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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田径比赛规程一、主办单位省教育厅省体育局二、承办单位贵州医科大学三、协办单位贵州省学生体育协会四、参加单位全省各普通高等院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学校为单位组成代表团参赛。五、时间及地点2018年6月20日至24日,在花溪大学城贵州医科大学田径场举行。六、竞赛分组及项目(一)竞赛分组甲组:本科院校(含独立学院)乙组:高职高专院校(二)竞赛项目男子甲组(18项):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10000米、5000米竞走、10000米竞走、110米栏、400米栏、3000米障碍、4X100米接力、4X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女子甲组(15项):
2、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5000米竞走、IoOoO米竞走、IoO米栏、4XlOO米接力、4X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男子乙组(11项):IOO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4X100米接力、4X400米接力、跳高、跳远、铅球。女子乙组(11项):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4X100米接力、4义400米接力、跳高、跳远、铅球。七、运动员参赛条件(一)基本条件1.参赛运动员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并按照教育部关于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的有关规定,经考生(户籍)所在地高等
3、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录取,并已进入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全国高校新生录取及在校学生学籍管理系统”且具有所代表学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的学生(以2018年2月22日为准)的全日制在校学生,成人高等教育系列的学生不得报名。2 .参赛运动员须遵守学生守则、运动员守则和有关反兴奋剂的管理规定。经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3 .2018年应届毕业生本着自愿原则,在与其就读学校签署相关安全协议后可以代表该校参赛。(二)报名规定1.每单位限报1队,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4人,男、女运动员各20人。2 .每单位每个项目限报2人,每人限报2项,另可兼报接力。3 .每单位每项接
4、力限报1个队。八、竞赛办法(一)比赛执行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田径竞赛规则(2016-2017)以及“国际田联2018-2019规则部分条款的新规定”。(二)竞委会将根据实际报名人数按相关竞赛规则确定比赛赛次。(三)径赛项目后继赛次按相关竞赛规则取录。(四)径赛项目后继赛次根据上一赛次成绩优劣,按3、4、5、6、7、8、1、2排定道次,不举行抽签。九、录取名次、记分和奖励(一)各单项录取前八名。报名不足8人(队)的比赛项目,按实际参赛人(队)数减一录取名次。不足3人(队),取消该项比赛。(二)团体总分按各单位运动员名次得分和破纪录加分的总和,录取奖励团体总分前八名。如遇积分相等,以打破纪录项(人
5、、次)数多者列前;如仍相等,以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以此类推。(三)对获得团体总分前八名的运动队,颁发奖杯。对获得各单项比赛前三名的运动员(队),颁发金、银、铜牌;获得前八名的运动员(队)颁发成绩证书。(四)各单项的前八名,分别按9、7、6、5、4、3、2、1分计分,接力项目双倍计分。打破全省大学生田径纪录者加9分,打破全国大学生田径纪录者加18分(如同时打破省大运会、全国大运会纪录者,只计一次最高分;在同一项目比赛中,连续多次打破同一纪录者,只计一次加分)。(五)本次比赛将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运动队、运动员、裁判员),具体办法另文通知。十、资格审查(一)为端正赛风,体现比赛的育人宗旨,各单位要
6、对报名参赛的运动员资格进行严格认真的审查,按照本竞赛规程的规定,严格把关,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违反规定的行为。(二)本届运动会组委会将设立“资格审查委员会”、“纪律监督委员会”,在赛前、赛中、赛后,严格按照竞赛规程的规定,对所有运动员的参赛资格问题进行严格的审查和纪律监督工作,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行为的运动队(员),取消该项目团体、个人名次,并全省通报批评。(三)各单位报名时,必须按照规定的日期要求,逾期视为放弃参加比赛。(四)如参赛代表队对裁判员的评判有异议,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提出提交申诉报告书,并同时交纳人民币IOOO元申诉费进行申诉,内容为参赛队本队对裁判评判的异议。但
7、申诉的主体为各参赛代表队,不受理参赛队员个人的申诉;经仲裁委员会受理、调查、裁决,如胜诉,所交纳的申诉费将原数退还。仲裁委员会是本届运动会比赛期间对有争议的评判进行仲裁的最高权力机构,其裁决是最终决定。(五)关于对违反资格规定的运动队(员)及所在单位的处罚规定,参照全国学生体育竞赛纪律处罚规定执行。H、报名、报到(一)报名1.各参赛队必须于5月21日前,登录北京中体信通科技有限公司网站(网址:,操作详见附件4“田径比赛网上报名操作说明”)进行网上报名,下载、打印报名表(加盖公章),与运动员资格审查信息汇总表(附件2)一并以中国邮政EMS快递方式省教育厅体卫艺处(联系人:许玲惠,联系电话:,地址
8、:号,邮编:550081),邮寄材料时,请在信封正面注明“第四届全省大学生运动会田径比赛报名表”字样。同时,将电子版报名表、运动员资格审查信息汇总表以“学校名称+田径报名表”命名发送至,一经报名不得更改。如电子文档与纸质材料不符的,以纸质材料为准。2.所有运动员、教练员、领队及工作人员,必须在学校所在地保险公司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往返赛区途中及比赛期间)。(二)报到各参赛队于6月19日下午16:00前,到贵州医科大学报到,参加裁判长、教练员联席会议。报到时,运动员须交验本人加盖学校招生办公室公章的招生录取审批表(大学)、电子学籍卡原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保险单据原件、健康证明原件,否则
9、不允许参加比赛。十二、经费(一)各代表队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参赛运动队(员)比赛服装必须统一。(二)组委会所选派的竞赛官员、裁判人员及工作人员的交通费、食宿费和工作酬金由大会负担。(S)本届运动会一切商业开发、使用权限属组委会。未经许可不得使用,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十三、其他(一)各参赛队自备1号校旗(288192cm)2面,报到时交承办单位。(二)本规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未尽事宜另行通知。附件3-2篮球比赛规程一、主办单位省教育厅省体育局二、承办单位贵州大学贵州装备制造职业学院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三、协办单位贵州省学生体育协会四、参加单位全省各普通高等院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学校
10、为单位组队参赛。五、时间及地点甲组:2018年6月1日至8日在贵州大学举行。乙组:2018年6月8日至15日在贵州装备制造职业学院、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举行。六、竞赛分组甲组:本科院校(含独立学院)乙组:高职高专院校七、运动员参赛条件(一)基本条件1.参赛运动员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并按照教育部关于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的有关规定,经考生(户籍)所在地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录取,并已进入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全国高校新生录取及在校学生学籍管理系统”且具有所代表学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的学生(以2018年2月22日为准)的全日制在校学生,成人高等教育系列的学
11、生不得报名。2 .遵守学生守则、运动员守则和有关反兴奋剂的管理规定。经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并适合从事该项目运动者,方能报名参赛。3 .2018年应届毕业生本着自愿原则,在与其就读学校签署相关安全协议后可以代表该校参赛。(二)报名规定每单位限报男、女各1队,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运动员12人。八、竞赛办法及相关规定(一)竞赛办法1 .竞委会将根据实际报名队数确定比赛赛制。2 .决定名次办法:(1)每队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弃权(包含比赛中经比赛监督和仲裁认定的消极比赛行为)取消全部比赛成绩,最后按各队比赛积分多少决定小组名次,积分多者名次列前。(2)如遇两个队积分相同
12、,按两个队相互间比赛的胜负决定,胜者名次列前。(3)如遇三个队(或三个以上的队)积分相等,其排名顺序依次为:同积分球队之间的净胜分;同积分球队之间的总得分;同积分球队组内的净胜分同积分球队组内的总得分;最后采用抽签的方式决定。(二)相关规定1.比赛执行中国篮球协会审定的最新篮球竞赛规则。2 .队员号码按篮球规则应为099号,不能超过两位数。3 .为规范比赛、并结合资格审查确认队员,各队比赛服装必须按照统一制定的标准图样印制,比赛服必须有队名、号码(前后均有)、队员姓名,背心前面可以印队名或球队标志图案。比赛服前后颜色必须一致,如有镶嵌颜色,不能超过主色的10%。请各队严格按图样尺寸标准印制(见
13、附图)。4 .比赛时间为40分钟(分四节,每节10分钟)。5 .赛风赛纪特殊规定(1)各参赛队教练员临场指挥时不得对裁判员大声喊叫,干扰比赛的正常进行。经裁判警告无效时,判罚该队教练员技术犯规一次。(2)教练员临场指挥时不得辱骂裁判员,不得辱骂队员,经警告无效时,判教练员技术犯规。若重犯,则立即取消该教练员该场比赛的临场指挥资格。(3)队员在比赛中不能出现口吐脏字、肘击、伸腿、勾脚等行为,如出现,则根据行为的严重性判罚技术犯规、违反体育道德犯规或取消比赛资格犯规。(4)凡在比赛场内、场外打架或动手打人的运动员、教练员将被给予严厉的处罚,即取消运动员和教练员当场及之后比赛(本次剩余比赛)资格及临
14、场的指挥资格。(5)凡在比赛中闹事、罢赛及经认定打假球(含故意消极比赛)的队一律处以通报批评。九、录取名次与记分办法(一)录取名次1.对获得各组别男、女前八名的运动队,颁发奖杯;获得前八名队伍的运动员分别颁发成绩证书。如报名不足8个队则按报名队数减一录取名次,3队及以下则取消该组别比赛。2.本次比赛将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运动队、运动员、裁判员),具体办法另文通知。(二)记分办法各组别男、女前8名的各队,按单项比赛3倍积分计入本代表团相应组别的团体总分。十、资格审查(一)为端正赛风,体现学生体育竞赛的育人宗旨,各单位要对报名参赛的运动员资格进行严格认真的审查,按照本竞赛规程的规定,严格把关,坚决
15、杜绝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违反规定的行为。(二)本届运动会组委会将设立“资格审查委员会”、“纪律监督委员会”,在赛前、赛中、赛后,严格按照竞赛规程的规定,对所有运动员的参赛资格问题进行严格的审查和纪律监督工作,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行为的运动队(员),取消该项目团体、个人名次,并全省通报批评。(三)各单位报名时,必须按照规定的日期要求,逾期视为放弃参加比赛。(四)如参赛代表队对裁判员的评判有异议,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提出提交申诉报告书,并同时交纳人民币IOOO元申诉费进行申诉,内容为参赛队本队对裁判评判的异议。但申诉的主体为各参赛代表队,不受理参赛队员个人的申诉;经仲裁委员会受理、调查、裁决,如胜诉,所交纳的申诉费将原数退还。仲裁委员会是本届运动会比赛期间对有争议的评判进行仲裁的最高权力机构,其裁决是最终决定。十一、报名、报到(一)报名1.各参赛队必须在5月18日前,将比赛报名表(附表5)、运动员资格审查信息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加盖学校公章)以中国邮政EMS快递方式寄至省教育厅体卫艺处(联系人:许玲惠,联系电话:,地址:号省教育厅综合楼15楼1511室)。寄出报名表时,请在信封正面注明“第四届全省大学生运动会篮球项目报名表”字样,一经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