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之道与术(十七)-——底层架构之新业务分拆时机选择与税负考虑.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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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权之道与术之十七底层架构之新业务分拆时机选择与税负考虑前面我们讲了,新业务分拆无论是从资本运作(股权融资、并购、估值、股权激励等)还是以经营管理(薪酬体系、管控模式、财务管控、品牌塑造)来看,都是有必要,也是非常有好处的,但是新业务分拆时机选择非常重要,这关系到新业务的成活率问题,还关系到新业务孵化期的整体税负问题等,如果提高新业务的成活率、保障老业务对新业务的资源支持,不影响企业整体税负,这是企业战略规划问题。我们以麻辣诱惑品牌案例展开进行剖析;2003年麻辣诱惑品牌的创始人韩东注册成立了麻辣诱惑酒楼,进军餐饮行业,开设了第一家麻辣菜品店,很快在华北地区掀起了一股麻辣风潮,也成为全国餐饮麻
2、辣细分市场上的第一品牌,紧接着韩东又开始转向互联网,成立了麻辣诱惑食品,先后试水卖鸡爪、豆干、小龙虾等便利性食品,几经失败,2017年韩东再次调整战略,以热辣生活门店为根据地力图做餐饮领域的宜家或者ZARA弱品牌+强供应链+强选品。麻辣诱惑集团经历了以麻辣诱惑麻小外卖热辣生活3个品牌为代表的战略转型期,与此同时其股权结构也历经了几个阶段调整。第一阶段:将电商及生产部门剥离出来成立卖卖餐饮公司2015年12月,麻辣诱惑酒楼注册控股子公司北京卖卖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将老业务麻辣餐饮公司中的电商部门及生产部门剥离出来,装入卖卖餐饮公司。具体架构如下:周灵韩东11.08188.92%2.5%麻辣诱惑酒楼
3、85.5100%卖卖餐饮麻辣餐饮10%杨涛外外合伙第一阶段重组后股权架构图上述夕矽卜合伙为员工持股平台,是一家有限合伙企业麻辣餐饮为老业务运营主体;卖卖餐饮即为从麻辣餐饮老业务运营主体中剥离出来成立的电商及生产新业务公司,该公司主要运营小龙虾的生产、销售;之所以将卖卖餐饮拆分出来,成为与麻辣餐饮平行的两家公司,源于麻辣餐饮和老业务与卖卖餐饮小龙虾外卖新业务,运营模式不同,存在效率与利润的矛盾、生产与配送的矛盾。麻辣小龙虾堂食利润低,只能作为引流产品,但是作为外卖利润高,但外卖的配送受到门店选址的束缚,配送范围小,配送时段也与门店高峰时段有冲突,导致单品外卖依托原有门店运营团队来操盘有很大的困难
4、;且打着餐饮标签的公司很难吸引到互联网优秀人才,通过成立卖卖餐饮,组建新的团队,设计新的薪酬体系,通过股权激励吸引人才,对于卖卖餐饮公司的成功取得第一步的效果;后续还需要更多调整,去除餐饮标签,与传统餐饮门店业务相区隔。在第一阶段的分拆中,至少要考虑以下两个因素:第一、需考虑孵化期的整体税负。新业务孵化期大多处于投入期,没有收入,完全处于亏损状态,需要靠老业务输血,而且新业务能否存活也具有高度的不确定性,如果过早地成立新公司,根据公司法规定,企业所得税以法人作为纳税主体,即子公司的税收亏损无法在母公司补亏,且补亏仅能在5年内进行,这会造成老公司盈利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新公司亏损白白浪费,不能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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