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市老张涮羊肉店“7·11”中毒事故调查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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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瑞安市老张涮羊肉店711中毒事故调查报告2023年7月11日,瑞安市老张涮羊肉店发生一起中毒事故,造成顾客狄某甲、郑某某、狄某乙、谢某某中毒,后狄某甲因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事故发生后,瑞安市应急管理局立即派人前往事故现场进行勘查、取证,对相关人员进行询问,及时向瑞安市人民政府报告了事故的初步调查情况。2023年7月14日,市应急管理局受市政府委托,牵头组织市纪委监委、市公安局、市总工会等单位组成事故调查组,展开事故调查,对事故相关人员进行谈话,并邀请有关专家参与技术勘验分析。2023年8月29日,调查组召开事故分析会,对事故发生的原因、相关人员的责任以及处理意见等问题进行认真讨论分析,参会人员
2、一致认为这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同时查明了事故的原因,明确了事故责任,对相关单位提出了处理意见,并形成如下事故调查报告。一、事故相关单位概况瑞安市老张涮羊肉店的类型: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张某某,经营场所地址:瑞安市湖岭镇繁湖居民区沿江路27号,组成形式:个人经营,注册日期:2012年12月19日,经营范围: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店内共有18个包厢,4名员工。二、事故发生经过和救援情况及监管情况(一)事故发生经过和救援情况2023年7月11日18时许,狄某甲、郑某某、狄某乙、谢某某等四人到瑞安市老张涮羊肉店二楼浙大包厢吃火锅,当时使用的是一个烧炭铜锅。
3、用餐过程中,使用的高温机制竹炭因燃烧不充分产生一氧化碳气体,当时门窗处于关闭状态,通风系统未及时将过量的一氧化碳气体排出室外,导致包厢内积聚的一氧化碳气体浓度超标。19时多,狄某甲、郑某某感觉身体不适,离开浙大包厢到郑某某的车中休息。过了一会儿,狄某甲失去意识。郑某某通知狄某乙、谢某某及老张涮羊肉店老板娘郑某微过来查看,后郑某微发现情况严重,立即让人将狄某甲送至湖岭镇卫生院抢救。当晚,狄某甲因抢救无效死亡,医院诊断为心脏骤停,瑞安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对狄某甲的心血进行检验,检出碳氧血红蛋白成分,其倾口度为17.51%。后郑某某、狄某乙、谢某某也被送至瑞安市人民医院瑞祥院区就诊,医院诊断为一氧化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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