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职校教学评估评分细则(200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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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来宾职业教育中心学校教师教学工作评价方案根据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要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教学工作要以教学质量、工作效率、完成学校的教学任务及对学校的贡献为核心标准进行考核评价,评价要量化、多元化、可操作性。结合我校的实际,制定如下教师教学工作评价方案:一、评价内容及分值(一)授课任务书(5分)开学第二周内上交授课任务书,授课任务书要做到授课内容、课时、进度明确,并按学校要求,列有具体的作业、测试、技能考核、实训报告等完成时间及次数。按时上交得5分,逾期上交不得分。(二)授课学案(或教案)、课件(15分)任课教师课前要备有授课学案或教案、课件,不得课后补。有且规范、齐全得15分,有
2、但不规范、不齐全得8分,无则不得分。(三)专业课:项目实训任务书(指导书)、实训报告、学生实训评价表、实训考核表(分项目考核和综合考核)、实训记录(15分)专业课项目实训要有实训任务书(指导书)、实训报告、学生实训评价表、实训考核表(分项目考核和综合考核)、实训记录,有且规范、齐全得15分,有但不规范、齐全得8分,无则不得分。(四)文化基础课:作业(语文含作文)、测验(15分)任课教师要按教务科授课任务书的计划完成作业(语文含作文)、测验等,完成且题量较多得15分,完成且题量较少得8分,不完成则不得分。(五)段、期考出题(5分)负责出题教师要按教务科的要求按时上交段、期考试卷,按时上交得5分,
3、逾期上交不得分。(六)段、期考成绩上报(5分)任课教师要按教务科的要求按时上交段、期考成绩,按时上交得5分,逾期上交不得分。(七)听课(10分)任课教师每学期互相听课要达10节以上,且做到有记录、有课后评、有反馈。完成得10分,不完成不得分,不听课而弄虚作假者按教学事故处理。(八)上“三课”(5分/节)“三课”即公开课,探讨实验课、优质课。任课教师每上一次“三课”得5分,多上多得,每学期上“三课”不超过5次(含5次),超过5次以上只按5次计。要求上“三课”的教师课前要向教务科申请,并把教案打印好上交,教学部要组织本组教师听课,且进行评教、有记录。如参加学校及以上组织的优质课比赛获奖者,按本方案
4、(十二)项加分。(九)教学工作总结(5分)任课教师要按教务科的要求按时上交教学工作总结,按时上交得5分,逾期上交不得分。(+)教科研结题、成果奖(按级别给分,多有多得)1.市级:结题:每结题1个课题,主持人5分,参与人3分。成果奖:每得1项成果奖,一等奖:主持人10分,参与人7分。二等奖:主持人8分,参与人5分。三等奖:主持人6分,参与人4分。2 .省级:结题:每结题1个课题,主持人10分,参与人6分。成果奖:每得1项成果奖,一等奖:主持人20分,参与人12分。二等奖:主持人15分,参与人10分。三等奖:主持人10分,参与人6分。3 .国家级:结题:每结题1个课题,主持人15分,参与人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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