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交通运输“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docx
《深化交通运输“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深化交通运输“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docx(5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深化交通运输“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深化交通运输领域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在交通运输全行业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优化交通运输营商环境,激发交通运输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在交通运输领域全面实行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覆盖清单管理,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分
2、类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同时在自由贸易试验区进一步加大改革试点力度,力争2022年底前在全国交通运输领域建立简约高效、公正透明、宽进严管的行业准营规则,大幅提高交通运输市场主体办事的便利度和可预期性。二、大力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全国范围内交通运输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部实行证照分离改革。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交通运输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已逐项列明改革事项、设定依据、审批层级及部门、改革方式、具体改革举措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形成了清单(具体见附件1);在自由贸易试验区针对经营国内船舶管理业务审批等4项审批事项,增加实施改革试点举措(具体见附件2)o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设定的交通运输涉企经营
3、许可事项,相关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据省级人民政府公布清单执行。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不得在清单之外违规限制企业进入交通运输行业。(一)直接取消审批。在全国范围内(含自由贸易试验区,下同)对国际客船、散装液体危险品船运输业务经营审批(初审)等4项涉企经营许可直接取消审批。其中,国际客船、散装液体危险品船运输业务经营和从事大陆与台湾间海上运输业务许可两项许可取消省级初审环节,由当事人直接向交通运输部提出申请。水运工程监理企业丙级资质认定和公路工程专业丙级监理资质认定两项许可直接取消。(二)实行审批改备案。在全国范围内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实行审批改备案。企业应依法向市场监管部门登记,具备机动车驾驶
4、员培训管理规定规定的相关培训业务条件,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对材料齐全且符合备案要求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予以备案。(三)实行告知承诺。在全国范围内对水运工程监理企业乙级资质认定等6项涉企经营许可实行告知承诺,同时,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对“经营国内船舶管理业务审批等4项实行告知承诺。对因企业承诺可以减省的审批材料,不再要求企业提供;对可在企业领证后补交的审批材料,实行容缺办理、限期补交;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要依法查处不符合承诺条件开展经营的行为,将失信违法情况纳入企业信用记录,并依法依规实施失信惩戒。(四)优化审批服务。在全国范围内对公路工程专业甲级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深化 交通运输 证照 分离 改革 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