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主导逻辑(S-DLogic)评说.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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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服务主导逻辑(S-DLogic)评说杨衍江(肇庆学院图书馆,广东肇庆,526061)服务主导逻辑(Service-DominantLogic)一经提出,很快在许多国家学术界传播并产生了一定的学术影响。我国的学者同样关注着服务主导逻辑思想的演进和发展,有的学者利用服务主导逻辑思想观点分析旅游业、图书馆等服务行业的发展问题。尽管服务主导逻辑令人耳目一新,提出了一些有新意、对管理实践具有指导意义的观点,但是,服务主导逻辑理论本身仍然存在许多需要进一步探讨的问题,在运用这一理论作为分析工具或分析方法时应该谨慎行事。本文试图对服务主导逻辑思想的主要贡献和可能存在的局限性进行粗浅的分析。一、服务主导逻辑的
2、主要论点服务主导逻辑的思想观点由Vargo和Lusch在2022年首次提出,之后,经其本人及其他学者持续地加以扩充而使该逻辑的思想观点逐渐丰富1,其中提出了一些颇有见地和颇具实践意义的论点2,这些观点涉及到以服务主导逻辑思想重构服务科学体系、相关学术范畴的界定和创新服务营销思路与策略等多个方面的内容。服务主导逻辑的主要思想观点大致可以概述如下:(一)货品主导逻辑(GOodST)OnlinantLOgiC)思路应转换为服务主导逻辑思路传统的货品主导逻辑认为,经济交换集中在制造业及其流通活动中,认为价值由厂商创造而后被消费者消费(或毁灭)。在货品主导逻辑中,关注的中心是产品,包括可触摸的货品(go
3、ods)和不可触摸的服务(services)两类产出,并将它们作为交换的原型。可触摸的有形产品由于其生产能够脱离消费者独立进行,产品能够标准化、直至出售之前能够被储存而被认为是典范而理想的产品形式,不可触摸的无形产品(如:服务)则由于产品质量的异质性难于使产品标准化、生产与消费的不可分割性使生产活动与消费活动必须同时进行,易逝性使得产品不能被储存等特点而被认为是更少令人称心如意的产品形式。货品主导逻辑的目标是为了增加经济利润而极大化运作效率并同时减少厂商成本2。按照货品主导逻辑思路,不可触摸的产出单位即服务,因为它们不能被标准化和不可储存,表现出次于货品的某些特性,但它们通常可以通过售卖服务、
4、售后服务和其他消费者服务的方式为可触摸的货品增加价值,面对的挑战则是为了生产而设计相应的服务系统。既然许多世界经济正在由制造业经济转向“服务经济”,那么,更好的服务设计和服务生产将逐渐变成特别重要的因素。货品主导逻辑与服务主导逻辑的关键区别在于对于服务概念的界定。货品主导逻辑中,服务被看成为具有某些次于货品特性的产出单位,使用的是复数形式(services)的服务概念。在服务主导逻辑中,服务被定义为为实现他人利益(或自我服务)的能力(技能和知识)的应用,使用的是单数形式(SerViCe)的服务概念,服务主导逻辑认为服务是一个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为他人或与他人一起做某些事情,这个过程中有时需要借助
5、于货品作为提供服务的工具。从货品逻辑把服务作为次于货品的产出转向为把服务作为一个过程和服务为中心的逻辑为服务科学研究提供了一个更加坚实的基础。(二)服务主导逻辑根植于10个基础性的假定前提(FoUndationalpremises)基础性的假定前提建立了一个动态的、以服务为中心的探索相关交换现象的工作框架。这些前提包括:FPL服务是交换的根本性基础。FP2.非直接性的交换给交换的根本性基础蒙上了一层面纱,即货品、金钱和机构等形式掩盖了服务交换服务(service-forservice)的交易本质。FP3.货品是服务供给的传导机制。FP4.操作性资源(operantresources)是竞争优势
6、的关键性资源。导致理想变化的比较能力来源于竞争。FP5.所有经济都是服务经济。FP6.消费者总是价值的创造者之一。意味着价值共创是互动的行为。FP7.企业不能传递价值,但可以提出价值建议。FP8.以服务为中心的观点内含了顾客导向和顾客关系思想。FP9.所有的经济与社会行为主体都是资源整合者。FPlO.价值总是独特地、体验式的和具有语境意义地被受益者决定2。服务主导逻辑最基础的假定前提就是FPh即服务是一切交换的基础,从而,所有的经济都是服务经济(FP5)o服务主导逻辑表明,经济中最显著的转换,不是从货品(有形产品)到服务(无形产品)的转换,而是从关注可触摸产品和不可触摸产品到聚焦于动态资源的转
7、换(FP4)o服务主导逻辑的FP6和FP7强调价值共创过程中消费者的角色,认为厂商不能创造价值和传递价值,他们仅仅是提出价值建议。资源整合过程(FP9)。由于价值总是建立在一定的语境和视角的基础上,价值总是起源于受益者或者被受益者决定(FPlO)2。(三)服务主导逻辑赞同和主张价值共创观点价值共创是服务主导逻辑的核心观点之一,在服务系统中,价值共创是交互活动、相互关系和交换的目的和驱动力。价值共创表明,通过交换实现的价值创造以服务系统中互惠互利的受益人关系作为基础,每个服务子系统作出的交换的结果是否具有价值的决策,建立在语境和体验的基础之上。资源交换的货品主导逻辑的核心概念是生产者(价值的创造
8、者)和消费者(价值的毁灭者)之间的交换。服务主导逻辑认为,交换的主题是互相依赖和互惠互利的,也就是说,所有的交换主体都既是价值的生产者,同时也是价值的消费者。(四)服务主导逻辑思想将带来但不仅限于营销的创新随着网络经济的出现,通过全球化的远程通讯和无处不在的计算机使消费者成为企业延伸的组成部分以及厂商营销的共同生产者。对于试图改进和强化营销项目的企业来说,集客营销(InboundMarketing)或者说共同生产者式的营销是一次令人兴奋的机会之一。在货品主导逻辑中,为了改进制造业的效率通常远离消费者,焦点在于高效地产出产品数量。因此,厂商和工厂被看成是价值的源泉,消费者被看成是价值创造的负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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