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北京电力建设公司机械设备管理规定及处罚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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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机械设备管理规定及处罚办法目的:规范机械设备管理过程,防止机械设备丢失和非正常损坏,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机械设备事故的发生,保证机械设备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合理、高效、安全地使用。-、本规定中机械设备所指的范畴:施工机械设备、非生产用车和非生产性设备。二、对机械设备购置的管理规定1、各单位未经公司批准不得随意购置机械设备(2000元以上)。2、购置程序各单位购置机械设备均须先申报公司资产管理部,资产管理部先在公司范围内调配。确需购置,资产管理部请示领导批准后,方可购置。购置后由使用单位进行实物验收。使用单位和公司同时建立台账。3、处罚办法:未经公司批准,私自购买机械设备的,公司将对责任单位处以10
2、005000元罚款,并进行通报。三、调拨与使用管理的规定1、机械设备由公司资产管理部统一调配,各单位之间不得自行调动机械设备,各单位未经公司许可不得私自将机械设备租、借给外单位使用。2、各单位必须妥善保管机械设备(含账外机械设备),按机械设备要求做好防雨、防晒、防风等措施并落实,对机械设备进行保养。3、账外机械设备原则上不调动。对于某台(种)机械设备,如某单位确需使用,而另一单位正好又闲置时,双方可按租赁关系进行使用,租价自行协商。4、机械设备不得丢失和随意报废、转卖(让)。5、如某单位撤消建制时,其所属账内、外机械设备均移交公司处理,不得私自报废和转卖。6、机械设备被抢、盗时应立即向保卫部门
3、和公安部门报案,并积极协助调查。7、处罚办法:(1)各单位之间未经公司许可,自行调动机械设备的(以未开调拨单为准),公司将对调出单位处以3001000元罚款。(2)对于私自借出和租出机械设备的单位,公司将对其处以10005000元的罚款。(3)对机械设备保管、保养不善,造成零部件损坏或丢失的,以及未按设备要求制定防雨、防风、防晒等措施并落实的,处以3001000元罚款。(4)对于丢失机械设备,公司将追究当事人和单位责任。私自报废和转卖(让)按丢失处理。对于丢失机械设备后,隐瞒不报的。一经核实,公司将对责任单位处以30001000O元罚款,并进行通报。对于责任人,由其所在单位进行处罚和批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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