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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树障防控处置工作手册单位:姓名:树障防控处置工作手册1通讯录1.1本单位通讯录序号单位/部门联系人电话备注序号单位/部门联系人电话备注.2政府部门通讯录序号单位/部门联系人电话备注序号单位/部门联系人电话备注.3线路责任人通讯录序号姓名电话责任线路备注序号姓名电话责任线路备注.4护线员通讯录序号姓名所在村镇电话责任线路序号姓名所在村镇电话责任线路2工作要求2.1基本工作要求2.1.1加强电力设施保护、电力安全知识与触电人身损害、财产缺失赔偿等法律、法规与案例的宣传。2.L1.1制定年度宣传计划,深入大街小巷、田间地头,每月定期开展,确保宣传的广度与深度。具体的方式有:电视宣传、广播宣传、报刊宣
2、传、营业厅宣传、户外电力设施上粘贴标语宣传、举办专题活动日宣传、个别群众走访宣传等。2.LL2宣传时邀请法院、公安、街道办、社区、村委等政府单位或者部门联合参与,加强宣传效果。2.1.2与政府部门加强沟通、争取支持。2.1.2.1成立同级人民政府所属有关部门/单位(包含经委、公安、林业、园林、建筑、规划、公路等)与电力企业责任人构成的电力设施保护领导小组。2.1.2.2警企合作,与同级公安部门成立电力设施保护办公室,实行“警电”联动机制。2.1.3各县、市因征地工作开展,地方政府大多都出台有地面青苗附着物补偿办法等地方性政府文件,供电企业能够参考当地政府的青苗补偿文件,统一树障补偿标准与尺度,
3、协调各方利害关系。2.L4企业内部从根本上规范管理、明确职责、理清流程。2.1.4.1成立以企业第一责任人为组长,营销、生产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稽查中心、办公室、安监部、设备部、营销部、财务部、企管部(法律事务)及各生产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保护电力设施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保护电力设施管理办法二2.1.4.2企业各生产部门设置“青赔、砍伐”工作小组,指定专人负责树木砍伐、补偿工作,并配备专用手机、照相机、录像机、录音笔等设备,以便线树工作处理起来能协调统一,减少补偿口径不一致带来的问题。2.L5根据巡视计划,建立电力架空线路、设备树障台账,并制定年度清理计划,按月执行。树障严重区域,还需制定全
4、面的树障清理方案。2.1.6给予辖区内电力设施合法的身份,新建的电力设施务必通过政府规划部门报批,历史遗留问题也应尽量到规划部门去完善手续。2.L7新建线路工程验收时,务必要施工单位移交青赔补偿的有关资料。2.2职能与职责2.2.1生产设备管理部负责树障隐患的技术指导、职能管理与树障隐患流程存在问题的协调工作,对树障隐患管理流程提出指导意见;负责对运行部门不能消除的树障隐患进行审查,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消除或者操纵措施。并及时汇报主管生产副局长、通报安监部;负责对有关部门不尽责行为进行考核。222安全监管部负责树障隐患Jb理的监督与指导。组织安全检查,并就检查中发现的重大及以上树障隐患督促有关部门
5、处理;负责对供电企业不能消除的树障隐患情况上报上级安监部,并协助办公室将隐患情况报送同级人民政府、安监局等,跟踪报送单位的反馈信息,及时反馈设备部;负责对有关部门不尽责行为进行考核。2.2.3办公室负责消除树障隐患时企业内部的安保工作;负责与外单位的文书来往,组织对外的新闻公布、宣传,安排防范外力破坏宣传、协调、奖励的费用;2.2.4企管部(法律顾问)负责因树障隐患影响线路、设备安全运行,接到通知后拒不整改、消除隐患的当事单位(人)按法律程序进行维权。负责因树障隐患已造成企业经济缺失、人身伤亡需赔偿的当事单位(人)按法律程序进行维权。负责因树障隐患电力设施受损涉及保险公司理赔的联系。2.2.5
6、政工部负责协助办公室做好对外新闻公布、电力设施保护、电力安全知识与触电人身损害、财产缺失赔偿等法律、法规与案例等宣传工作的拟稿。2.2.6电力设施保护办公室负责联系公安机关查处、打击暴力阻拦、报复消除树障隐患的行为;负总向树障隐J造成企业经济缺失、人身伤亡需赔偿的调查、取证、处理、结案等全过程跟踪及记录工作。2.2.7基建部负责工程保修期内或者遗留的树障隐患的处理、协调、督促工作。2.2.8设备运行部门负责树障隐患的记录、上报、分类、监控,按部门职责范围在期限内开展隐患处理工作;负责对不能按时消除的树障隐患向上级管理部门汇报,并采取操纵措施,操纵隐患进展与降低隐患级别,或者减少因树障隐患造成设
7、备损坏、人身伤亡等事故时企业的责任;负责树障隐患处理情况的验收,并记录处理结果。2. 3应急处置工作要求2.3. 1当发生下列情况时,巡视人员应立即采取紧急停电措施,并报警(拨打11()报警电话)及做好现场取证(用标注日期的相机拍照或者录像、录音)2. 3.1.1严重危及人身安全情况。2. 3.1.2严重威胁电网安全,安全隐患马上扩大进展为事故的。3. 3.L3发生电力设施损坏、停运事故后,肇事方阻挠抢修恢复送电,有可能进一步扩大缺失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2.3.L4群众自行砍伐树木造成电力设施损坏、事故停电、人身伤亡的,并告知办公室通知保险公司现场出险认证。2.3.1.5自然灾害造成树木压碰电
8、力线路、设备引起电力设施损坏、事故停电、人身伤亡的。并告知办公室通知保险公司现场出险认证。2.3.2现场处理工作人员在遇到可能危及自身人身安全的情况时,应立即避让,尽快离开现场,避免造成人员伤亡事故。后续处理由管理部门协调公安、城管等执法单位强制执行。2. 3.3遇到群众阻挠、围攻无法离开现场时,在原地等候,耐心做好解析工作,并汇报上级领导请求支援。任何时候、场合禁止与群众谩骂、斗殴。3. 3.4本单位电力设施保护领导小组各级领导接到下级无法解决问题的汇报后,应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处理问题。3、工作流程4. 3.1隐患的发现、记录及上报5. 1.1运行保护班组巡视线路,发现存在树障隐患。6. 1.
9、2巡视人员根据树障防控重点设备分级原则及管控要求(附件一)判定隐患等级,并将隐患内容录入电网设备外部隐患汇总表(附表1)。3.1.3属于紧急或者重大树障隐患的,巡视人员需当天填写电网设备外部隐患紧急处理单(附表2)交班长审核,由班长组织对隐患危险程度进行现场核实,并最终定级。班长当天将电网设备外部隐患紧急处理单上报部门“清障”工作小组。3.1.4班组需将树障隐患记录定时上报部门“清障”工作小组(通常由车间领导或者专责担任)。电网设备外部隐患汇总表每月报送一次,电网设备外部隐患紧急处理单当天报送。3.L5对自身层面暂时不能或者无法消除的树障隐患情况上报流程:班员一班长,班长一运行保护部门,运行保
10、护部门一设备部,设备部一安监部、分管生产副局长(副总经理),安监部一办公室、上级安监部,办公室一同级人民政府、安监局。3.2隐患的预控3.2.1运行保护班组对通常树障隐患应做好风险预控工作,从源头加以操纵,采取有效措施将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防止通常隐患升级为紧急重大隐患。3.2.2对在保护区内新种植或者挖坑准备种植高杆植物的行为,运行保护班组应立即在现场设置禁种标识,并在3个工作日(紧急、重大隐患为当天联系)内联系上树权人,向其发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附表3),履行告知义务,同时联系当地居委会(村委会),说明情况,请居委会(村委会)配合对树权人做好劝说协调工作。3.2.3运行保护班组应根据巡视
11、人员每日线路巡视情况及时更新电网设备外部隐患汇总表,班长在每周班会上应进行检查与分析。3.2.4加强电力设施保护、电力安全知识与触电人身损害、财产缺失赔偿等法律、法规与案例的宣传。一定要确保宣传的广度与深度。3.3隐患的处理3.3.1隐患操纵措施3.3.1.1巡视人员在发现紧急或者重大树障隐患时应在现场检查或者增设相应的电力设施保护标志、临时遮拦、警示带、警示牌,并拍摄可作为证据的现场照片。3.3.L2巡视人员在发现紧急或者重大树障隐患当天找到当事单位(人),对当事单位(人)进行电力法律法规宣传教育,通过协商,争取当事人懂得与支持,要求其停止继续危害电力设施行为,并向当事单位(人)发出安全隐患
12、整改通知书或者律师函。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或者律师函务必确保有效送达当事单位(人)。3.3.2隐患消除措施3.3.2.1运行保护部门“清障”工作小组根据树障防控重点设备分级原则及管控要求对上报的电网设备外部隐患汇总表、电网设备外部隐患紧急处理单判定隐患等级,组织运行保护班组针对上报的隐患进行讨论并制定消除与操纵隐患的措施、计划。3.3.2.2运行保护班组根据“清障”工作小组制定的措施、计划实施隐患处理。根据实施情况推断,己制定计划的隐患运行保护部门是否能内部处理,如能够处理则根据已制定的消除隐患措施进行隐患消除,如不能处理则将隐患上报至设备部。3.3.2.3设备部组织安监部、运行保护部门及该隐患
13、涉及的施工单位或者责任单位(人)讨论制定消除或者操纵该隐患的方案及预案。如能够处理则根据已制定的消除隐患措施进行隐患消除,如不能处理则将隐患报送至办公室、企管部、政工部、营销稽查中心、分管生产副局长(副总经理)。3.3.2.4办公室将不能处理隐患情况上报至市(县、区)级人民政府、安监局。安监部将将不能处理隐患情况上报上级安监部。企管部做好法律维权工作准备(如起草律师函等)。政工部协助办公室做好对外新闻公布、宣传报道工作。营销稽查中心启动该隐患可能造成企业经济缺失、人身伤亡需赔偿的调查、取证、处理、结案等全过程跟踪流程。3.3.2.5“清障”工作小组与树权人协商消除树障隐患时,树权人索要高额补偿或者不符合补偿条件的,经多次协商无效时,企业应启动外部联动响应,致函属地政府(附表5),请求政府出面协调;“清障”工作小组应主动联系市(县、区)级人民政府、安监局、公安局、林业局等政府部门,配合政府部门与树权人进行协调,联合制定消除或者操纵企业内部无法处理的树障隐患方案及预案,并指导班组完成隐患治理工作,完全消除树障隐患。3.3.2.6关于经当地居委会(村委会)熟悉情况,仍未能找到树权人的,巡视人员应在现场设置规范性标语并拍照留证据后,方可砍伐。但砍伐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