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市长质量奖评审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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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12022年三水区政府质量奖评审实施细则为规范三水区政府质量奖的评审工作,根据佛山市三水区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特制订本细则。一、工作依据(一)佛山市三水区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二)卓越绩效评价准则(GB/T19580-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GBZ19579-2012)o二、申报条件(一)申报的企业必须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和要求。(二)不受理已获得市政府质量奖和区政府质量奖(不含区政府质量奖培育企业奖,区政府质量奖培育企业奖以下简称“区培育企业奖”)的企业申报。三、评审程序(一)评审通知。区政府质量奖评审前,由区质量奖评委会秘书处(以下
2、简称“秘书处”)在相关媒体或网站上发布本届区政府质量奖的申报通知。(二)宣传发动。由各镇(街道)市场监管所广泛发动;区直有关单位可结合申报要求,发动和推荐企业参与申报。(三)初选推荐。由各镇(街道)市场监管所负责辖区申报企业的初审,并出具推荐意见。(四)资格审核。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按照申报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向秘书处自愿申报。秘书处自收到申报企业申报材料当日起,在5个工作日内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申报企业的符合性进行审查,对需要进一步完善申报材料的企业发出申报材料补充通知,申报企业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申报材料进行补充和完善。对符合申报条件的,由秘书处发函征求相关部门意见。通过相关部门征求意见环
3、节方为资格审查合格。(五)材料评审。由秘书处主办,评审机构承办,组织评审专家组对资格审查合格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形成材料评审报告,按评审分数由高到低排序,确定不多于8家参评企业进入现场评审。若出现分数相同,且会影响是否进入现场评审情况时,取上一年度纳税排名靠前的企业;上一年度纳税排名情况以区政府表彰的纳税大户企业名单为准;以集团名义申报的,按该集团上一年度区内纳税总额排名。(六)现场评审。由秘书处主办,评审机构承办,组织评审专家组对进入现场评审的企业进行现场评审。评审专家组由至少3名以上评审专家组成,实行组长负责制,评审组组长负责编制本评审组承担评审企业的现场评审计划,秘书处负责与受评审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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