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纺股份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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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实施情况报告书独立财务顾问:O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五年八月1-1-1公司声明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报告书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报告书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报告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政府机关对本次交易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根据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
2、自行负责。投资者若对本报告书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本报告书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实施情况,投资者如欲了解更多信息,请仔细阅读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全文及其他相关文件,该等文件已于2015年3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0公司声明2目录3释义4一、本次交易基本情况5(一)交易方案概况5(一)本次交易标的5(三)本次交易对方5(四)本次交易价格5二、本次交易的决策、审批程序5三、本次交易资产过户情况7(一)标的资产过户情况7(一)交易对价支付情况7(三)期间损益的归属8(四)相关
3、债权债务处理情况8(五)证券发行登记及股权转让事宜的办理情况8四、相关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差异8五、重组实施过程中,是否发生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上市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9六、X*v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更换情况9七、相关协议及承诺的履行情况9八、相关后续事项的合规性和风险9九、独立财务顾问和法律顾问结论性意见9(一)独立财务顾问结论性意见9(一)法律顾问结论性意见10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名词之含义由以下释义规范:南京化纤、公司、本公司、上市公司指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国资委、实际控制人指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
4、管理委员会轻纺集团指南京轻纺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新工集团、控股股东指南京新型工业化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金羚地产、标的企业指南京金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交易标的、标的资产指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南京金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70%股权交易对方、中电建地产指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交易对方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本次交易、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指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国有产权公开挂牌的方式出售持有的南京金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70%股权产权交易合同指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转让南京金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70%股权的产权交易合同及其附件本报告指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实施情况报
5、告书南京证券、独立财务顾问指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律顾问、苏德律师事务所指江苏苏德律师事务所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指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指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评估基准日指2014年4月30B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交所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元、万元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本报告书中任何表格中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一、本次交易基本情况(一)交易方案概况公司通过国有产权公开挂牌方式转让所持有的金羚地产70%股权,交易对方经挂牌转让程序最终确定为中电建地产,根据第三次国有产权公开挂牌结果,最终交易价格为77,
6、223.11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金羚地产股权。(二)本次交易标的本次交易标的为公司所持金羚地产70%股权。(三)本次交易对方根据国有产权公开挂牌结果,交易对方为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四)本次交易价格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定价以标的资产截至2014年4月30日经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并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备案的资产评估结果为依据,并以上述资产评估结果为公开挂牌转让参考价格,最终交易价格以国有产权公开挂牌结果为准。根据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经南京市国资委备案的“苏中资评报字2014第3005号”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持有的南京金羚房地产开发有限
7、公司70%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2014年4月30日,公司所持金羚地产70%股权的评估值为人民币84,223.11万元。根据第三次国有产权公开挂牌结果,最终交易价格为77,223.11万元。二、本次交易的决策、审批程序本次交易已履行的决策及审批程序如下:1、2014年5月8日,因筹划重大资产出售事项,公司董事会向上交所申请自2014年5月9日起连续停牌。2、2014年6月3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包括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预案在内的本次交易相关议案,拟以公开挂牌方式转让本公司持有的金羚地产70%股权。3、2014年8月,南京市国资委对标的资产的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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