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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德州市政务信息资源体系建设工作方案(代拟稿)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流程再造、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加快建设全市政务大数据平台,推进数据整合共享,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大数据发展战略,进一步落实实施流程再造、优化营商环境”部署安排,全面整合各级、各部门的政务数据资源,逐步形成全市政务大数据平台,为推动政府数字化转型、优化营商环境、方便群众办事提供数据支撑。(二)基本原则。一是统筹规划,共建共享。市县两级政务部门(单位)建设的业务数据库和现存信息资源无条件归集到全市政务大数据平台。二是服务为本,需求导向。以提升政务服务能力为核心,
2、进一步打破部门之间和部门内部的信息壁垒。三是一数一源,一源多用。坚持权威部门管理权威数据,确保质量,推进共享应用。四是整体协同,安全可靠。全市一盘棋,统一标准规范,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建设、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实现政务信息资源全生命周期的安全运行。(三)工作目标。以市电子政务网络、政务云平台、信息资源共享交换系统为依托,在现有信息资源的基础上,建立政务信息资源体系,尽快形成全市政务大数据平台。建设完善全市统一的人口、法人单位、空间地理、电子证照、公共信用、宏观经济六大基础信息资源库(简称“基础库”),加快建设主题信息资源库(简称“主题库二、重点任务与分工(一)优先解决实施流
3、程再造、优化营商环境数据共享需求。数源部门要根据本部门职责,对信息资源进行优化处理,推进相关业务历史数据的电子化,按照“共享为原则,不共享为例外”的要求及时提供数据。不能共享的,数源部门要出具法律法规或国家、省级政策依据。各部门要通过全市统一的政务信息共享交换系统进行数据共享交换,逐步取消部门之间专线或手工传递纸质表格、文档等形式交换数据,避免形成新的信息孤岛。市大数据局要做好综合协调和技术服务工作,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确保数据安全。(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政务信息资源相关供需单位。)(二)在市政务大数据平台建设完善六大基础库。1 .人口基础库。由市公安局作为牵头单位
4、建设完善人口库。在现有基础上,再汇聚市委编办、市公安局等17个部门39类数据。(牵头部门:市公安局。配合部门:市县数据提供部门。完成时间:2019年11月30日。)2 .法人单位基础库。由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市场监管局作为牵头单位建设完善法人库。在现有基础上,再汇聚市委编办、市民政局等9个部门18类数据。(牵头部门: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市场监管局。配合部门:市县数据提供部11o完成时间:2019年H月30日。)3 .空间地理基础库。由市自然资源局作为牵头单位建设完善空间地理库。目前已依托我市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天地图)整合了全市域部分地理信息数据。在此基础上,再补充接入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
5、等7个部门15类数据。(牵头部门:市自然资源局。配合部门:市县数据提供部门。完成时间:2019年11月30日。)4 .电子证照基础库。由市大数据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作为牵头单位建设完善电子证照库。在现有基础上,再汇聚市委政法委、市发改委、市公安局等13个部门37类证照数据。相关部门(单位)要及时汇聚数据,并严格按数据产生的周期进行更新。(牵头部门:市大数据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配合部门:市县数据提供部门。完成时间:2019年11月30日。)5 .公共信用基础库。由市发改委作为牵头单位建设完善信用库。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归集各级各部门在履行公共管理职能中产生的有关信用信息(以2016年1月1日后
6、产生数据为主),重点归集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等30个单位的数据。(牵头部门:市发改委。配合部门:市县数据提供部门和应用部门。完成时间:2019年11月30日。)6 .宏观经济基础库。由市发改委牵头建设宏观经济库,要与市统计局协商确定宏观经济基础库数据目录,加快梳理宏观经济指标,完善宏观经济分析统计体系,启动建设权威、准确、实时的宏观经济基础库。(牵头部门:市发改委、市统计局。配合部门:市县数据提供部门和应用部门。完成时间:2019年12月31日。)(三)加快建设主题库。10月底前,开始启动应急管理、政法综治、交通出行、生态环境、社会保障、医疗健康、市场监管、金融风险监测、知识产权、政务公开、
7、执法监督、农业农村等首批12个主题库的数据汇聚,在此基础上,在全市全面开展主题库建设,明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主题库建设任务。(责任部门:市应急管理局、市委政法委、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人社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市农业农村局等。完成时间:2020年6月30日。)(四)统筹推进政银数据共享。依托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系统,建立政府和银行间数据共享体系。重点推进信用、不动产登记、公积金办理、低收入人群认定等业务的协同和共享,最大程度便企利民。(牵头部门:市大数据局,配合部门:市人行、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住房
8、公积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部门和相关商业银行。完成时间:2019年12月31日。)(五)推进历史数据电子化,建立数据核对反馈机制。按照急用先行的原则,开展历史数据抢救挖掘,对重要纸质数据进行电子化、标准化处理。10月底前选取1-2个领域启动,12月底前基本完成2015年以来的政务服务事项历史数据电子化归集。(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责任部门:市县数据提供部门)三、保障措施(一)加强统筹协调。政务信息资源体系建设是“实施流程再造、优化营商环境”的关键环节和重要保障,各级各部门要将其列为“一把手”工程加强领导,要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科室。市大数据局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责任具体
9、、任务明确。(二)完善推进机制。政务信息资源体系建设在数字德州建设专项小组领导下进行。市大数据局负责建设共性应用系统,负责技术保障工作。各牵头部门负责数据归集管理,确定任务分工和时间节点。各配合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和时间节点完成数据归集、整理上传等任务。数据不在市本级存储的相关部门,要主动与上下级沟通协调,提出解决方案;职能划归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仍使用原单位业务系统的,由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业务系统管理部门共同负责提供数据;业务系统随职能迁移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等其他部门,或没有信息系统的,由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提供新产生的数据,原单位负责归集历史数据;对只负责发证无数据的,由证照管理部门提供数据或查询渠道。(三)加大保障力度,狠抓工作落实。市政府督查室要把政务信息资源体系建设列入市政府重点督查范围,定期调度和通报工作情况。市大数据局统筹推进各项工作,要引入第三方考核评估机制,每年度进行绩效评估。各基础库和主题库建设完善过程中涉及的信息化项目建设,由市大数据局负责统筹规划实施,市财政部门要加大资金保障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