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的注意事项.docx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的注意事项.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的注意事项.docx(25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建设工程设计协议,签订,注意事项篇一: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协议的注意事项发包是指建设工程协议的签订过程中,发包人将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一并交给一种工程总承包单位完毕或者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的)一项或几项交给一种承包单位完毕的行为。建设施工协议签订四项注意建设施工领域目前出现的众多有关工程款清欠、签证、索赔等施工协议纠纷,首先是由于施工企业的市场地位、建设领域欧I经营习惯和行业通例等经济原因导致的,另首先则是由于当事人在签订协议、履行协议的过程中缺乏有关的意识、知识和经验,埋下法律风险而导致。一、签订协议步应当审查施工协议主体案例:甲企业XX年9月获得二级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X
2、X年12月获得一级资质;乙企业不具有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XX年11月,乙企业以甲企业的名义获得一笔1万平方米的幕墙工程业务;随即,甲企业与乙企业之间签订了一份内部承包协议。工程竣工结算时,发包方认为甲企业超越资质等级承揽工程,施工协议无效,拒付工程款。评析:上述案例中,甲企业超越资质签订的!协议本属无效,但由于甲企业在工程竣工之前获得了必要的资质,根据最高院有关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协议纠纷案件的司法解释,此类协议会按有效处理。不过,由于涉案协议归根结底是乙企业为承揽业务而借用甲企业名义签订的,假如发包方有证据证明这个事实,则乙方行为根据上述司法解释属于借用资质行为,协议仍会被认定为无效。此外
3、,怎样认定甲企业和乙企业之间的)内部承包协议的效力在实践中,内部承包协议存在多种形式。第一种形式,两个没有关联关系的法人之间签订的内部承包协议,这属“名为内部承包,实为非法转包”欧I状况,协议无效,本案即属此例。第二种形式,集团企业内部承包给下属子企业或其他关联企业。由于此类协议仍然是两个独立法人之间签订的I,因此这种形式仍然应当被认定为非法转包。第三种形式,内部项目部承包工程。在项目部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自身是企业员工的!状况下,内部承包协议合法有效。在项目部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不是员工的(状况下,签订内部承包协议属于借用资质的行为,因而无效。尽管由于承包人资责问题而导致施工协议无效的I情形,在
4、司法实践中可以参照协议约定结算工程款,但当事人仍然存在着承担行政责任、项目亏损、质量事故责任、刑事责任等各类法律风险。因此,发包人(无论是业主还是施工企业作为总包方)在签约时,应当严格审查承包人资质。除此之外,还需要审查其资信、业绩。并且,在审查时应注意采用有关核查措施,仅仅看缔约对方报送的文献,是远远不够的。二、注意约定合理的)付款方式案例一:甲乙双方签订工程施工总承包协议,约定乙方作为某写字楼工程的总承包人。有关工程款的支付,双方有这样的约定:“获得验收合格证后7个工作日内,付至经造价师审核区)已竣工作量总价的I85%o”案例二:甲乙双方签订工程施工总承包协议,约定乙方作为某写字楼工程的总
5、承包人。有关工程款的I支付,双方约定:“银行转账,分11期每月定额支付,详细支付金额及时间见协议补充条款。”评析:“案例一”中有关付款方式的支付,其后半部分“经造价师审核”这个约定是不明确和无法掌控的,假如发生了7个工作日之后造价师的I审核工作仍未完毕的I情形,将会使条款陷于自相矛盾的境地。此时争议的产生将无法防止。“案例二”将付款时间固定下来,但其约定的1付款进度却没有结合工程进度,对于发包方而言,存在很大的!法律风险。假如工程进度出现了延误,但发包方却依约无法延付工程款,这种不合理的约定极易导致合作双方产生纠纷。因此,当事人应注意约定合理的付款方式,保证付款节点时可明确性及其合理性。三、工
6、期和工期调整时约定技巧案例:甲乙双方签订工程施工总承包协议,约定乙方作为某写字楼工程的(总承包人。有关工期,双方约定:“动工日期为XX年12月1日,工期300天。”评析:有关工期,要注意两个方面:第一,案例协议中的动工日期应当注明“暂定”;第二,一般施工协议中都会约定发包方在动工前办理施工许可证的义务。但假如发包方在未办出施工许可证时规定承包方施工,这在司法实践中,如没有尤其约定的I,在没有办出施工许可证时这段时间内的施工期,应计入工期。因此,作为施工方,首先应坚持无证不施工的!原则,但假如基于尤其的I原因只能施工时,可以同发包方约定,在施工许可证未办出时施工的I,施工时间不应算入工期。此外,
7、当事人在约定工期调整的时候,应当明确,对于施工方递交时工期调整汇报,发包方应当在几日内答复,如不答复视为承认。这样可以有效保护施工方的合法权益。四、签订建设施工协议步应注意欧!其他问题1、质量条款不应采用主观原则质量条款一般包括“质量等级”、“验收原则”、“特殊原则”的约定。有关“特殊原则”,曾经有一种案子,协议中约定要到达国外某专家承认的原则,这就给施工企业带来了很大风险,由于这个原则是一种主观原则,不确定的、无法预见时。对此,我们在施工协议签订时要防止这种状况欧I产生。2、多种方式结合约定承包范围承包范围条款应当通过结合“文字描述”、“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界面划分”多种方式进行约
8、定。“界面划分”较多时发生在工程总承包领域,工程总承包单位将土建、安装、钢构造分包给不一样单位施工时,各分包单位之间的界面划分就十分重要,并且工程总承包往往存在边设计边施工的情形。3、违约责任应当约定详细违约责任欧J约定方式有:“概况性约定”、“详细约定”两种方式。提议对于重要义务分别做详细的约定,不要使用概况性约定。此外,违约责任条款还要明确详细的责任方式,例如违约金的计算、违约行为与施工企业权利的衔接等。总之,对于企业经营管理者、项目经理、建造师来说,一定要跳出老式的协议签订、工程管理的定势思维,逐渐尝试从法律的角度来审阅工程管理及协议签订。只有这样,我们在签订施工协议步,才可以把问题处理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建设 工程设计 合同 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