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开展促进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登记试点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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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全面开展促进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登记试点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决策部署,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一首要任务,加快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经报请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和北京市市政府同意,拟在全市全面开展“一标四维”登记试点促进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工作,助力打造高效率高水平的“五子”联动局面。提出以下意见:一、总体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坚持高质量发展不动摇,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北京在优化营商环境、服务高质量发展中的比较优势,着力在规则探
2、索、政策创新、风险防范、瓶颈破解等方面开展研究探索,以经营主体需求为导向,统筹“效率与公平”“活力与秩序”“发展与安全”,全方位构建以实现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规范统一、改革创新、信用赋能、风险防控四个维度为着眼点的“一标四维”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登记服务体系。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赋能经济高质量发展。二、工作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国家重要战略部署,锚定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把握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充分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以“五子”联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打造促进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登记服务北京样板。统筹经营主体量的合理增长和质的有效提升,为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夯实微观主体基础。
3、试点先行,大胆探索,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尽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模式,服务国家发展大局。三、重点任务(一)规范统一,夯实经营主体登记基础制度1.制定北京市登记注册地方标准。以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决定等政策文件为指引,立足登记业务实际,全面梳理归纳经营主体登记全业务类型、全流程环节的办理条件、规范要求、审查要点、档案管理等内容,形成全市统一的标准化、专业化业务指导与规范指引,保障登记结果的公开、透明、可预期。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持续破除市场准入隐形门槛和壁垒,对各类经营主体一视同仁、平等对待。2 .完善登记注册审核管理规范。加强登记注册队伍建设,持续完善核准人管理制度,
4、强化岗前考核、技能培训、科学选拔、规范委任,保障登记人才队伍的专业性。强化市区联系人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联系人业务指导功能。加强登记审批权限管理,规范登记审批账户管理和权限配置。3 .加强登记注册系统行风建设。围绕“强党建、稳秩序、促发展、保安全”工作主线,进一步夯实基础工作制度,建立全要素统一的登记注册指导机制。加强专业化支撑,完善档案互查机制,优化点评通报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运行中的行风建设风险点。践行“首善标准监管为民”的首都市场监管文化,开展党建品牌共建活动,以党风引导行风。坚持扬正气树新风,综合运用多种宣传形式,加强政策宣传解读,树牢为民服务形象。4 .规范注册资本认缴出资额和出资期限
5、。引导经营主体理性认缴出资数额,合理约定出资期限,依法履行出资责任,及时公示实缴出资情况,保障诚实守信的市场交易秩序。新公司法生效后,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由股东按照公司章程约定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五年内缴足。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应当在设立登记前全额缴足其认购股份。存量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新公司法生效后3年以内将剩余出资期限调整至5年以内,存量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应当在新公司法生效后3年以内缴足全部认购股份,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另有规定的除外。涉及增加注册资本的,有限责任公司认缴出资期限自变更登记之起最长不超过5年。5 .建立知名企业名称预防性保护机制。属于驰名商标、著名商标、老字号
6、、大专院校名校品牌、公共历史文化资源防御性商标等情形的,持有关部门认定文件,可以申请对其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在全市范围内予以预防性保护。建立名称行业表述规范用语、名称禁限用字词库的动态维护机制,完善名称自主申报预查工作流程,畅通区、市、国家三层联动体系,对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被他人擅自使用、误导公众的,及时报请将其纳入全国企业名称禁限用管理库,稳妥处理名称争议,保护经营主体合法权益。6 .推进住所(经营场所)标准化。探索建立全市统一的企业住所标准化信息库,通过跨部门数据互联互通和比对核验,实现企业住所信息智能匹配校验。完善企业住所标准化登记信息库,优化住所申请材料的电子化提交方式。向产
7、权人及时推送经营主体登记信息,保障产权人真实意思和房产信息的“双真实”,实现住所材料的智能化、电子化提交。7 .深化经营范围规范化改革。在全国统一的经营范围规范表述框架下,探索建设经营范围“北京专区”,立足首都功能定位,推出区域特色经营范围规范表述套餐,扩展新兴行业领域经营主体公示特色经营事项。推进经营范围规范表述与名称行业、禁限目录、负面清单等管理措施的精细化对应,引导经营主体开展符合首都功能定位的经营活动。8 .推进高效协同的京津冀一体化登记模式。统一规范京津冀三地企业开办、变更、注销服务标准,谋划共建京津冀一体化企业服务平台,着力打通业务链条和数据共享堵点,优化业务流程,拓展服务方式,丰
8、富办事渠道,全面提升登记注册“跨省通办”服务效能。探索形成京津冀区域协同创新改革合作示范体系,进一步深化互认互通、开放协同、深度协作等重点举措,助力京津冀协同发展。(二)改革创新,探索先行先试便利举措9 .延伸自主申报、公示信息服务。充分尊重经营主体经营自主权和信用承诺效力,鼓励经营主体依法理性自治,支持各类经营主体根据自身需要合法合理进行章程、协议的个性化设计,经营主体办理章程备案时可自主申报股东名册、实缴出资等信息。在e窗通平台开设“公告公示”专区,提供自主申报、自主公示信息延伸服务,经营主体可自主公示章程、实缴出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名册、特色经营活动等内容。经营主体对其自主申报、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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