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药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4).docx
《山东省药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4).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山东省药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4).docx(72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附件1山东省药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说明1.本裁量基准中,处罚幅度裁量采用的方法是按照行政处罚裁量的通行做法,将裁量区间划分为0-30%、30%-70%.70%-100%三段,分别对应处罚幅度的从轻、一般、从重。计算方式是,假设罚款的裁量区间最低值为A,最高值为B,那么一般阶次取值范围的最低值为A+(B-A)X0.3,最高值为B-(B-A)XO.3;减轻阶次取值范围的最低值为0.1A,最高值为A;从轻阶次取值范围的最低值为A,最高值为A+(B-A)X0.3;从重阶次取值范围的最低值为B-(B-A)XO3,最高值为B。2本裁量基准裁量阶次中,一般处罚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数;减轻处罚和从轻处罚
2、的,“以上”包含本数,“以下”不包含本数;从重处罚的,“以上”不包含本数,“以下”包括本数。仅规定最高罚款数额没有规定最低罚款数额的,减轻处罚的,“以下”包含本数;从轻处罚的,“以上”“以下”均不包含本数;一般处罚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数;从重处罚的,“以上”不包含本数,“以下”包含本数。3.本裁量基准中的减轻、从轻、从重和一般处罚的裁量因素和适用条件,按照国家药品监管局药品行政处罚裁量适用规则的规定执行。序号1违法情形未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生产、销售药品;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和药品生产企业变更生产地址、生产范围应当经批准而未经批准的;药品生产许可证超过
3、有效期限仍进行生产的。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五条:未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生产、销售药品的,责令关闭,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药品,下同)货值金额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的罚款;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给予处罚:(一)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和药品生产企业变更生产地址、生产范围应当经批准而未经批准的;(二)药品生产许可证超过有效期限仍进行生产的。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管理办法第六十八条第
4、一款:药品经营企业未经批准变更许可事项或者药品经营许可证超过有效期继续开展药品经营活动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的规定给予处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药品经营企业及时改正,不影响药品质量安全的,给予减轻处罚:(一)药品经营企业超出许可的经营方式、经营地址从事药品经营活动的;(二)超出经营范围经营的药品不属于疫苗、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医疗用毒性药品、血液制品、细胞治疗类生物制品的;(三)药品经营许可证超过有效期但符合申请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要求的;(四)依法可以减轻处罚的其他情形。处罚种类责令关闭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实施主体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药品监
5、督管理部门裁量范围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15倍以上30倍以下的罚款;货值金额不足10万元的,按10万元计算处罚标准裁量阶次裁量基准一般货值金额19.5倍以上25.5倍以下罚款减轻货值金额1.5倍以上15倍以下罚款从轻货值金额15倍以上19.5倍以下罚款从重货值金额25.5倍以上30倍以下罚款序号2违法情形生产、销售、使用假药;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未依照中医药法规定备案,或者未按照备案材料载明的要求配制中药制剂。处罚依据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生产、销售假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吊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十五倍以
6、上三十倍以下的罚款;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十年内不受理其相应申请;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为境外企业的,十年内禁止其药品进口。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生产、销售假药,或者生产、销售劣药且情节严重的,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没收违法行为发生期间自本单位所获收入,并处所获收入百分之三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终身禁止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并可以由公安机关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的拘留。对生产者专门用于生产假药、劣药的原料、辅料、包装材料、生产设备予以没收。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药品使用单
7、位使用假药、劣药的,按照销售假药、零售劣药的规定处罚;情节严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有医疗卫生人员执业证书的,还应当吊销执业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以下简称中医药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未依照本法规定备案,或者未按照备案材料载明的要求配制中药制剂的,按生产假药给予处罚。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第七十八条:定点生产企业、定点批发企业和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企业生产、销售假劣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取消其定点生产资格、定点批发资格或者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资格,并依照药品管理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山东省药品使用条例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山东省 药品 行政处罚 裁量 基准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