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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供电设备智能维护合同合同编号:甲方:(户号:)乙方: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地点:委托方:XX(以下简称“甲方”)注册地址:XX联系方式:XX受托方:XX(以下简称“乙方”)注册地址:XX联系方式:XX(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合称为“双方”)鉴于:现甲方委托乙方,且乙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约定对其供电设备及线路进行运行维护管理,为明确双方在运行维护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概述1.1 甲方负责提供及时充分的便利条件支持乙方或其指定方对甲方供电设备及线路的运行维护管理工作,并向乙方支付运维费用。1.2 乙方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
2、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利用线上远程监测运行维护平台及线下专业巡检维护服务对甲方供电设备及相关线路进行运维管理,实现甲方变、配电系统专业化、智能化运维托管服务。第二条运行维护管理范围、服务内容、目标及期限2.1运行维护管理范围:电力用户产权分界点至用户配电室低压柜出线开关连接螺栓,该范围涉及到的资产明细表可详见附件1:委托运维管理资产明细表。2.2运维服务内容:详见附件2:运维管理服务内容。2.3 服务目标:通过互联网信息远程提供线上监测技术、配以专业技术人员提供线下托管运维技术的服务。做好供电设备及线路的数据采集、传输
3、、分析、监控、报警及日常维护、常规检修和事故抢修等工作,及时处理委托设备的运行问题,确保设施安全可靠运行。2.4 服务期限:服务期限(即委托运行维护管理期限)从2023年6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共壹(年)。2.5 在服务期限内,乙方有权自行开展或另行指定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或企业开展本合同项下的运维管理工作。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3.1 甲方的权利(1)享有对乙方运行维护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的权利;(2)审查、批复乙方报送的检修、技术改造项目实施方案以及事故抢修方案;(3)监督和检查委托范围内设备的运行管理情况,组织重大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4)负责监督、检查运行维护费和大修、技改
4、、零购资金的使用情况,组织技改工程的审计;(5)负责对乙方报送的应急预案、事故抢修方案等各种报告、预算方案进行审核;(6)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及维修等要求,有权决定配电低压设备部分或全部停电;(7)甲方可随时了解高低压变配电设施的运行情况;(8)巡视人员有越出职责范围,影响甲方企业经营行为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撤换该人员。3.2 甲方的义务(1)根据本合同和相关规定向乙方支付运维费用,为乙方或其指定方开展运维管理工作创造条件、提供便利;(2)及时提供运维管理范围内设备的技术档案,包括设备说明书、技术资料、重要设备的出厂试验等资料,设备投运后的大修资料、重大技术改造资料,重大缺陷和事故情况等记录,历
5、年的预试和维修记录等档案资料,发生事故时,全力配合乙方组织应急抢修工作;(3)对设备的报废、处置建议方案进行审核、批复,对其审核确定的建议方案负责,同时将拟报废或处置的设备列入采购更新计划,确保所需设备及时到位,不影响整体电力系统正常运行;(4)为了保障甲方的供电可靠率和设备及人身安全,在合同期内,甲方设备需停送电时,必须遵守乙方的相关运行制度,以书面的形式(传真、邮件)送达,并明确停电区域,开关、设备名称及停送电时间后传达乙方,乙方只有在收到甲方专职人员书面停送电通知后方可执行停送电,其它非专人签署的甲方停电通知乙方一律不予接受;(5)甲方应当为乙方进行有效维护管理而出入公司提供方便;甲方如
6、需变更所委派的与乙方业务对口的专业人员,应提前通知乙方;(6)智能监测设备安装期间,告知乙方安全隐患及提供安装许可、必要的资料和数据,协助乙方做好系统的安装调试工作;安装调试结束后,甲方组织人员和乙方人员一起组成验收小组,对设备进行验收工作;(7)甲方配电房应有配备齐全合格的消防器材用具和安全器具;(8)为确保设备运行信息的及时交流,甲方应有一位专职人员与乙方保持畅通的联系。甲方联系人:XX电话:XX乙方联系人:XX(运维队伍负责人)电话:XX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4. 1乙方的权利(1)享有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运维费用的权利;(2)乙方在对供电设备及相关线路开展运行维护管理工作的过程中有
7、权拒绝甲方提出的违反国家电力法律、法规、行业规范的相关要求;(3)乙方有自行进出甲方供电设备及相关线路所在工作区域的权利;(4)乙方享有在甲方变/配电站内安装监控设备、设施、通讯设备等的权利;(5)乙方可拒绝甲方违反安全运行的任何改造或操作指令。4.2乙方的义务(1)制定配电设备运行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实现配电室规范化管理;(2)负责配电室安全工器具的管理工作;(3)日常运维:负责对配电室及配电设备的设备状况、缺陷、用电情况、现场维护状况、故障预警等情况及时做出评估,及时解决发现的用电问题及安全隐患,定期向甲方提供运维报告;(4)报警预警:根据报警、预警记录,进行故障原因分析,及时提出故障排除
8、方案并在甲方审核确认后进行实施;(5)乙方应根据甲方委托,就变配电设备运行安全等问题与供电部门进行业务联系;(6)乙方有义务编制临时变配电设备运行规程及相关管理制度,供甲方日常用电使用并遵守;第五条运维费用组成及支付方式51运维费用:甲方每年应向乙方支付的运维费用为人民币oooo(大写:元整)(增值税专用发票,6%)O5.2 支付方式:本合同项下的运维费用应按照如下方式由甲方向乙方指定银行账户进行支付:甲方根据乙方每年提供的运维服务项目按年度向其支付运维费用,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首年运维费用:人民币元OoOo/年(大写:万元整),每年/月/日前甲方向乙方支付下一年度运维费用。收费
9、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甲方付款后乙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与该期付款金额等额的服务发票。5.3 收款账户乙方指定银行账户信息如下:开户名称:开户行:账号:5.4运行维护成本及承担方式(1)定义运行维护成本是指甲方委托乙方运维管理的资产因正常运行必须的支出费用,(2)承担方式D甲方负责自行购买运维服务过程中所需的元器件设备、备品备件和线缆材料,由乙方从甲方处申领使用;2)乙方负责运维服务过程中发生的辅材消耗及人工成本;3)紧急情况下乙方在征得甲方同意后先恢复故障,垫付相关费用,故障解除后根据实际发生费用向甲方申请报销。甲方依据乙方申请,核查用款事项,向乙方支付运行维护成本。第六条
10、陈述与保证6.1 甲方保证(1)甲方保证委托运行维护管理的供电设备及相关线路不存在权利瑕疵及法律上的争议,否则若因此导致乙方的运维工作不能顺利开展及正常实施,所有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与乙方无关;(2)甲方保证委托运行维护管理的供电设备及相关线路是完整的,若因其本身的质量瑕疵或缺陷导致运维成本增加或无法顺利进行的,甲方需自行承担质量瑕疵或缺陷的修复成本;(3)在合同期内甲方不得随意进入配电室进行操作任何供电设备,不得对乙方安装的自动化设备进行拆除、改造、断开,一旦发现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4)甲方保证在合同期内有专人负责与乙方进行运维业务的联络和沟通,在条件允许的前提下满足乙方提出的停
11、电申请、检修申请等需求,平等解决实际问题。6.2 乙方保证(1)乙方保证具有供电设备及相关线路运行维护管理的相关资质、经验和相应技术能力。(2)乙方保证按照电力行业规范,严格执行运行维护有关规程,进行供电设备及相关线路运行维护管理工作。(3)乙方保证在设备发生紧急故障情况下迅速响应,通过抢修在最短时间内恢复正常供电。第七条违约责任1.1 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及时足额支付运维费用的,每逾期一日,应按照应付未付金额的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2 乙方不履行本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继续履行或支付违约金等违约责任。1.3 由于甲方用电设备故障,造成的电力设施故障,
12、乙方配合甲方进行故障修复,造成的损失乙方不负责任。1.4 4未经乙方同意,甲方擅自要求其它服务供应商对协议范围内设施提供类似服务,所造成事故乙方不负责。多次出现类似情况者,乙方有权利解除本合同,并保留向甲方索取相应赔偿的权利。1.5 在乙方管理服务期内,因乙方原因造成合同范围内的配电设备损坏的,乙方负责免费维修更换,其它损失乙方不负责。7. 6因甲方未能及时提供运维服务过程中所需的设备、零部件和线缆材料等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第八条不可抗力7.1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电力公司停电以及外力事故造成的停电等情形。7.2 任何一方由
13、于不可抗力而影响本合同义务履行时,可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程度和范围延迟或免除履行部分或全部合同义务。但是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量减小不可抗力引起的延误或其他不利影响,并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立即通知对方。7.3 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2周内(含本数),取得有关部门关于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文件,并以书面形式提交另一方确认。否则,该方无权以不可抗力为由要求减轻或免除合同责任。8. 4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已达120天或双方预计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将延续120天以上(含本数)时,任何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由于合同终止所引起的后续问题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第九条保密条款9. 1.甲乙
14、双方一致确认有关本合同的内容,以及双方就准备或履行本合同而交换的任何口头或书面资料均被视为保密信息。双方应当对所有该等保密信息予以保密,在未得到对方书面同意前,不得向任何第三者披露任何保密信息。无论本合同以任何理由终止,本条款仍然有效。10. 2.尽管有上述约定,但本条下列情形除外:(1)本合同签署时公众人士已知悉或将会知悉的任何信息;(2)经本合同各方共同同意的披露,或根据适用法律法规、股票交易规则、或政府部门或法院的命令而所需披露之任何信息;(3)由任何一方就本合同所述交易而需向其股东、投资者、上级单位披露之信息;(4)该信息非因各方过错而进入公众领域;(5)本合同签署时,该信息系已拥有且
15、无任何保密义务的信息;(6)根据书面记录证明,该信息系由一方独立开发,没有借助于任何保密信息。第十条争议解决10.1 双方发生争议时,应本着诚信合作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解决。10.2 若争议经协商仍无法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0.3 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中未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第十一条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第十二条其他12.1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2.2任何一方均无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本合同另有约定及甲乙双方达成书面一致意见的除外。12.3本合同一式建份,甲方执述份,乙方执述份;12.4合同期内,乙方为甲方提供用电无忧服务,对客户委托运维管理资产范围的供电设备提供明确的供电保障,保障甲方用电安全和供电设备平稳运行。乙方为甲方提供用电无忧服务,如出现用电无忧服务承诺(声明)中第2、3点所列的情形,不属于用电无忧服务保障范围,乙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详见附件3)。第十三条特别约定(若有则另行约定)本特别约定是对合同其他条款的修改或补充,如有不一致,以特别约定为准。(以下无正文)(本页为签署页,兹证文首所示日期为本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