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委员会基本规定.docx
《业主委员会基本规定.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业主委员会基本规定.docx(23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业主委员会章程业主委员会章程是指业主委员会必备的规定业主委员会组织及活动的基本规则的书面文献,是以书面形式固定下来的业主共同一致的意思表达。如下是小编提供的业主委员会章程,快来看看吧Q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组织名称、地址名称:地址:所辖区域范围:第二条性质和宗旨业主委员会是本物业管理区域范围内代表全体业主对物业实行自治管理的组织。由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是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对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负责。其宗旨是:代表和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保障物业的合理、安全使用,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发明整洁、安全、舒适的居住环境。第三条委员会自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核
2、准登记之日起成立,并接受其监督与指导。第四条本章程所称业主,是指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各类住宅的非住宅房屋及其他各类物业和产权所有人。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第五条第一届业主委员会由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开发建设单位,在街道办事处配合下组织业主召开第一次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此前建成的各类房屋或住宅区(包括公有住房发售后的住宅区),按物业管理区域,由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开发建设单位或原产权单位,在街道办事处配合下组织业主召开第一次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选举产生后,15日内持成立业主委员会登记申请书、委员会组员名单和委员会章程到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3、办理登记手续。第六条业主大会由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全体业主参与,业主人数较多的,应当按栋或单元推选业主代表,构成本物业管理区域日勺业主代表大会。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必须有半数以上的业主(业主代表)出席才能举行,业主可以委托其代理人出席大会。产权性质单一的写字楼、商场、大厦、居住区、工业区等,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由业主自行产生。第七条第一次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按下列程序召开:1 .由大会筹办组简介大会筹办状况;2 .由大会筹办组简介业主委员会候选人状况;3 .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的I组员投票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组员。第八条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业主委员会负责在会议召
4、开7日之前将大会召开日期和内容送达每位业主(业主代表)。经10%以上业主(业主代表)提议,委员会应在接到提议后15天内,就其提议的内容召开临时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大会对提出的议案已作出决定的,业主(业主代表)在六个月内不得以同一内容再提议召开临时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应按栋或按业主人数的一定比例邀请非业主的房屋使用人列席会议。第九条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的决定,由出席会议的业主(业主代表)投票表决,过半数以上通过。第十条委员会设委员名(根据实际状况设定,不得少于5人),其中主任一名,副主任名。主任、副主任在全体委员会中选举产生。第十一条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委
5、员可连选连任。根据工作需要,委员会聘任专职或兼职执行秘书一名,负责处理委员会平常事务;街道办事处、公安派出所等有关部门也可以参与委员会管理工作。第十二条委员会权利1 .召集和主持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2 .制定委员会章程,代表业主、使用人,维护其合法权益;3 .在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日勺组织或指导下,采用公开招标或其他方式,选聘或者辞退物业管理企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变更或者解除物业管理服务协议;4 .审定物业管理企业提出日勺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年度财务预决算、住宅配套工程和重大的维修项目计划;5 .负责维修基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6 .监督公共建筑、公共设施的合理使用;7 .组织换届改
6、选业主委员会;8 .提出修订业主公约、委员会章程的议案;9 .监督、检查各项管理工作的实行状况及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状况;10 .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和权利。第十三条委员会义务1 .向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汇报工作;2 .执行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通过的各项决策、决定;3 .接受业主和使用人的监督;4 .听取业主和使用人的意见和提议,监督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服务活动;5 .协助物业管理企业贯彻各项管理工作,协助物业管理企业收缴物业管理的)有关费用;6 .波及全体业主利益的有关事项决定,应书面或口头通告,也可张贴公布。其中重大事项,必须经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通过;7 .建立
7、业主委员会档案制度;8 .自觉接受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及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物业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监督指导;9 .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献,不得违反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的决定,不得损害公共利益。第十四条经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同意,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执行秘书可获得合适津贴。1 .主任:2 .副主任:3 .执行秘书:第十五条委员会会议每月召开一次,由主任召集、主持,主任因故缺席时,由副主任主持。有三分之一以上的委员会提议或主任、副主任认为有必要时,可召开尤其会议。第十六条委员会召集人应在会议召开7日之前将会议召开日期和内容送达每位委员。如会议讨论重大事项,可以邀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业主委员会 基本 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