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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教育局深化行业治乱专项行动方案为贯彻落实X区深化行业治乱专项行动方案文件精神,不断推进我区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特制订此方案。一、指导思想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不断增强全区师生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维护教育系统和谐稳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X周年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二、时间安排20x年X月至20x年X月三、治理原则(一)政府统筹,属地管理原则。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属地管理”和“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由区政府统筹,区教育行政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密切配合,抓好工作落实。(二)问题导向,标本兼治原则。以问题为导向,
2、立行立改、检查督促,对我区教育系统内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有效处置。以专项治理为契机,完善相关法规政策,强化教育系统自律,构建行业工作长效机制。(三)部门协作,综合监管原则。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协调政法、公安等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共管共治,常抓不懈,形成监管合力。四、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全区教育系统行业治乱专项治理行动的组织领导,区教育局成立由局长X任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行业治乱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协调全区教育系统行业治乱专项治理行动工作,对全区教育系统行业治乱专项治理行动进行统一部署和督促检查。五、治理重点(一)严格规范中小学、幼儿园办学和教师从教行为。各中
3、小学校、幼儿园要坚持依法从严治教,坚决查处中小学校不遵守教学计划、“非零起点教学”等行为;坚决查处中小学教师到校外培训机构兼职、向学生推销教辅材料、索要或接受家长财物、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等行为;坚决查处将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招生入学挂钩行为,一经查实,依法追究有关学校、培训机构和相关人员责任。(二)加强对全区民办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区教育局将重点检查民办幼儿园、校外各类培训机构的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公共卫生,对不符合办理证照条件的民办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将依法依规责令其停止办学并妥善处置。特别是要严厉打击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虐待、猥亵、性骚扰等严重侵害学生行为
4、,一经查实,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加强幼儿园收费监管,落实收费公示制度,严禁以任何名义收取与新生入园相挂钩的赞助费,不得以培养幼儿某种专项技能、组织或参与竞赛等为由另外收取费用。(三)规范各类学校收费。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在学期开学前将收费项目、标准、收(退)费办法、奖励(减免)政策、监督举报电话等信息,主动向学生及家长和社会公开。严禁违反规定,强制要求学生统一购买辅导材料、电子产品、校服等物品,要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规范学校收费管理,切实减轻困难学生家庭经济负担。(四)加强校园及周边环境治理。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配合相关部门清理整顿校园及周边各类流动摊点。进一步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学校及周边出租房屋
5、和流动人口的管理,重点整治学校及周边偷盗、敲诈、勒索、抢劫等突出问题。加强学校保安队伍建设,严禁学校保安敲诈、勒索、侵害学生及周边商铺正当权益。(五)加强校车和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管理。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必须加强师生交通安全教育;必须继续整顿校园及周边交通秩序,打击“黑校车”及违法车辆,一旦发现此类违法车辆必须马上报警,要求警方对其处置;要建立和完善校车应急处置预案,确保师生乘车安全。(六)严格落实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的实施办法(试行),预防校园暴力行为。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教育、引导、规范学生的日常行为,建立和属地公安机关、政法等部门的联动工作机制,形成有效预防学生欺凌和校园暴力的工作
6、合力,并结合实际情况,认真对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的实施办法(试行)进行解读和培训。协调属地公安,重点打击校园周边不法社会人员抢劫、勒索、威胁、强迫、引诱学生违法犯罪行为。各学校要集中开展校园欺凌、校园暴力治理、预防性侵为主题的专题教育工作。(八)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认真组织学习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准则,规范老师日常行为。对于违反师德的老师要态度坚决,一查到底,依法依规严肃惩处,绝不姑息。特别是对于虐待、猥亵、性骚扰等严重侵害学生的行为,一经查实,要撤销其所获荣誉、称号,追回相关奖金,依法依规撤销教师资格、解除教师职务、清除出教师队伍,任何学校不得再次聘任其从事教学
7、、科研及管理等工作,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要严格落实学校主体责任,建立师德建设责任追究制度,对师德违规行为监管不力等失职失责问题,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六、治理步骤本次专项治理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一)组织发动阶段(20x年X月底前完成)。印发区教育系统专项治理文件,部署开展教育系统行业治乱专项治理行动。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向社会公布本校行业治乱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举报电话和邮箱。集中力量对本行政区域内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开展排查摸底,对照教育系统行业治乱专项治理行动方案逐一排查,登记造册,形成基础台帐,为分类治理奠定基础。对排
8、查发现的问题,初步核实后提出分类处理意见,并按照职责由相关职能部门处理。(二)集中整治阶段(20x年X月底前完成)。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对照排查、举报、投诉台帐,突出问题导向,按照专项治理方案中所列问题清单,进行逐一整改。(三)巩固总结阶段(20x年X月底前完成)。区教育局将结合“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对治理行动进行专项督查,并通报结果。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在总结专项治理经验的基础上,完善巩固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完善日常监管制度。七、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负责人是教育系统行业治乱专项治理行动第一责任人,各学校党总(支)部书记、校(园)长是本校(园)行业治乱专项治
9、理行动的第一责任人,主要领导要亲自组织协调,亲自研究部署,亲自督促落实,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实际问题,确保专项治理行动稳步推进。(二)建立工作机制,平稳有序推进。专项治理行动涉及面广,工作量大,面临的矛盾错综复杂,需多部门协调、联动。各学校、幼儿园要结合实际,进一步健全工作联动机制,加强部门间协同,形成工作合力。要建立形势研判和应急反应机制,及时研究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前做好预案,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切实维护校园安全稳定。(三)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高度重视群众信访举报工作,加大对重点信访举报线索的办理和通报力度,对群众信访举报要落实查办和督办责任。各学校要加强舆论宣传,充分运用校园广播、电子屏、宣传橱窗(展板)、微信、教育电子平台、家校群等媒体,大力宣传教育系统开展行业治乱专项治理行动,并及时总结宣传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树立良好社会形象。(四)强化督导检查,压实治理责任。对监管主体责任缺失、日常监管工作不到位,乱点、乱象问题仍然突出的进行挂牌督办并依纪依法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五)公布举报方式,畅通举报渠道。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均要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并向社会公布教育系统行业治乱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举报电话和邮箱。